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文
一、贸易摩擦1.0回顾:特朗普上任3个月便着手发动贸易摩擦
2018年7月6日以美国对华34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为标志中美贸易摩擦全面展开,但早在2016年美国大选时关税就已经贯穿特朗普的政策主张:一是对墨西哥施加20%的关税来为“边境墙”筹集资金,二是使用关税工具、退出贸易协定等(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使制造业岗位回流美国。三是主张对华加征45%关税(2016年1月《纽约时报》采访时称),从而保护美国产业。
整体来看,特朗普对华贸易摩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7月5日的贸易摩擦加剧阶段,二是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1月15日全面贸易摩擦阶段,三是2020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19日第一阶段协议阶段。
(一)贸易摩擦波澜初起(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7月5日)
特朗普于2017年1月20日履职美国总统,刚满3个月后的2017年4月20日便着手启动贸易调查。此阶段贸易调查主要法律依据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第232条,以及《1974 年贸易法》第201条。
1.商务部依据“232”条款对钢铁和铝发起调查,本调查涵盖中国但并不特定针对中国
2017年4月20日,特朗普指示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Wilbur Ross)启动两项调查,以确定钢铁(4月20日)和铝(4月27日)进口是否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第232条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该法条授权商务部长对贸易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进口任何物品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其中安全的定义包括外国竞争对特定国内行业的影响、过度进口取代任何国内产品的影响、技能或投资损失、大量失业和政府收入减少、国家经济福利与美国国家安全的密切关系等方面。
2018年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报告,认定钢铁和铝产品的进口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随即于2018年3月1日,特朗普宣布将对所有贸易伙伴(主要是加拿大、欧盟、墨西哥和韩国)进口的钢铁和铝加征关税,税率分别为25%、10%,预计涵盖价值约480亿美元。由于之前的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中国出口美国的大部分钢和铝都已经被征收了特别关税,本次被覆盖产品中有6%来自中国。
2.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201”条款对太阳能和洗衣机发起调查,并非特定针对中国
2017年4月26日、2017年5 月 31 日美国光伏公司Suniva和洗衣机制造商惠而浦(Whirlpool)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请愿书,认为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201 条该行业因进口受到严重伤害(是自2001年以来该法律下的首批行业申请),ITC随即展开调查。
根据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 201 条,因进口增加而受到严重伤害或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国内工业可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进口减免。申请后由ITC确认进口是否对美国工业造成严重伤害或威胁。如果委员会认定存在该情况,其将向总统建议救济,并由总统最终决定是否提供救济以及救济金额。
2017年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调查结果,认定太阳能板和洗衣机的进口对美国产业造成了损害,并建议特朗普实施限制措施(global safeguard)。
2018年1月22日,特朗普批准对价值85亿美元的太阳能板和18亿美元的洗衣机进口实施限制性关税,该关税对所有贸易伙伴适用,但商品主要来自中国。
太阳能板和洗衣机关税经多次延期,分别于2022年6月6日和2023年2月7日到期。
(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条款针对中国将贸易摩擦扩大化
2017年8月14日,特朗普公布备忘录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调查中国任何可能不合理或带有歧视性的法律、政策、做法或行为,并可能对美国知识产权、创新或技术发展造成损害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发起对中国的调查。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授权总统采取一切适当行动,包括基于关税和非基于关税的报复,以撤销外国政府违反国际贸易协定或不合理、不合理或歧视性以及加重或限制美国商业的任何行为、政策或做法。
