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近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公告,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一年内累计瞒报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信息3次以上,自2023年11月23日起,暂停该企业所有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药品采购资格一年,涉及9个品规。
今年9月以来,陕西、四川、上海等地已经有一批药品被暂停挂网采购资格,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价格联动问题。同时,《关于落实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在行业内流传,里面提到自9月起至年底,第一阶段挂网药品价格的全国专项治理行动将启动。
对于暂停挂网药品采购一年对公司销售业绩的影响等问题,11月29日,《华夏时报》记者拨打了陕西颐生堂药业官网公布的联系电话,显示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本报记者发给该公司的采访邮件,尚未收到回复。
多次瞒报
公司官网介绍,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位于“药王孙思邈”的故乡陕西省铜川市,是集中药提取、中成药制剂、化学药制剂、医疗器械、消毒制剂的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制药企业,现有印台区、新区两个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
天眼查显示,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30万人民币,在2005年变更前为560万元,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关廷美,持股比例100%。
上海药事所《公告》指出,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以及《关于本市挂网药品外省市价格更新维护有关工作的提示》等文件规定,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一年内累计瞒报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信息3次以上,暂停该企业所有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药品采购资格一年。
据陕西颐生堂网站介绍,公司主营的产品“秦诺宁康®”维生素B族系列、维生素C片、谷维素片等品种在市场上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产品线包括维生素类、心脑血管、呼吸系统、肠胃消化、神经系统等领域产品。
此次陕西颐生堂药业有9个品规被暂停采购,包括谷维素片3个规格,去痛片和维生素 C 片各2个规格、盐酸小檗碱片和维生素B2片各1个规格。
实际上,这并不是陕西颐生堂产品首次被暂停采购资格。本月初,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了三条暂停药品采购通知,其中便包括陕西颐生堂旗下维生素B1片,被暂停采购与药品议价有关。
另据公开报道显示,陕西颐生堂旗下药品曾多次因质量问题被通报。2009年,在原陕西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08年四季度药品质量公告中,陕西颐生堂生产的维生素B6片被铜川市药检所检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2021年12月,在浙江省药监局组织开展的药品质量监督抽检中,陕西颐生堂旗下产品被发现不合格;2013年12月,陕西颐生堂产品再度被检出不合格,旗下药品阿司匹林肠溶片被检出游离水杨酸、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管控趋严
11月2日,上海药事所发布《关于暂停部分药品采购资格的通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 49 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 年第 30 号)相关内容,从 2023 年 1 1月 2 日起,暂停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的两个规格的碳酸钙 D3 颗粒采购资格。此前,在今年7月,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中,朗迪制药生产的碳酸钙D3颗粒产品独占32批次,均为维生素D3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同日,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相关规定,暂停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采购资格1年,本通知自2023年11月3日起正式执行。
9月5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一批拟取消挂网资格的药品名单,共涉及1234个品种。这次拟撤网的药品里,有大量如常见化药和中成药。此前,陕西还公示了一批未实行价格联动被取消挂网资格的医用耗材名单,共31578个产品,涵盖人工血管、动脉扩张球囊、血液净化等近千个种类,也一样被予以撤网处理。并且,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确,,将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展挂网价格全国最低价比对工作。
另外有药企因为招采失信行为也或将面临暂停采购的结果。
今年10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关于拟对部分医药企业在湖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登记评定为“一般”的通知》,拟将部分药企在湖南省信用等级评定为“一般”,并在附件中披露了30家企业名单。
按照上述通知内容,湖南省于2023年8月15日-9月4日开展了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相关。在 价格申报期间,30家企业未按有关规定如实申报部分联动药品价格信息,瞒报部分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交易)价,存在选择性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行为。
按照,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 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一般”的医药企业,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给予书面提醒告诫;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应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行为和结果及时调整。
不过仍有一些企业对于失信评价的后果认识不够,近日,多省发布通知,要求药企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行为等级评定结果告知函。比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称,对企业信用评价已经完成,部分企业已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但有25家企业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仍未到该中心领取通知书。
“药品在某地区市场销量的大小,决定了药企对信用评价的重视程度。”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某个产品在该地区市场的采购量占比很高,那么药企就很难承受被停止采购的损失,所以就会重视价格联动等相关采购规定。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