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奕 胡金华 上海报道
日前,飞凯材料(300398.SZ)披露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遭遇合同诈骗,涉案金额1.86亿元。受此影响,飞凯材料下修了2023年业绩预告,由最高预降五成变更为最高预降七成。
自曝遭遇合同诈骗一事也得到了监管的关注,3月20日,深交所向飞凯材料下发了关注函,对交易实质、资金占用、业绩影响、公司治理等关键点进行了询问。
“关于该案件,公司管理层也组织了专门的人到子公司那边去专门调查,公司在积极应对,后续公司也会对调查的结果及时公告。”飞凯材料董秘办工作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我们主营业务都正常的,就目前来看,2024年一季度的情况也是有向好的表现。”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来说,案件涉及的业务并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只会对2023年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根据公告,2021年6月起,飞凯材料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鑫迈迪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鑫迈迪”),以及鑫迈迪指定的采购商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开展贸易合作,并分别签署相关合同。
主要业务流程为: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向鑫迈迪采购产品并销售给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按签署的合同条款向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支付货款。
2023年12月末,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晶凯电子”)发现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累计应付晶凯电子账款约2.02亿元人民币,增幅与前期相比较大,资金占用严重,出于谨慎的角度,晶凯电子终止了该业务并催促对方及时还款。
之后,对方出现付款逾期情况,通过多方调查,晶凯电子陆续发现上述业务存在诸多异常情况,开始意识到可能存在合同诈骗,并于今年3月向安庆市公安局报案。3月15日,晶凯电子收到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晶凯电子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飞凯材料称,目前公司及晶凯电子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针对该案件,在关注函中,深交所对这笔交易的性质提出询问,要求飞凯材料补充说明公司与鑫迈迪、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等实体签订若干购销合同的业务背景、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该等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敞口说明其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针对本次合同诈骗案件,艾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辙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应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加强对业务合作伙伴的资质审查,确保业务合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加强内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对诈骗行为的识别能力。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合作伙伴的背景信息,确保业务往来安全。此外,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子公司和业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记者梳理发现,该案件牵扯了另一家上市公司。
股权关系显示,睿诺光电为睿诺电子的全资子公司,而清越科技(688496.SH)则是睿诺电子的大股东。清越科技实控人、董事长高裕弟曾在2016—2019年任睿诺电子董事长。目前,高裕弟以及清越科技董事梁子权均在睿诺电子担任董事职位。
值得注意的是,清越科技刚刚完成对枣庄睿诺电子的增资不久。2023年12月,清越科技公告显示,公司对睿诺电子增加投资848万元,认购睿诺电子8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清越科技持有睿诺电子的股份比例从20%增至33.33%。
彼时,清越科技认为,睿诺电子是一家集自主研发、规模生产、市场销售于一体的光电类企业,能够生产具有轻柔、超薄、高频高速低损耗等优点的柔性电子元器件,主要从事玻璃基板镀膜、柔性电路板制作、表面贴装加工等业务,是公司钼铝钼基板等原材料供应商之一。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上下游资源整合和供应链的完善。
根据清越科技公告,睿诺电子2022年营收2.23亿元,净利润-169.5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596.63万元;2023年1—11月营收4.10亿元,净利润-1251.23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652.09万元。
针对清越科技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舆情事项,上交所在3月20日晚间向公司下发了监管工作函。
同日晚间,清越科技发布关于参股公司重大舆情的澄清公告称,本次参股公司纠纷内容所涉及之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均无任何业务往来。公司作为睿诺电子参股方委派了一名董事,睿诺电子日常经营管理均由其总经理实际负责,本次相关事项的制定与决策等均未提交睿诺电子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并未参与本事项的决策及实施过程。
业绩下修,净利润预降七成
公开资料显示,飞凯材料成立于2002年4月,2014年10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一家研究、生产及销售高科技制造中使用材料和特种化学品的专业企业,核心业务范围涉及光通信领域紫外固化材料、半导体材料、屏幕显示材料和有机合成材料四大领域。
该合同诈骗案让飞凯材料2023年本就下滑的业绩面临进一步缩水。
根据公告,上述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结果尚未确定,涉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86亿元,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早在1月31日,飞凯材料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净利同比降幅为40%至55%。3月19日晚,飞凯材料发布了下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其中,调整后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1.03亿元至1.54亿元,同比下降64.48%至76.32%。
飞凯材料表示,公司在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时,未发现上述业务涉嫌被合同诈骗,仅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约202.10万元,本次立案将影响公司对上述其他应收款的计提比例,影响公司2023年业绩数据。
对此,深交所要求飞凯材料的年审会计师,针对其业绩预告修正的准确性及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飞凯材料当前仅提及,此次涉嫌被合同诈骗对其2023年业绩将产生的影响,但是此次事件涉及相关交易是从2021年6月开始。因此,深交所要求飞凯材料说明,此次事件对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会计科目的影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高级合伙人李海波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合同诈骗案除了直接导致公司业绩下滑这一明显的财务影响外,还会对公司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比如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形象、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法律风险以及监管合规等。
记者注意到,本次合同诈骗案或许早现端倪。3月6日,飞凯材料宣布两项人事变动,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斌,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曹松,均以个人原因辞职,两人的原定任期均应至2026年4月19日。
两位高管均为飞凯材料的“元老”。 两人均在飞凯材料上市前加入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苏斌今年44岁,2010年3月起任职飞凯材料;曹松今年40岁,自2007年起便任职飞凯材料。
飞凯材料在2023年末发现相关合作异常,并在今年3月向警方报案,而两位元老级人物在3月初选择离职,这很容易让外界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产生质疑。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振辉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总经理和董秘同日辞职,说明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在此次事件中可能存在管理失误。高管变动会对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运营不稳定,影响企业的战略规划和执行。
对此,前述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很肯定地说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关联,案件确实发生在他们任职期间内,相关的决策是他们做的,如果两者之间没有关联,但他们也可能没有尽到履职责任,如果后续调查显示二者有关联,公司也会进行公告。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