1.301调查从发起到公布调查报告约7个月,此后从公布关税清单到落地约3-4个月
2018年3月22日,特朗普政府公布调查报告,认定中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方面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特朗普威胁将采取措施,包括对价值6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征收关税、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等。
2018年4月3日,特朗普政府发布关税目录,关税政策进入听证阶段,考虑对总价值约5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征收25%的关税,主要涉及中国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产品,主要是资本品和中间品。次日,中国政府发布目录,考虑对总价值约50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2018年5月20日美国财政部长曾表示关税暂停,但随即5月29日白宫发布申明将25%的关税,主要涉及美国的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飞机和船舶)以及农产品(主要是大豆)在听证阶段结束,最终清单发布后立即加征关税。2018年6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公布了一份修订后的商品清单,较修订前更加关注中间产品,计划自7月6日起实施。中国于6月15日同步公布关税名单,较前一次新增消费品、医疗设备和矿物燃料,但将飞机从清单中移除。
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23日,美国对华关税按计划先后落地,金额500亿美元占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量5384亿美元的9.3%。为对冲关税影响,2018年7月24日,美国政府宣布向美国农民提供120亿美元的补贴,以弥补由关税导致的出口销售损失。中国对美国贸易摩擦发动了对等报复,关税规模占2018年中国自美国进口量1551亿美元的32.2%。
2.第二波关税战从公布清单到落地仅2个月,此后二度提高关税
2018年6月18日,因6月15日中国对美国第一批关税名单进行对等报复,特朗普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确定额外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以加征10%的关税,同时威胁如果中国再次报复,将再对20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关税。
2018年7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一份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清单,主要是中间品及消费品,包括计算机、汽车零部件、电话、家具等,计划在听证阶段结束后施加10%的关税。2018年8月1日,特朗普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关税力度由10%提高至25%。2018年8月3日,中国公布对等报复清单,可能对价值60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加征5%至25%的关税。
2018年9月17日,特朗普最终确定第二波关税名单,预计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于9月24日生效。特朗普还同时宣布关税税率将于2019年1月1日上调至25%。2018年9月18日,中国宣布600亿美元的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名单,税率从原先宣布的5%至25%降至5%至10%。
2018年9月24日,中美第二波贸易摩擦名单相继生效。加征关税后,美国对华关税共覆盖约2500亿美元,占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量5384亿美元的46.4%;中国对美关税共覆盖1100亿美元,占2018年中国自美国进口量1551亿美元的70.9%。
2018年12月1日,中美首脑在G-20达成了协议,暂停原定于1月的关税税率升级并在贸易问题上进行谈判。
2019年5月1日,贸易谈判不利(特朗普核心诉求之一是中国限制产业补贴),特朗普发推特宣布美国将于2019年5月10日把第二波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从10%提高至25%。他还表示将很快对尚未涵盖在301条款关税中的其他中国进口商品征收25%的关税,这些商品总额为“3250亿美元”,主要为玩具、鞋类、服装和电子产品等最终消费品。
2019年5月10日,中美在第二波贸易摩擦关税目录的基础上上调关税税率,最高至25%。
3.第三波关税战从公布清单到落地仅1个月,此后一阶段协议达成
