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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恶”徐翔被判赔偿股民损失,文峰股份股东一度超过20万人

帅可聪 2024-9-5 14:41:49

本报记者 帅可聪 北京报道

曾坐拥百亿身家的“私募一哥”徐翔,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服刑5年半后,已于2021年7月9日出狱。但由该案引发的一系列民事索赔案件,仍在路上。

《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24年8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徐翔、时任文峰股份(601010.SH)董事长徐长江需向4名自然人投资者赔偿损失,共计约110万元,文峰股份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中一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告诉记者,该案目前为示范判决,仍有部分案件处于审理程序中。截至2015年6月末数据显示,文峰股份股东户数约24万户。2024年9月4日晚,文峰股份发布公告称,将就本案提起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徐翔、徐长江合谋操纵文峰股份非法获利超过38亿元。就本案赔偿责任划分有关问题,南京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徐翔、徐长江系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首恶”。

判决赔偿4人共约110万元

这起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南京中院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受理,也就是徐翔出狱十天后。法院于2022年3月1日、2024年5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历时逾三年,作出一审判决。

《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被告徐翔没有出庭,也没有聘请代理律师。南京中院经合法传唤后,徐翔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因此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本案共有四名原告,刘某、周某、张某、王某等四名自然人投资者诉称,徐翔、徐长江合谋实施了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文峰股份在此期间配合发布相关信息,导致他们遭受投资损失,应共同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定,自操纵行为开始日2014年12月23日至影响消除日2015年5月27日期间,投资者交易文峰股份股票的行为与案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共同实施了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应当共同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经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对投资者因案涉操纵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测算,南京中院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徐翔、徐长江赔偿刘某投资损失约5.4万元,赔偿周某投资损失约86万元,赔偿张某约18.3万元,赔偿王某投约6333元;被告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翔、徐长江追偿。

文峰股份财报中的数据显示,在徐翔等人操纵股价前后,文峰股份的股东数量曾大幅飙升,2014年年末为2.4万户,2015年3月末为4.9万户,2015年6月末约24万户。

“目前是示范判决,还有部分案件处于在审程序中。”许峰律师向记者表示,这则一审判决对于后续累案的审理可能会起到很大的参考作用。

徐翔、徐长江被批“首恶”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就本案赔偿责任划分有关问题,南京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徐翔、徐长江积极谋划、相互配合实施案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系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首恶”。

“在三人共谋并实际操纵文峰股份股价过程中,徐翔控制账户组连续交易文峰股份股票,徐长江滥用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身份控制文峰股份发布信息,二人均获利巨大,其行为损害了文峰股份的合法权益,故徐翔、徐长江应系案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最终责任承担主体。”南京中院表示。

这则一审民事判决书,援引相关刑事判决等内容,回顾了徐翔等人操纵文峰股份股价的过程。

2009年至2015年,徐翔成立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等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及合伙企业,管理、控制泽熙产品,从事证券市场投资。期间,徐翔借用他人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实际控制139个证券账户,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或者要求他人按其指令进行证券交易。

2014年10月至12月,文峰股份时任董事长徐长江欲减持股票,与徐翔认识后多次合谋商定:由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并接盘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徐长江将部分文峰股份股权转让给徐翔,控制文峰股份发布股权转让、“高送转”等信息,共同拉升股价实现高位减持套现,减持底价14元,超出部分五五分成。

在操纵期间,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文峰股份股票4.5亿余股,徐翔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接盘后在二级市场全部抛售。徐长江减持套现逾67亿元,盈利逾51亿元,缴纳税款逾17亿元,违法所得约34.08亿元(其中包含按照约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给徐翔的分成款10余亿元)。徐翔买卖文峰股份获利约4.54亿元。徐长江、徐翔获利合计超过38.5亿元。

另据公开信息,2017年1月,徐翔被判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徐翔没有就此上诉。2017年4月,徐长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亿元。此前有知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徐长江上诉后又莫名撤诉。

文峰股份称将上诉

9月4日晚间,文峰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了前述投资者索赔诉讼判决情况,并称将就本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文峰股份表示,由于本案非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9月4日至5日,《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文峰股份,但电话未获接听。判决书显示,文峰股份在一审中答辩称,如文峰股份承担赔偿责任,将严重损害现股东的利益。截至2024年6月末,文峰股份股东户数约9.1万户。

文峰股份成立于1995年,全称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百货、超市、电器以及购物中心的连锁经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2011年,公司在上交所上市。

在徐翔等人操纵市场案案发后,2017年1月,文峰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证监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Wind数据显示,自发生股价操纵案以来,文峰股份的营收规模逐年下降,2014年全年高达近78亿元,至2023年仅有约19.6亿元,净利润方面亦呈现波动下滑态势。2024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营收约10亿元,同比下滑13.8%,净利润约7245万元,同比下滑逾40%。

2020年2月,徐长江转让股权后,文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目前薛健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一职,在徐长江于2016年卸任后,已经变更三次,现为王钺。

记者未能联系到徐翔、徐长江置评,向徐翔妻子应莹微博发送的私信未获回应。

截至9月5日午间收盘,文峰股份股价上涨1.18%,报1.72元/股,市值约31.8亿元。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