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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助力乡村振兴?全国政协委员孔维克建议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两会声音

王悦 2024-3-8 19:00:43

本报记者 王悦 徐芸茜 北京报道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拓展。不仅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渐完善,而且农村金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大幅增长、涉农保险覆盖面持续拓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可以说,农村金融支农能力不断提升。

山东画院院长、民革中央画院院长孔维克发现,农村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尽管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包括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健全、金融创新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等。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孔维克在此次两会期间,带来了有关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如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重点农村产业的资源倾斜、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建设多维度立体化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和激励引导。

农村金融尚有不足

在孔维克看来,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创新积极性普遍不高。根本原因在于农业是弱势产业,“三农”业务具有风险高、成本高、收益低等天然弱质性,同时还要面对抵押担保缺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保险机制不健全、金融债权维护难、信息收集成本偏高等诸多实际困难。

与此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健全。一是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薄弱,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农村信用评级体系不够完善,信用评定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用评级结果的运用受到一定限制。根据人民银行的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建设农户信用信息系统270个,累计为1.9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其中开展信用评定的农户为1.33亿户,在全国2.3亿户农户中,43%的农户未被纳入信用评定范围;二是涉农信息采集难度大,村民对金融产品了解有限,惠农政策宣传接受度低。

除此之外,孔维克还认为,农村金融创新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由于农村抵质押产品和担保措施有限,无论是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项目还是创新型产品,主要以土地作为抵质押品和还款来源,同质化程度高,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异化金融需求,还易导致与商业性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恶性竞争。

助力乡村振兴

为了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孔维克提出了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重点农村产业的资源倾斜、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建设多维度立体化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和激励引导共五项建议。

在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孔维克建议,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抵押融资,拓展大型农机具、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生物活体抵押贷款。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化、乡村特色产业所形成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金融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供给。

另一方面,加强对重点农村产业的资源倾斜。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加快开发专属贷款产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随贷随用、随借随还产品和线上信贷产品。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积极满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等产业发展平台的融资需求,创新支持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孔维克认为,应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结合农村发展实际,逐步规范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不断激发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利用优惠政策引导大中型商业银行,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变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比例。

与此同时,建设多维度立体化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并完善农村金融大数据征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接入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大征信系统覆盖主体范围;指导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工作,充分运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更新发布的示范组织名单,以及各地建立的新主体共享信息,发展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特点的贷款。

最后,孔维克建议,全面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可依据评估结果,依法合规在资金和项目安排、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关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农业补贴、税收、保险、乡村建设项目等涉农有效数据整合,与金融机构加强共享,消除“数据孤岛”,畅通涉农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