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宝欣 李贝贝 深圳报道
金科股份(*ST金科,000656.SZ)成为近年来A股首家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国化上市房企。
4月22日晚间,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金科股份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并裁定受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
而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金科股份总资产约为2600亿元,总负债超过2200亿元。另据记者了解,目前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国富置业”)已有意向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金科股份的预重整程序,双方已共同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已完成现场尽调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科股份股票将于收到法院正式裁定通知书的T+1日停牌一天,并自T+2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金科”,证券代码仍为“000656”,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金科在相关公告中也表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届时,股票简称将由*ST金科改回金科股份,股票价格日涨跌幅恢复为10%。
从被动重整到主动重整
金科股份的重整事宜源于去年5月。2023年5月22日,金科股份债权人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端恒建筑”)向法院申请对金科股份进行重整。
然而,端恒建筑申请金科股份重整的事情被深交所质疑,并要金科股份核查并说明是否与端恒建筑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等。
对于上述质疑,金科股份予以否认,并回复称“公司不存在借助破产重整逃废债的任何企图”。
时隔两个月,金科股份主动申请重整,是为数不多主动申请重整的房企。2023年7月31日,金科股份董事会和监事会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彼时,金科股份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记者了解,房企在面临债务偿还困难时,多数会选择债务展期。那重整和债务展期有什么不同?
4月25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琦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法律上,重整和债务展期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程序和对企业的影响程度。重整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通过法院的监督和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协商,对企业的债务进行重组,以恢复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展期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商的结果,指债务人获得债权人同意延长偿还债务的期限,而不涉及法院的司法程序。重整可能涉及对企业结构和运营的全面调整,而债务展期通常只涉及偿还时间的延长。
在张琦律师看来,金科股份选择重整而不是债务展期,可能是因为公司面临的财务状况需要更彻底的解决方案。重整可以更全面地解决债务问题,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资产重组等,而债务展期可能只能暂时缓解偿还压力。此外,重整可能有助于改善公司的长期财务状况和市场信誉,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2023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国经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已达118家;而自2019年至今五年时间就有64家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批准,占比54.24%。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正式被裁定受理重整的案例中,上市公司重整成功率高达100%。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已完成重整的上市公司共103家,其中包括泸天化、长航凤凰、舜天船舶、盐湖股份、山子股份等,上述公司在重整完成后,经营困局得以化解,财务状况大幅好转,债务危机得以解除,公司重获新生。尚无在法院裁定受理之后因重整失败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显示出远高于一般企业的重整成功率。
可以预见的是,通过发挥重整价值,金科股份有望以此提升公司韧性和活力,率先走出希望之路。
具有重整的必要性
2024年2月21日,金科股份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于2024年4月10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大部分债权人表示支持金科股份重整。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相关法院在正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前,应当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上市公司住所地人民政府出具的维稳预案等。
“重整申请获批,证明金科股份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得到了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及法院等多方的认可与支持。”金科股份表示。
另外,法院还认为,金科股份作为全国知名度较高的上市房地产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经验、优质运营管理团队、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其主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业务具有持续性经营价值。因此,金科股份具备重整价值。金科股份通过破产重整可以获得新生的机会,有利于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金科股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结合金科股份提交的重整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金科股份提出对其子公司分类处理,整体性化解债务的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此,金科股份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
在业内人士看来,金科股份的重整将是一场多方共赢的选择。
金科股份通过重整可以获得新生的机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重整期间,可以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阻止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限制取回权人行使取回权,限制企业股东行使股权。这些规定,将极大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正如金科股份在公告中所言,“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完成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借力重整,金科股份可以重新审视和调整业务结构、运营模式,以实现更加合理和高质量的发展。
此外,大型上市公司涅盘重生,也有利于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意向投资人为长城资管旗下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金科股份本次重整的意向参与方已经浮出水面。
去年6月30日,金科股份与长城国富置业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双方确认,长城国富置业有意向独立或与其他合作方组成投资联合体(以下简称“投资联合体”)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金科股份的预重整程序。
彼时,金科股份在相关公告中表示,如果金科股份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在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阶段,长城国富置业及/或其指定关联主体有意向作为战略投资人报名参与竞争遴选。
据了解,长城国富置业系AMC机构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业的投资运营平台,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围绕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重点受困房企风险化解、服务实体经济三大方向,聚焦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实体经济纾困重组、资本市场风险化解、房地产风险化解四大领域。
不过在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并无进一步消息传出。金科股份仅在3月30日发布公告表示,在公司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后,双方已按协议约定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各项尽调及准备工作。目前,相关事项在正常推进中。
根据金科股份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总可售资源面积约5274万平米。以当期中指院公布的销售额 202亿元、均价8900元/平米计算,金科总可售货值超4500亿元,足以支撑其未来3-5年的销售。
截至2023年6月30日金科股份可售货源。 截图自金科股份2023年半年报
而张琦律师则指出,重整对金科股份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引入新的投资者,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可能涉及管理层的变动,以适应新的公司治理结构;资产和业务可能进行重组,以提高运营效率;债务结构得到优化,减轻偿债压力。
“重整过程中,管理层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因为新的战略投资者可能会带来新的管理层,以推动公司的重组和发展。”张琦律师表示。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