2019年8月1日,在美中贸易谈判的又一轮结束后,特朗普表示,美国将对另外3000亿美元(实际清单A为1120亿,B为1600亿,总计2720亿)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而非此前威胁的25%),该关税将于2019年9月1日生效。清单涵盖最终消费品,如玩具、鞋类和服装等。
2019年8月13日,特朗普政府宣布计划从2019年9月1日起对112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随后在12月15日对另外16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10%的关税。
2019年8月23日,中国公布了对750亿美元美国出口商品的报复性关税计划,以应对特朗普即将对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举措。计划预计于2019年9月1日和12月15日生效,包括中国预计将美国汽车的平均关税从12.6%提高至42.6%。同日,特朗普宣布将9月1日开始的1120亿美元商品清单(包括服装、鞋类等返校用品)关税税率由10%上调至15%,12月15日的1600亿美元清单(包括玩具和消费电子产品)关税税率也同步上调至15%,此外还将在10月1日将第一波、第二波2500亿美元中国商品关税税率由25%上调至30%。
2019年9月1日,美国对1220亿美金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5%关税,中国对750亿美金的美国进口商品加征5%到10%不等关税。2019年9月11日,中美在对等报复上做出一定退让,特朗普宣布10月1日上调关税税率的计划推后至10月15日。
2019年10月11日,特朗普表示中美谈判已达成即将签署的“实质性的第一阶段协议”。宣布原定于10月15日对25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从25%提高到30%的计划将不会按原计划进行。
2020年1月15日,中美签署贸易协议。根据协议,一是中国同意额外购买价值2000亿美元的美国出口商品,二是大部分贸易摩擦时期关税仍然保留(但不再进一步升级),三是中国并未就补贴或国有企业问题作出承诺。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两国贸易摩擦外,特朗普还使用投资等手段定向打击中国企业。美国在2018年针对中国的高科技龙头企业实施制裁。特朗普在2018年8月13日签署《2019财年约翰·S·麦凯恩国防授权法案(John S. McCain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收紧对技术转让和外国投资的控制。
4.部分关税可以获得豁免,豁免与贸易谈判同节奏进行
每一轮关税加征都附带豁免条款,美国企业可在关税发起后提交关税豁免申请,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逐一审核并决定是否豁免。豁免较为宽松但具体执行标准并不透明。根据美国国会(CRS)报告,在决定豁免请求时,USTR考虑了以下因素:(1)是否可以从非中国来源获得该产品,(2)进口商是否尝试从美国或第三国采购该产品,(3)对特定产品实施301条款关税是否会对进口商或其他美国利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害,(4)该产品在“中国制造2025”或其他中国工业计划中的战略重要性。截至2020年1月,USTR共收到52746起豁免请求,其中6804起(13%)获批。
从节奏来看关税豁免集中在“休战期”出台:
一是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10日中美在阿根廷达成阶段性“休战”,期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其第一批豁免清单,并于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9日发布第2至4批豁免清单。
二是2019年6月29至2019年9月1日,中美在日本达成阶段性“休战”,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7日、陆续发布第5至8批豁免名单。
三是2019年9月后中美“边打边谈”,豁免与特朗普的和解举措基本同步。
(1)2019年9月11日特朗普决定推迟原定于10月1日的关税上调,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分别公布第9到第13轮豁免清单。
(2)2019年10月11日特朗普称中美贸易谈判取得的进展,推迟了其原定于10月15日将现有25%关税上调至30%的计划。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29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14到16轮豁免清单。
(3)2019年12月13日,特朗普确认了中美“第一阶段”的协议,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月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17到20轮豁免清单。
四是一阶段贸易协定后豁免明显提速。2020年1月15日中美正式签订一阶段贸易协定,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8月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陆续公布第21至37波豁免名单,同时在2020年3月15日公布新冠相关商品的豁免名单,并延长2019年公布的豁免清单。
