本报记者 夏高琴 张智 南京报道
随着三季报披露收官,长三角2023家A股上市企业三季报已披露完毕。
《华夏时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长三角区域三季报计划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往年明显增多,截至发稿,该区域三季报拟现金分红企业为21家,合计拟派现金额达36.3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21家拟三季度分红企业并非均实现营收、净利双向增长,其中拓山重工更是在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状态下,发布分红预案。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政策鼓励企业长期稳定分红的直观体现。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三季度拟分红企业数量呈现明显增多趋势,可以通过结合分红新规和减持新规来进行分析。分红新规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便利的分红方式,使得企业更容易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以及分红的规模;其次,减持新规的出台对大股东减持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可能促使一些企业选择通过分红来回报股东。”
季度分红企业增多
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金额逐年增长。据公开数据,2012年至今,上市公司分红总额年化平均增速13.3%,高于同期净利润总额平均增速(约10%)。值得一提的是,在常见的半年度以及年度分红派息外,季度分红派息也在增多。
今年上半年,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称“中上协”)统计数据显示,已有170家上市公司公布一季度、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较去年同期增加60家,合计现金分红2063亿元。分红公司整体股利支付率为41.36%。
而今年三季报计划现金分红的A股上市公司已达45家,合计拟派现金额147.16亿元,计划现金分红的公司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3家。其中长三角区域三季报计划现金分红企业达21家,较去年9家翻了一番,三季报计划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和拟派现金总额均创历史新高。
从板块看,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三季报拟分红金额普遍比主板企业高,从行业看,上市公司三季报拟分红企业行业主要聚集在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生物医药等行业。
值得关注的是,从企业历史分红情况来看,部分企业距离上次现金分红间隔时间并不短。模塑科技公告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99209339.41元。记者注意到这是模塑科技时隔两年进行利润分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73141879.3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2247145.57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亏损也要分红
从派现金额来看,长三角区域不乏大手笔分红的公司。
大华股份利润分配预案显示,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18358401股)的股本32761105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1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0.16亿元。截至9月30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34亿元(未经审计)。大华股份大手笔分红的底气来自优异的业绩。三季报显示,公司今年三季度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48亿元,同比增长97.31%;前三季度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4.02亿元,同比增长51.68%。
除大华股份外,中集环科、晶晨股份、惠而浦、联发股份等企业拟分红金额均在亿元以上。值得关注的是,长三角拟三季度分配利润的21家企业,业绩并没有全部实现正向增长。前三季度,上述21家企业中有5家公司营业总收入、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实现双下滑。拓山重工更是出现亏损。
拓山重工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0亿元,同比下降30.07%,归母净利润-432.93万元,同比下降109.05%,止盈转亏。而拓山重工拟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截至9月30日,以公司总股本746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7万元(含税)。
“亏损还分红?”投资者交流平台上,有投资者提出疑虑,记者致电拓山重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以公告为准,对于此次分红,公司公告称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三季度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提出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得益于政策引导
在业内人士看来,今年三季报拟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增多得益于政策引导。
今年10月份,上市公司分红规则迎来进一步优化完善,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下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称《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回报投资者水平。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本次拟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二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三是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天使投资人郭涛表示:“新的分红新规要求公司应当将其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现金分红,这使得上市公司有更强烈的动力去实现盈利并进行分红。”
此外,减持新规的实施也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长期稳定分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告诉记者:“证监会接连发布了《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证券交易所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支持适度融资需求》三条公告,就IPO、再融资、减持等方面进行政策调整,其中《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等严格限制的行为,也即说,不分红、分红低的不能减持,这一限制将严重影响相关持股人的切身利益,故此是今年三季度长三角选择分红企业增多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