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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消购房限制性措施 | 快讯

于丽丽 2024-10-16 10:46:20

文/于丽丽

10月16日上午,天津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

关于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措施》提到,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关于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措施》提到对于在天津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同时提到,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编辑: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