五是拜登政府时期关税豁免力度逐渐减弱,主要是美国华依赖较高的机械电气设备,例如泵、吸尘器、电动机等。关税豁免政策持续约1年,2021年拜登政府共保留549项关税豁免,2022年3月、5月,拜登政府共计保留433项关税豁免;2022年12月、2023年5月,拜登政府共计保留429项关税豁免,2024年5月,拜登政府共计保留164项关税豁免(同月决定将对中国电动车等商品加征关税)。
从平均关税规模来看,2018至2019年贸易战期间约有14.5%的关税获得豁免。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第一批豁免清单2018年底才发布,但进口商可依据豁免清单要求对此前关税进行“退税”处理。贸易战期间依照美联储测算美国对华进口法定平均关税从2.7%升至2019年12月17.5%;但实际有效关税从2.7%升至15.2%,主因豁免程序影响。
(三)贸易摩擦的成果:一阶段合作框架
2020年1月15日,中美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其重点内容一是中国承诺将在部分产业领域相较2017年水平增加购买2000亿美元美国商品,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技术转让过程透明度,三是降低农业方面多项非关税壁垒,四是扩大金融业准入,五是提高汇率市场化定价水平。协议共包括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农业、金融服务、货币、扩大贸易、争端解决七个章节:
一是知识产权方面,条款与美国知识产权措施基本一致,新增内容主要目的是加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强化双边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二是技术转让方面,限制了收购、合资、投资过程中要求转让技术的行为,提高行政过程的透明度。
三是农业方面,主要是扩展美国食品、农业和海鲜产品出口,涉及针对美国农业和海鲜产品的多种非关税壁垒。
四是金融服务方面,主要是中方取消或降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方市场的各项门槛和约束,加大金融服务业开放力度。
五是货币方面,主要是禁止进行竞争性贬值和汇率目标设定,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公开披露储备头寸与贸易数据等。在协议签订之前,美方取消了中方“汇率操纵国”的标签。
六是贸易方面,主要是中国承诺在未来两年内进口大量美国商品和服务,进口总额将超过2017年中国对这些商品和服务的年进口水平,增加额不低于2000亿美元。
七是争端解决方面,设立了定期的双边磋商机制,双方应成立贸易框架小组来讨论协议的执行情况,双方还将恢复宏观经济会议来讨论总体经济问题,美方由财政部长主持,中方由国家副总理主持。贸易框架小组会议每六个月举行一次,宏观经济会议也应定期举行。
从协议文本来看,贸易协定6.2条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年内,中国应确保,在2017年基数之上,扩大自美采购和进口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不少于2000亿美元,并规定了具体额度。
在制成品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329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448亿美元,2020至2021年实际完成第一阶段承诺的77%(中国进口)或83%(美国出口)。
在农产品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25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95亿美元。2020至2021年实际完成第一阶段承诺的61%(中国进口)或59%(美国出口)。
在能源产品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85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339亿美元。2020至2021年实际完成第一阶段承诺的47%(中国进口)或37%(美国出口)。
在服务方面,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28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251亿美元,实际2020年、2021年进口服务贸易412亿美元、397亿美元(美国出口口径),低于2017年561亿美元。
二、贸易摩擦2.0的发起可能省去调查步骤,更快于1.0
当前总统可以越过国会直接调控关税的法律工具主要有7条,其中301条款可直接调用前期调查结果启动,IEEPA可不经调查通过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直接使用,修改最惠国待遇的法案需走国会程序,9月起美国国会已有类似法案在途。美国国会曾掌控关税权力,但1930年加剧大萧条的保护主义贸易法案(Smoot-Hawley tariffs)出台后,国会立法加强了行政部门对关税的掌控力,使行政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经过国会批准使用关税工具。
