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萌 张智 深圳报道
4月11日晚间,ST星源发布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279 号)。因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因此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同时,根据规定,因公司股票是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的,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主板摘牌后,将由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下称“主办券商”)转到三板市场交易。
不过,据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目前还没聘请到主办券商,还在协商。”对于公司后续是否有恢复上市计划,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时间,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退市后转至三板交易
根据深交所决定书,公司股票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5条的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ST星源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对此,南开金融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秘书长李泳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交易类强制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旨在快速清除市场风险,避免投机炒作,简化退市程序。其影响包括投资者退出机会受限、市场透明度降低及资产价值重估。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为其指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披露相关公告。
不过,据上述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透露,“目前还没聘请到主办券商。”
对于三板交易,李泳梅对投资者提醒道:“退市后转至三板交易,流动性低、投资者门槛高、信息披露相对宽松。股民应熟知市场规则,强化风险评估,关注公司动态,合理配置资产。”
不过,有业内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因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而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的股票,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索赔维权。”
公司及实控人立案调查结果尚未落地
值得一提的是,在ST星源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的前一天,公司刚刚发布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4月10日晚间,ST星源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丁芃、郑列列通知公司,其于4月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二人立案调查。
而早在去年12月8日,ST星源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调查结果尚未落地。
如后续立案处罚落地后,在公司退市与被立案调查无关的情况下,股民可以申请索赔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若处罚落地,且其违法行为与投资者损失存在关联,股民可以申请索赔,可以通过法院或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
据公开资料显示,ST星源前身为深圳原野实业有限公司(深原野A),于1990年上市,是深市主板上市的“老五股”。目前主营业务为交通、清洁能源、水资源基础设施经营性项目的开发投资;低碳技术集成、水处理设备销售和环境处理成套设备销售和环境工程服务等。
自2020年度起,公司连续3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包括违规向关联人提供担保及借款,因此,2021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业绩方面,ST星源营收连续4年下滑,2020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3.99亿元、3.84亿元及2.84亿元。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公司营收进一步下滑,实现营收1.90亿元—1.96亿元。
同时,公司净利润连续2年亏损且亏损逐年扩大。2022年ST星源净利润亏损1.56亿元,同比下滑212.24%,2023年公司预计亏损净利润2.20亿元—1.9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7%—21.75%;且公司扣非净利润连续4年亏损,2020年—2022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4.54亿元、-2784.48万元及-1.15亿元,2023年公司预计亏损扣非净利润2.12亿元-1.8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5.10%—58.91%。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