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佳佳 李贝贝 北京报道
监管再出手!
2月27日,被坐实连续5年财务造假的方正电机,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公告,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
记者关注到,2月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400万罚款,两名高管牟健和牛铭奎分别被罚130万元和80万元。彼时,公告中并未提及时任公司董事长顾一峰的处罚情况。
2月22日,浙江证监局再次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方正电机五年财务造假情况,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顾一峰违法细节进行曝光。经复核,证监局对顾一峰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有意思的是,方正电机股价自2月8日出现反弹,已收获“八连涨”,截至2月27日收盘,公司股价报5.5元/股,上涨5.57%。
“三包费”计提存疑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方正电机、顾一峰存在的违法事实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能”)直接或通过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玉柴”)销售产品,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三包费”。自2018年底起,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
2018年-2022年,公司应补提“三包费”金额分别为25507964.70元、4230689.72元、-14981900.30元、-12403994.38元、-2564102.2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98%、22.67%、-2.31%、-148.94%、-0.77%,并影响对应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二是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2015年,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股权,形成商誉828611977.03元。方正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方正”)原为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
结合“三包费”会计估计不合理的影响,经计算,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充确认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52924340.56元、1733842.21元、32906876.18元、14717695.60元、-84412115.2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2.40%、9.29%、5.08%、176.72%、-25.26%。
据统计,2018年—2021年,上述两项合计引起的公司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元、5964531.93元、17924975.88元、2313701.22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知名财税审专家、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刘志耕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很明显,该公司不仅通过少提‘三包费’虚增了利润,而且还同时因此少计提了商誉减值来虚增利润。越南方正与上海海能本来都是方正电机的子公司,但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将其变成上海海能的子公司,将‘儿子’变成‘孙子’,这种操作不多见也难理解。”
前董事长曾请求免除处罚
记者发现,2月5日,方正电机的公告中,公司收到的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了公司及两名高管牟健和牛铭奎,未提及董事长顾一峰。而2月22日,浙江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则主要是针对顾一峰。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浙江证监局应当事人顾一峰的要求,2024年2月2日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记者注意到,申辩意见中提到了三点:一是《告知书》认定的“违法行为”不具备重大性,不构成虚假记载,行政机关不应当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当事人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仍无法察觉案涉此类隐蔽且专业性较强的事项,不具有主观过错。三是对当事人顾一峰的行政处罚时效已过。
经复核,浙江证监局对顾一峰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证监局认为,方正电机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证监局还提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顾一峰任职期间已勤勉尽责。顾一峰作为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负有对公司全面管理的职责,依法应当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记者还关注到,证监局以多个理由证实了顾一峰的违法行为未过处罚时效,且无法律依据。
一是根据董事会决议等证据,可以证实自2021年4月14日起,顾一峰不再担任方正电机董事长,因此应当以2021年4月14日作为处罚时效的起算时间。上市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应当持续履职,因此当事人提出的以2019年年度报告发布的2020年4月28日作为行政处罚时效的起算点,于法无据。其提出以方正电机内部管理层会议纪要为依据,认定顾一峰自2021年2月23日起不再担任董事长,没有法律依据;且与2021年2月23日至4月14日期间,顾一峰仍履行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等董事长职责的事实不符。
二是2023年3月,浙江税务局对方正电机开展检查,2023年3月25日至3月27日,浙江税务局制作3份《审计取证单》,本案部分违法事实已被有权机关发现。综合处罚时效的起算时间和本案行为发现时间,顾一峰的违法行为未过2年的处罚时效。
刘志耕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该案主要是对行政处罚时效起算点的确认问题。由于2021年2月23日至4月14日期间,顾一峰仍在履行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等董事长职责的实际情况,所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当以2021年4月14日作为处罚时效的起算时间,以此时点计算,没有超过两年时效。”
业绩波动大
据了解,方正电机是新能源领域电机巨头,公司在微特电机及控制器、新能源汽车驱动总成、汽车发动机控制系统等多个细分领域领先。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多功能家用缝纫机电机年产550万套,全球市占率约为75%;参股公司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公司的汽车座椅电机年产量超过2000万个,自主品牌国内第一;公司2020年、2021年、2022 年新能源驱动电机出货量市场均排名第三,仅次于比亚迪、特斯拉等自供驱动电机的主机厂。
然而,这几年,方正电机业绩表现不佳,利润波动幅度大,有的年份还出现巨额亏损。
方正电机证券部工作人员对此并未做过多说明,她只表示,2月27日公司把整改报告说明上完了。
根据其最新更正后的财务报表,2018年至2022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16亿元、1628万元、-6.49亿元、2858万元、-2.31亿元。
此前,2023年度业绩公告显示,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亿元到1.35亿元 ;实现扣非净利润2千万到3千万,扭亏为盈。
对于公司业绩变动,业务方面,方正电机指出,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克服了客户下游市场波动、订单不及预期的不利影响,整体营收同比略微增长。同时由于公司销售的驱动电机产品结构改善,扁线电机及高压电机出货增加,以及智能控制器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公司综合营业毛利率同比增加4%。
记者发现,方正电机的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差别很大,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较大。公司业绩预告透露,该项主要受政府补助和搬迁补偿方面影响大。
其中,方正电机控股子公司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收到政府研发补助资金5000万元。公司2023年完成新厂区搬迁,政府搬迁补偿4990.88万元。另外,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绿脉城市交通(欧洲)有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1190万元。
责任编辑:李未来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