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者供图(下同)
本报记者 王敬 北京报道
马未都也没逃过文化收藏市场袭来的寒意。近日,因名下公司被曝裁员风波,赫赫有名的“马爷”成为舆论的焦点。
7月7日,涉事企业北京观复文化有限公司(下称“观复文化”)正式更名为北京叶泰文化有限公司(下称“叶泰文化”)。在此之前,公司于6月26日紧急更换法人为陈业,叶泰文化95.18%的股份也由持有。此外,观复文化全资子公司——北京小观拍卖有限公司(下称“小观拍卖”)法人也由黄子恒变更为陈业。在此之前,马未都已于6月26日和7月3日相继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从表面来看,昔日的观复文化已经“大换血”,马未都“全身而退”。《华夏时报》记者联系到观复文化的被裁员工张斌,对方表示,今年5月31日,公司在未与员工进行任何事先沟通协调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向80余位员工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不仅没有任何赔偿,而且也未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违反了相关程序规定。
7月9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叶泰文化监事张文(此前担任观复文化行政CEO),对方在得知记者身份后匆匆挂断了电话;叶泰文化法人陈业的电话则无法拨通。
据公司下发的一份通知,公司今年在所涉及领域和项目业绩均出现明显下滑,目前考虑并正在进行的是寻求重组或兼并,已经和多家企业积极谈判。
对此,记者以资方身份联系到观复文化财务总监周洪武,对方默认公司正在寻求并购重组,但表示自己“不负责这一块儿”,当记者请求告知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时,周洪武表示“给不了”。
突如其来的裁员
5月31日下午,张斌和一众同事收到了公司通过邮件发送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下称《通知书》)。根据记者掌握的《通知书》,观复文化给出的理由是“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还标注了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将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解除。
据悉,观复文化的全资子公司小观拍卖和只有两名员工的北京小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也同样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很突然,没有任何征兆。”张斌对记者表示,因为接到裁员通知前公司未进行任何沟通,事后也未给出合理解释,他和同事对此都感到震惊和不解。
更令人不解的是,这份通知书里居然没有加盖公章。当日深夜,张斌和同事们再次收到一份一模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一次加盖了公司公章。
在与公司管理层寻求沟通的过程中,员工得到的只有沉默和回避,马未都从未做出任何解释。“他们说决策不了,所有的事情都是听老板的,老板分配,让干嘛就干嘛。”
让人不解的事再次发生,公司6月26日又发出了“‘收回解除通知’的通知”,收回部分裁员决定并向未提起劳动仲裁的员工补发了5月的工资。上述通知指出:“这个月大家都对工作及未来担忧,缘由是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这个通知公司的确欠考虑(原来公司考虑尽可能先行解决员工的工资问题,同时让员工们早点知道公司目前困境,为谋求新工作提供充裕时间),但是公司良苦用心未能获得员工理解,那么公司决定收回给您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您道歉”,落款时间为6月22日。
6月28日,张斌收到了离职证明,公司要求员工签字自愿离职,但他未签字,并申请了劳动仲裁。据悉,目前有10余名员工选择了申请劳动仲裁,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斌表示:“当日没收到工资后,我就追问观复文化行政CEO张文为何不给我们申请裁员的员工发工资。她回应说先解决仲裁的事情,要求撤回仲裁才给发工资,但这压根是两回事。”据张斌了解,迫于个人经济压力,有两个人最终选择撤回了仲裁申请,目前还有10余名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
6月26日,公司法人由马未都变更为陈业,后者此前是杭州观复博物馆的馆长。据张斌说,在该公司此前的CEO因为公司内斗被调离后,2021年11月3日,陈业和张文分别“空降”至小观拍卖和观复文化担任行政CEO一职。
RMC律满猎头总裁、首席人才顾问唐欣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作为“京城第一收藏家”,马未都在文玩界拥有很高的声誉。然而,此次的裁员风波可能对其个人品牌产生负面影响。作为公众人物,马未都需要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展示更多的责任感和透明度,否则会引发公众的质疑和负面舆论。
从“帝王珍物”宣德炉到清代的秤、明朝的算盘
“一般应该会在7月6日或者是7月8日周一发6月份的工资。”张斌告诉记者,听说没离开的员工这几天也都请假了,公司空空荡荡。他推断,因为公司的业务几乎已经停滞,后面没什么工作可做,尤其是拍卖,缺乏新货源的情况下,大家其实只能请假在家或者是干坐着。7月8日,公司在岗同事通过微信告诉张斌尚未收到工资,“肯定发不了呗。”
实际上,马未都名下公司的经营问题早已有迹可循。2023年11月22日,观复文化、小观拍卖及小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发出通知称,根据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状况,公司决定于2024年1月搬迁至北京市顺义区右堤路东方太阳城。
张斌告诉记者,前任CEO还在任时,每年都会收到相当于三个月月薪的年终奖金,但自从新任CEO上任后,年终奖先是减少至一个月的月薪,随后一年则完全没有年终奖。
据张斌了解,拍卖业务和直播带货业务都有所下滑,对业绩增长产生影响。“这两年收藏拍卖市场肯定是在走下坡路,一方面艺术品市场不火了,再一个是人们有钱不敢往外掏,这是消费市场的通病。”
“此外,在拍卖行业中,拍品的来源多种多样。其中,公司大部分拍品来自委托人,老马(马未都)在收货时会挑选出他认为品质较好的留下,而那些他认为不太符合自己收藏标准或市场价值的货物,就会被放置到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张斌指出。
“前些年,公司的拍品质量普遍较高,除了宣德炉等稀有且价值较高的古董,大多数藏品至少在外观上看起来都相当有价值。然而,现在这类高价值的拍品变得越来越少,卖的不是清代的秤就是明代的算盘,”张斌向记者透露,“至于货收不上来,是因为人家不想卖还是老马不想收,我们不知道。”
记者查询观复APP发现,往期“夺宝”栏目下的藏品浏览量很少,基本在1000浏览以内。
张斌告诉记者,2019年左右,公司还会积极地开展地推等多样化渠道进行市场推广和引流,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但随着公司领导层的更迭,这些事情都被搁置,相关的市场投入和关注也随之减少。缺乏持续的推广和维护,加上从不积极回应外界对部分藏品的争议,导致平台公信力下降,公司自然难以维持原有的水平。
