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萌 张智 深圳报道
5月26日,深交所下发对巨轮智能(002031.SZ)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多次问及公司交易是否涉及关联方,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违规对外财务资助等。
“这表明深交所对巨轮智能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希望公司能够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康德智库专家、上海美谷律师事务所项方亮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消息一出,在二级市场上,5月27日巨轮智能股票以跌停收盘,跌10.13%,报2.75元/股。5月28日,公司股价延续跌势,截至收盘,跌4.36%,报2.63元/股。
“27日公司股票跌停可能是市场对这一负面信息的直接反应,投资者可能会出于风险规避的考虑而选择卖出股票,而跌停可能引发恐慌性抛售,进一步加剧28日股价的下跌。”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同时,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指出,按照新国九条严格退市的要求,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
年报多项数据存疑
据悉,巨轮智能主要产品为轮胎模具、液压式硫化机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净利润均为亏损。2021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22.09亿元、9.9亿元、8.0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69亿元、3780.50万元、-3059.52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1亿元、-7066.16万元及-7384.19万元。
对于2023年业绩情况,巨轮智能表示,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下游客户仍然处于清理库存以及海外建厂的初步阶段,导致公司部分产品需求后置,下半年订单恢复,但是由于排产、交货周期较长,收入确认后置;另一方面受地缘政治等影响,公司部分境外参控股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对公司2023年业绩也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不过,其业绩在2024年一季度仍未见改善,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59亿元,同比下滑22.73%;实现净利润-1413.74万元,同比下滑356.07%;实现扣非净利润-1664.50万元,同比下滑143.95%。
而在其利润持续亏损背后,公司综合毛利率已自2018年的34.30%下滑至2022年的13.39%,不过,最近一年又一季度,公司毛利率稳步上涨,但与先前仍有较大差距,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巨轮智能毛利率分别为14.76%及18.54%。
从产品来看,2021年—2023年,公司轮胎模具毛利率分别为8.55%、2.42%和9.43%,液压式硫化机毛利率分别为5.74%、10.92%和21.17%,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毛利率分别为3.16%、22.10%和8.11%。
对此,沈萌指出,成熟业务的毛利率通常会保持稳定,鲜少较大幅度波动。
同时,深交所也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各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模式、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对应交易金额及占比、是否涉及关联方,并结合业务板块所处行业发展情况、经营情况、产品定价、成本构成及变动,量化分析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相关因素是否将持续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等。
此外,在现金流方面,巨轮智能年报及季报显示,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分别为-1.17亿元及-2.39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43亿元和4.1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取的现金分别为6.74亿元和2.20亿元。公司解释称近期订单增加,采购备料支付较多的材料款。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大额现金采购流出的具体情况,包括具体流向、交易背景及对应产品等信息,说明相关大额采购支出是否合理和具备商业实质,核实资金支付对象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并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
是否构成违规对外财务资助?
值得关注的是,深交所在问询函中多次问及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违规对外财务资助。
据悉,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一方面,巨轮智能因缺乏对工程款支付的有效控制措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形成大额的其他应收款2.27亿元。资产负债表日后,巨轮智能对上述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并于2024年4月26日收回全部资金。
另一方面,在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巨轮智能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对外提供财务资助5410.50万元,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广东省证监局2024年3月29日对巨轮智能和吴潮忠出具了警示函。资产负债表日后,巨轮智能对上述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工程支付形成的大额其他应收账款的具体过程,相关款项是否最终流向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是否构成违规对外财务资助;就财务资助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此外,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4.08亿元,主要系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巨轮智能工业4.0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45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48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近三年在建工程是否为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等,是否存在虚构资产挪用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沈萌解释道,这里所指的“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是以应收款或在建工程的名义,为对手方提供财务支持,以自有财务资源承担别人的财务风险。
“而违规对外财务资助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流失,会损害投资者利益,还可能使公司在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另外,公司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项方亮指出。
就相关问题,本报记者致函巨轮智能,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