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邱利 陈锋 北京报道
基金圈再现“老鼠仓”事件。上海知名私募董事长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违规获利超1000万元。不过,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证监会决定采取“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金额2154.92万元,再次给广大私募从业人员敲响警钟。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严厉打击内幕交易会产生一系列的积极作用。首先,能够提振投资者信心,监管通过打击内幕交易,可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其次,还能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并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涉案人为世诚投资董事长
12月14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某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遭到上海证监局处罚。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华夏时报》记者于12月21日致电上海世诚投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及的私募机构确为上海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陈某琳”也确为其董事长陈家琳。对于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仅称处罚决定书有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世诚投资成立于2007年10月,是一家上海知名老牌私募,管理规模在10亿元至20亿元区间,陈家琳为创始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旗下多只私募产品的基金经理。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一起典型的“老鼠仓”案例,基金经理受到金钱诱惑,自毁前程,不免令人感到唏嘘。
在涉“老鼠仓”被罚后,还能继续从事基金经理一职吗?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卢鼎亮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基金经理因为“老鼠仓”等违规行为被查处,可能会面临暂停或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禁止市场准入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被暂停或撤销基金从业资格,禁止市场准入甚至被定罪判刑的基金经理,是不能继续从事相关职位的。
“可能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
上海证监局指出,陈某琳知悉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其实际控制“曹某”账户组,并利用未公开信息实施了趋同交易。
具体来看,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8月30日,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某证券公司签署了《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顾问协议》,该私募担任投资顾问,陈某琳为投资顾问授权投资代表。
随后,陈某琳控制他人证券账户,利用未公开信息,大肆进行趋同交易。陈某琳共控制“曹某”“彭某”2个证券账户,自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至相关证券账户停止委托期间,分别在沪深两市与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趋同买入股票62只、56只,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6309.54万元、10709.30万元,账户趋同交易盈利分别为367.50万元、709.95元。
不过,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上海证监局决定,没收陈某琳违法所得1077.46万元,并处以1077.46万元罚款,也就是“没一罚一”的处罚。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世诚投资这样的知名私募机构来说,其董事长涉内幕交易被罚,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影响。此外,监管部门可能会对该公司的其他业务进行调查,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提出质疑。这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公司能够积极应对并采取措施改正错误,也有可能得到监管部门的谅解和信任。
“老鼠仓”造成多重危害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老鼠仓”等内幕交易行为,危害证券市场秩序,践踏市场诚信原则,损害了普通投资者合法权益。
刘春生表示,“老鼠仓”等违规行为会给市场带来多重危害。一是,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私募从业人员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不仅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还侵犯了广大投资者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二是,破坏市场的信任机制,基民对私募机构的信任会遭到破坏,“老鼠仓”等内幕交易是严重的背信行为,不仅损害了委托人的财产利益,还破坏了现有及潜在委托人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对整个金融行业的信用根基也会造成损害;三是,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影响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
张雪峰指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基金经理,通过内幕交易获取超额收益,会让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此外,“老鼠仓”等违规行为,还可能破坏市场信任机制和公平交易原则,使得市场上的其他投资者无法获得公平的信息,进而影响到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从业绩来看,世诚投资今年表现不尽如人意,旗下私募产品普遍出现亏损。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目前世诚投资旗下运行中的基金有43只,在有业绩显示的基金中,云南信托-世诚投资六号亏损最多,今年以来亏损11.54%,该基金由陈家琳担任基金经理。此外,世诚诚信嘉享、世诚-诚博、世诚诚裕、世诚光耀1期等多只私募产品年内亏损超5%。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