一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其中第 232 条赋予总统自由裁量权,可以对被发现威胁“国家安全”的某类产品展开调查,然后实施贸易限制。参考2018年美国钢铁和铝反倾销措施,调查经历约10个月,听证和关税落地1个月,共计约11个月。
二是1974 年《贸易法》第201条,赋予总统自由裁量权,可以对因贸易而受损的行业施加关税政策。参考2018年美国对太阳能板和洗衣机的关税政策,调查经历约6个月,听证和关税落地约 3个月,共计约9个月。
三是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赋予美国总统自由裁量权,通过对从一个或多个目标国家进口的多种产品征收关税来解决其“不公平”的对外经济政策。从法律程序来看,USTR需在12个月内完成调查,依照总统指示在30内出具行动方针(Proposed Tariff Action),并于公示30日举行听证会(Hearings),最后依照总统指示在落地前15天公示。301条允许豁免,通常在公示后3个月内可以提交豁免申请。参考2018年贸易摩擦,实际调查经历约7个月,听证和关税落地需3个月,共计约10个月。301关税一经落地每4年需要重新授权一次,上一次审核为2022年5月。拜登还在2024年8月使用301对中国电动车加征最高100%的关税。理论上特朗普上台后可以直接使用现有301调查中关税目录对华施加关税。
四是1977 年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The 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of 1977)》赋予总统自由裁量权,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国际贸易,IEEPA可以极大的扩展总统经济权力,除贸易外还可以限制交易或冻结资产。对 IEEPA 权力的重要制约是要求总统通过《国家紧急状态法》宣布紧急状态,特朗普在 2017-21年任期内曾广泛使用 IEEPA,包括限制多个中国聊天、支付和办公程序。2019 年8月24日特朗普曾威胁使用IEEPA进一步升级对华贸易摩擦,但最终没有实际行动。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 (IEEPA)授权总统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监管国际贸易,其使用不需等待贸易调查完成(CRS)。拜登、特朗普、奥巴马(2届任期)在其任内分别使用过8次、11次、12次国家紧急状态,特朗普对国家紧急状态的的使用频率明显较高。
五是1930年《关税法》第338 条,授权总统对来自与另一个外国相比“歧视”美国商业的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高达 50% 的关税。
六是1974 年《贸易法》第122条授权总统通过不超过 150 天的全球关税单方面解决“巨大而严重”的国际收支赤字(之后国会必须采取行动继续征收关税)。 允许对进口产品临时征收最高 15% 的关税。
七是修改最惠国待遇相关法案。共和党高层包括万斯、卢比奥等人分别在2023、2024年提出过修改中国最惠国待遇的法案,目前还处于立法初期,法案尚在审议阶段,未来需国会参众两院多数通过立法才能通过,修改最惠国待遇后行政部门将有更大权力设置关税水平。参考2024年9月共和党参议员卢比奥(已获提名国务卿)、科顿、霍利发起的《既不永久也不正常贸易关系法案(The Neither Permanent Nor Normal Trade Relations Act)》,提议修改中国最惠国待遇),根据法律文本,卢比奥等人考虑参考关税表(各类商品非最惠国关税不同,约29.7%至55.8%)将中国最低关税定为35%(非最惠国关税和35%取高值)和100%(主要是金属和各类机械、电子产品)两类,若法案通过则实际税率还要超过非最惠国关税要求。作为参考,当前美国最惠国待遇平均关税税率为3.5%,取消最惠国待遇后平均税率将提至约40%,当前美国对华平均关税约19.3%(PIIE测算)。
节奏上来看,《既不永久也不正常贸易关系法案》计划分阶段用时5年实施关税,根据法律文本“自本法案生效后180天起,关税提升10%的政策将开始生效。自本法案生效后2年起,关税提升25%的政策将开始生效。自本法案生效后4年起,关税提升50%的政策将开始生效。自本法案生效后5年起,关税提升100%的政策将开始生效。”
三、从“1.0”经验看,贸易绕道在较大程度上熨平了对美出口损失
(一)贸易摩擦拖累我国对美出口,“抢出口”扰动节奏,绕道规避损失整体出口影响有限
贸易摩擦整体拖累我国对美出口,“抢出口”扰动节奏。以2019年为例,2019年我国对美出口较基期2017年下降4422亿元,PIIE估算贸易摩擦至2019年底拖累我国经济增长约0.34%。从整体增速来看,2019年中国对美出口同比增速(-8.4%)较我国出口整体增速(5.0%)明显下行。但2018年则出现较多抢出口,对美出口较2017年多增236亿人民币,也在一定程度上透支了2019年的对美出口。
但中国可能通过“绕道”贸易形式规避部分损失,从GDP分项来看2019年净出口拉动GDP达0.75%,反而是特朗普上一任期内的高点。一是2018年加征关税之后中国对美出口下降,由2017年1539亿美元降至2019年1229亿美元,但中国对全球总出口由2017年2.26万亿美元升至2019年2.50万亿美元。二是2018年贸易摩擦后中国企业积极布局海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由1.98万亿快速增至2.96万亿美元,同时我国出口份额向东盟、墨西哥转移。从贸易份额来看,2018年贸易摩擦至2023年美国对华进口份额下降7%,中国降幅基本与墨西哥、东盟六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泰国)的增量相一致,体现在美国施加关税之后我国制造业出口份额的转移。
