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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行贿、黑社会组织成员变身公司高管,最高检曝光4起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案例

于丽丽 2024-5-31 16:31:11

本报记者  于丽丽  李贝贝  北京报道

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一则消息,内容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涵盖拆迁、土方、建材供应等黑恶犯罪常见多发环节,既包括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也包括非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次发布的4典型案例包括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被告方包括相关市政工程公司、水泥公司、建工集团、混凝土公司、砂石渣土运输公司等企业以及相关负责人。

北京知名律师彭艳军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程领域的涉黑犯罪,往往伴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会涉及走私武器、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开设赌场等罪名。同时,为谋求庇护,还会涉及行贿,拉拢、腐蚀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等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包括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第一个案例是较为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例部分提到,2014年7月以来,为取得工程土方项目,吴某龙、虞某荣等人合谋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吴某龙手下汤某云亦受虞某荣、戴某松指使,实施“串通投标”犯罪行为,两股势力相互勾结、融合,以经济利益和工程项目为纽带,发展扩大成以其四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下有骨干成员10人、积极参加者17人、一般参加者35人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违法犯罪事实17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40余亿元。为谋求庇护,该组织多次行贿,拉拢、腐蚀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合计700余万元,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保护。

第二个案例属于“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非法影响力及暴力威胁手段,承揽工业园的厂房建设、土石方、混凝土、爆破等工程牟取暴利,并将所获经济利益用于组织成员福利、娱乐、购买作案工具等以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等。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和扣押涉案银行资金、保险理财产品等约1900万元,依法对116处不动产和166辆汽车、重型工程车等限制交易,对未结清工程款约1.79亿元进行截留。

记者注意到,这个案例还提到,涉案人员曾甲的酒吧豢养了一批内保,不仅为其名下公司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也为相关公司强揽工程、排除妨碍顺利施工等提供暴力支持。

例如,2015年,曾某雄控制的某爆破公司在碧桂园二期施工过程中遇村民阻挠,曾乙、曾甲于次日纠集上百人到施工现场殴打被害人,用铁锤等工具砸毁对方家大门,冲入住宅后肆意毁坏门窗,造成1人轻伤,2人轻微伤。

黑社会组织成员变身公司高管

本报记者注意到,该案件涉案人员大约24名。为坐大成势、称霸一方,该组织惯于“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案例提到,周甲先后于2015年和2018年成立长沙某环保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和长沙某砂石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以公司形式管理组织成员,将相关组织成员“变身”为公司股东、高管或安排在公司任职。

与此同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管控组织成员和分配红利、支付薪酬,并为受到打击处理的组织成员“接风洗尘”“红包慰问”,形成听从指挥、随叫随到、有事汇报、出事由组织“摆平”等行事惯例。

另外,为把控当地商业项目土方工程业务,该组织以环保物流、渣土运输等公司为幌子实施犯罪攫取“黑财”。仅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涉案金额就高达3000余万元、违法所得590余万元。

案发后,该组织被扣押涉案车辆11辆,查封房屋26套,冻结银行账户46个、账户金额共计1750余万元,冻结股权价值1150万元。

据案例陈述,2013年至2018年期间,洋湖生态新城出让地块的建设或在建工程项目17个,周甲、周乙等人参与商业项目土方工程9个,占洋湖新城项目总数的53%,其中有6个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所得,3个利用组织“威名”承揽所得。

周甲、周乙等人另对其他2个商业工程项目实施堵门、阻工行为,意图强揽项目土方工程,迫使对方支付“退场费”,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造成当地商业项目土方工程没有周甲、周乙等人的同意或参与就无法顺利实施,其他单位、个人也不敢来洋湖街道承揽土方工程的非法控制局面。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一名女老大

第四个案例涉及到拆迁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记者注意到,涉案人员约13名,其中犯罪集团总指挥是一名女性,即山东某路政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梅,40多岁。

2016年4月被告人李某梅刑满释放后,通过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崔某勇的关系,开始承揽雪宫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拆迁等工程。

案例提到,该犯罪集团对于未达成协议的拆迁户,纠集多人将其控制后,采用破门侵入、强行搬离、强制架离、殴打等手段达到拆迁目的。如为迫使被害人秦某国同意拆迁,李某梅安排他人将十几条蛇扔到被害人家中,开车跟踪、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拦停被害人,被害人阻拦强拆时,被强行拖出房屋并被殴打致轻微伤。为了笼络骨干成员,李某梅还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妨害作证等犯罪行为,

工程建设领域是黑恶犯罪传统常见高发领域

此次最高检编发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主要考虑是什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曾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首先,工程建设领域是黑恶犯罪传统常见高发领域,也是重点整顿的行业领域,编发典型案例是持续加强惩治和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其次,推动落实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再次,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有自身特点,需要总结提炼司法实践经验,解决法律适用、认识认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还表示,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有较强的行业特点,集中在拆迁、土方、建材供应等科技含量相对较低的环节,犯罪的公司化特征明显,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犯罪,行为的合法与非法区分难度大,资金密集、涉案金额大,涉及主体多,危害性方面往往表现为行业垄断、非法控制,会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等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