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利
3月15日下午,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证监会指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业绩造假。压实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的反舞弊职责。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提高对公司内部人举报造假的奖励金额。
证监会强调,防范绕道减持,维护市场信心。进一步明确大股东、董事、高管在离婚、解散分立、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形下的减持规则,防范利用“身份”绕道。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加强减持行为技术控制,有效遏制违规减持。
证监会表示,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投资者预期。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
证监会还表示,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引导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明确统一的监管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建立提升投资价值长效机制,明确维护公司市值稳定的具体措施。
编辑:麻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