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自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梁宝欣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5号,下称《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广州市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广州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编辑: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