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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个人乘用车应用自动驾驶出行”,《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2025年4月1日实施 | 快讯

温冲 2024-12-31 16:33:03

文/温冲

12月3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下称“《条例》”)由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8条,明确自动驾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更好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

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29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馈77份。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相比较最初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的《条例》新增了“个人乘用车出行”这一应用场景。这是新规首次将个人乘用车的自动驾驶应用纳入支持范围,意味着普通消费者也可以在未来出行中享受自动驾驶带来的便利与智能体验。

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应用的场景包括:个人乘用车出行,除校车业务以外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相关部门将根据本市道路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

《条例》规定,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个人乘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和车辆使用说明,掌握并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

同时,《条例》还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故障,驶出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驾驶人或者安全员应当采取人工接管、开启危险警示灯、降低行驶速度、将车辆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熊菁华介绍,《条例》进一步固化北京实践经验,解决制约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的突出问题,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产业实现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根据新华社报道,2020年北京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来,已实现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覆盖。百度、小马智行、新石器等头部企业聚集北京,测试里程超过全国总里程的四分之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王庆翔表示,随着自动驾驶迈入“法治时代”,下一步各部门将进一步出台细则,在确保规范与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自动驾驶技术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李延安 主编: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