(二)美国方面,上一轮关税成本较多由美国国内进口商承担
CBO测算第一轮贸易摩擦直接降低2020年美国约0.3%的GDP,使PCE通胀上行0.3%。
具体而言,贸易摩擦期间(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美国对约11%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占美国GDP约2%。CBO于2019年发布专题报告,认为关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影响美国经济活动,不利效应有三点,有利效应有两点。不利效应方面一是使商品价格上升,导致实际投资和消费减少。二是提高政策风险,导致企业延后投资以及被迫承担损失对产业链做出调整。三是导致贸易摩擦对手的报复性关税,减少美国出口(截至2020年,美国出口的所有商品中有7%被征收报复性关税,主要是工业用品和材料以及农产品)。有利效应有两点,一是美国消费者和企业将使用美国生产的商品取代某些进口商品,增加国内产出,二是关税收入减少财政赤字,增加可用于投资的资源。
从实际影响来看,第一轮贸易摩擦直接降低美国约0.3%的GDP,使PCE通胀上行0.3%。根据CBO研究,增长方面2018年1月至2020年期间贸易摩擦通过商品价格上涨和政策风险提高的渠道使美国实际消费减少0.3%、实际投资减少1.3%,并使美国实际出口减少1.7%,实际进口减少2.6%,整体使美国GDP水平降低0.3%。通胀方面,从2018年初到2020年底,关税将使核心PCE价格指数上涨0.3%。
除GDP和通胀外,贸易摩擦还对就业和对外贸易产生不利影响。一是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研究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在2018年减少了13.7万个职位,共导致2018年美国就业岗位总数下降了0.5%,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是由于进口关税,三分之一是由于海外报复性关税。二是美国农业部指出,从2018年年中到2019年底,海外报复性关税使美国农产品出口减少了270亿美元。大豆占下降的71%,其次是高粱和猪肉,分别为7%和5%。损失主要集中在出口产品的州,如爱荷华州、伊利诺伊州和堪萨斯州。
2018至2020年贸易摩擦时期智库和美国政府研究压倒性的认为美国承担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其中NBER认为贸易摩擦关税并没有降低中国商品的税前进口价格,导致美国进口商以更高的税后价格的形式承担了进口关税的全部负担;美联储工作论文认为关税立即且完全传导给美国消费者,对出口商价格几乎无影响;CEPR(Center for Economic and Policy Research,认为美国消费者承担93%的进口关税,而中国消费者仅承担68%进口关税,美国进口结构、产品异质性和贸易政策导致了转嫁现象的发生等。
四、当前与“1.0”时期存在的差异
特朗普2024年大选期间保持关税在其政策主张中的重要地位,并且力度较第一次由明显升级,一是要使用关税为其减税等政策筹集资金,二是通过对全球加征10%关税和中国加征60%关税保护美国产业,促进制造业回流,三是更加强调对中国对美投资的保护。但当前经济政治背景较2018年贸易摩擦1.0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整体来看,我们认为本轮贸易摩擦如果发生,当前共和党班子对华理念更为鹰派可能使得本轮摩擦的“正面损失”增加;二是长臂管辖力度加大,也会使得“贸易绕道”的难度明显加大,上述将导致我国“对美(含绕道)出口”受损。但当前我国出口结构中非美比重已明显上升,未来东南亚、非洲、拉美等区域可能在我国出口中发挥更大的拉动作用,整体出口增速不宜过分悲观。不同于2017年的“零基础”,在未来的谈判过程中,预计现有的一阶段框架协议仍是短期的谈判基准。
(一)一阶段框架协议为后续贸易摩擦提供方向指引
2024年9月23日,特朗普在宾夕法尼亚州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如果其再度当选总统,第一个电话将直接打给中方,要求中国“履行”之前与美国达成的协议。2018年贸易摩擦前特朗普只有较为概念性的理念,例如通过贸易摩擦促进就业回流、削减贸易赤字等,2020年中美耗时2年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下文称一阶段贸易协议),可以体现为特朗普政治主张的具象,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围绕一阶段贸易协议的修订。
2024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2024年《对外贸易壁垒国家贸易评估报告(2024 National Trade Estimate Report on FOREIGN TRADE BARRIERS)》,主要指向一阶段协定落实情况不足。展望未来,结合特朗普本人表态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报告,中美下一阶段贸易摩擦可能围绕一阶段协议的既有成果展开,我们认为尤其有三点要求可能性最大,一是建立围绕一阶段经贸协议的购买诉求;二是产业补贴政策调整等诉求。三是汇率诉求。
(二)美国对华关税政策表态更加鹰派
当前美国重要官员对华表态更为鹰派,已经不局限于2016年时保护美国工人利益、缩小对华赤字的出发点,包含了更多“制华”语调。