这场裁员闹剧,传递出收藏拍卖市场的阵阵寒意。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硕士生企业导师支培元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文玩拍卖行业正处于一个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民众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文玩艺术品的市场需求保持活跃,尤其是对于具有历史、艺术和文化价值的高品质拍品。另一方面,市场也面临着诸如经济周期波动、资本市场变动,以及消费者审美需求变化等挑战。例如,近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收紧导致部分资金流入文玩市场,但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资金炒作和市场泡沫的担忧。”
如何认定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张斌在采访中告诉记者,自己认为公司业务下滑属于经济性裁员的范畴,并非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所致。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岩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客观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以及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客观情形。
这一表述在劳动合同法中出现两次,一处是用人单位“无过失辞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条第三项);一处是经济性裁员,即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齐岩冰强调:“可见,‘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既可能作为用人单位用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可能用于经济性裁员的依据,但对比法律原文,就可以发现,该项情形的适用,是有严格的限定条件的。”
他指出,当该表述用于用人单位解除同员工劳动合同时,必须有一个先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同员工进行协商的过程,未能达成变更性的一致的,才允许“无过失辞退”;而当该表述用于经济性裁员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和程序:一是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二是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三是裁减人员方案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四是要保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定人员优先留用。同时,无论运用于哪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均有一个基本的法律义务,那就是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两个法律事实进行举证,同时要满足员工提出异议和辩驳的权利。
因此,齐岩冰认为,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来看,观复公司所说的“业绩下滑”并不属于用人单元的法定解除权的范畴,如果“业绩下滑”足以达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才属于经济性裁员的前提条件,而依据劳动部的相关解释,“业绩下滑”并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因此,如果观复公司以“业绩下滑”作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并且没有同员工事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其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涉嫌违法解除了,依法应当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齐岩冰告诉本报记者:“观复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作为依据,一下同8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满足了20人以上的法定裁员条件,属于经济性裁员的范畴。那么就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履行以上程序而裁员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部门有权制止和纠正,同时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外,应以两倍的经济补偿额为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
更换法人、股东,意图何在?
目前,张斌和多位申请劳动仲裁的同事已收到人事争议仲裁的开庭时间通知。张斌表示,希望公司按照法律赔偿,并公开向所有的员工道歉。
对于公司向未提起劳动仲裁的员工发了“‘撤回解除通知’的通知”,齐岩冰表示:“观复公司的解除、裁员的措施已经属于违法,所以撤回解除通知,属于纠正违法行为的范畴,也是观复公司的基本法律义务。这项纠正不应附加其他条件,特别是对员工附加对应的‘义务性条件’。”
此外,对于管理层要求申请劳动仲裁的员工先撤诉才补发5月工资的方案,齐岩冰进一步指出:“哪怕观复公司撤回了解除通知,补发了工资,申请仲裁的员工对于是否撤诉,依然具备不受影响的独立决定权。如果观复公司以员工未撤诉为由不予纠正其违法侵害行为,反而为其违法事实增添了新的依据,是非常得不偿失的做法。”
谈及涉事公司迅速更换“马甲”,进行更名和更换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行为,齐岩冰表示,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就属于公司法允许的民事行为,并不必然同其裁员或解除劳动合同产生联系。但如果以上行为是在公司出现重大经营困难,且裁员决定已经做出之后而执行的,就具备了规避法律义务的合理嫌疑。这就要看更名与更换是否满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是否存在未实缴或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是否具有对公司、员工和其他债权人未了结的法律义务等。
“如果经查证,存在以更名或更换来逃避法律义务,侵害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相关更名或更换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责任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齐岩冰指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