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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建议加快制定“金融监管法”|两会声音

张智 2024-3-6 13:41:03

本报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标本兼治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明确,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防范金融风险,落实金融监管全覆盖既需要在顶层设计上补齐集中监管的法律短板,也需要在中小金融机构的退出上完善立法,推动治理优化。

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管法”

皮剑龙表示, 2023年5月,尽管现有立法已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诸多方面,但因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之前一直是分业监管与分业立法,各种制度多以单一金融监管机构为主体发布,涉及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安排,相关条款分散,规定过于原则,一些重要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因此,在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后,为便于统一集中监管,有必要制定专门的“金融监管法”,统一监管标准,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全覆盖监管框架,补齐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足的短板。

他建议,应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管法”,确立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原则,统筹协调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改废篡”等方式做好顶层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安排,保证上位法与下位法、部门法的和谐统一,形成有机整体。同时也要注意加强金融监管与其他领域的立法协调,实现治理合力。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稳妥有序处置风险隐患。完善重大风险处置统筹协调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提升处置效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稳妥推进一些地方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此外,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皮剑龙建议,“金融监管法”应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加强制度创新。坚持“同一业务、同一标准”原则,强化功能监管。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穿透式监管。在《行政处罚法》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延伸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

不仅如此,“金融监管法”还要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联合监管的常态机制。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在金融监管中对金融违法行为事后评价和惩戒矫正的作用。“金融监管法”还要加大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保护职责、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保护基金的设立等内容,以提高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成本。

此外,皮剑龙建议“金融监管法”应创设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及处置机制,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金融监管部门可通过事前准入、事中检测和事后惩戒的全过程干预,强化对金融行业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保证对金融市场的实时监测,特别是对非法集资、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他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