一是特朗普本人更加鹰派,2016年大选时期其仅声称应当对中国施加40%的关税,而2024年大选时期多次主张10%+60%的关税政策。
二是特朗普关键内阁成员多为鹰派。截至2024年11月,特朗普已经公开提名了多为内阁成员。其中马可·卢比奥(Marco Rubio)作为修改中国最惠国待遇法案的提出者被提名美国国务卿,其曾在2020、2019年分别因新疆、香港问题两次受到中国制裁。内阁其他成员包括美国驻联合国大使斯特凡尼克、中央情报局局长拉特克利夫、国家安全顾问迈克·沃尔茨均有鲜明的对华鹰派特征。潜在内阁人选还包括特朗普贸易摩擦1.0时期的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等人。
(三)当前我国出口结构中非美国家比例明显提升
从贸易结构来看,当前我国对美国出口已经有明显减少,且商品类型更为优化,贸易摩擦2.0影响可能较贸易摩擦1.0更为有限。
贸易摩擦之后我国出口市场结构发生了明显调整,新兴经济体份额加大。2018年后,我国对美国的货物出口占比从2018年的19.24%降至2024年1-8月的14.44%;对日本和韩国的出口占比也分别由5.91%和4.37%下降至4.25%和4.18%;对欧盟的出口则暂时保持稳定,2024年为12.7%与2018年的12.6%较为接近。与此同时,中国对俄罗斯、东盟、中东及拉美地区的货物出口占比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与2018年相比,2024年1-8月我国对这些地区的出口占比分别由1.93%、12.83%、4.78%和5.98%提升至3.11%、16.35%、6.08%及7.80%。
贸易摩擦之后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发生了明显调整,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以及机械及运输设备的出口占比均展现出上升的趋势。顺应全球低碳化的发展潮流,以及我国“新三样”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机械及运输设备领域的出口规模呈现出增长的态势。具体而言,这两类产品的货物出口占比分别从2018年的6.73%和48.57%,提升至2024年1-8月的7.53%和49.54%。
(四)新一轮贸易摩擦可能不局限于双边贸易,“出海”可能受到长臂管辖
一是出海规避贸易摩擦虽然达到削弱中国本土制造业的目标,但是依然与特朗普保护美国产业的目的相违背。例如2024年3月18日,特朗普在竞选机会演讲中宣称,“不雇佣美国工人而向美国出口汽车是不合理的,未来将对全球所有进口汽车加征100%惩罚性关税。”
二是通过出海规避高额关税已经被注意到,且共和党已经在推动立法。2024年9月19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共和党参议员马尔科·卢比奥 (Marco Rubio)提出了《停止对抗性逃税法案(Stopping Adversarial Tariff Evasion Act)》,该法案明确指出“特朗普时期关税战之后,中国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战略来规避美国的关税和贸易限制。中国制造商利用美国贸易法的漏洞,将制造工厂转移到对美国贸易条件有利的第三国,如墨西哥、越南和马来西亚。这种“跳国”使中国公司能够逃避关税,用廉价商品充斥美国市场。”,未来应对“原产国标准”进行修改,应包涵外国对手及其控制实体生产的产品,不仅限于产地。卢比奥还于2024年3月5日提出《关闭汽车关税漏洞法案(Closing Auto Tariffs Loopholes Act)》,指出应当立法将把外国对手及其控制实体生产的机动车视为源自外国对手的领土。
三是对比美日贸易摩擦历史,美国对华制裁不仅限于贸易领域。
从汽车行业来看,日本企业能够出海成功主因还是美国不限制日企。汽车制造是日本的支柱产业。1980至2000年,汽车制造业约占日本GDP规模的2%,约占日本制造业规模的10%。
1980年美日汽车贸易摩擦之后,日本各大车厂纷纷赴美建厂。1986年日本在美销售汽车中只有约12%在美国本土生产,而到2009年约有60%在美国本土生产。
整个80年代贸易摩擦期间日本汽车在美国市场占有率不降反增。从1980年到1992年,日本汽车在美市场占有率从18%增长至26%,经济危机短暂下行后至1995年又重回上行趋势,到2009年在美市场占有率反而升至40%的历史高点。1980至1990年美日经贸争端整体尚局限在贸易领域内,美国仅对半导体行业采取了限制日本直接投资的措施。
反观中国,美国对华制裁早已不仅限于贸易领域,而向投资领域蔓延,主因还是中美竞争有更浓厚的地缘政治色彩。除国会通过正式法令外,包括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总统令、财政部信函等多种方式也可以对中国投资进行限制。
(五)未来贸易摩擦的两种潜在场景推演
对于未来潜在的贸易摩擦风险,我们认为需要区分两种情形掌握:
一是特朗普上台后发起相关贸易摩擦,以“打”促“谈”。即先加征关税,但关税可能延后生效;或渐进式提升。此后在延后(或逐步)生效的时间窗口内与我国开展贸易磋商,如果进程顺利再对相关关税予以减让、豁免或延迟生效。在这一基准情形下,特朗普的核心诉求更侧重于商业利益,中美两国具备谈判空间。
二是特朗普上台后发起相关贸易摩擦,且拒绝谈判。这一基准情形下,特朗普的核心诉求更侧重于意识形态,中美两国的谈判空间将大幅收窄,市场风险偏好和基本面冲击也将加大。
(作者为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刘锦平 主编: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