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发布信息,首批四家台湾银行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大陆地区筹建分行。
此外,中国银监会已批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赴台湾设立代表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已向台湾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正式递交了设立代表处的申请。
此次获批的四家台湾银行,分别是获准筹建上海分行的台湾土地银行和台湾第一商业银行,获准筹建苏州分行的台湾合作金库银行,以及获准筹建昆山分行的台湾彰化银行。
台湾合作金库银行是台湾地区总资产排名第二位的银行,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和彰化银行则分居第四位、第五位和第八位,均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10年6月以来,台湾金管会陆续批准上述四家银行,以及国泰世华银行、华南银行等六家银行设立大陆分行。
9月8日,在第五届两岸经贸合作与发展论坛上,台湾政策研究基金会财政金融组召集人林建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台资银行业者西进大陆,要特别留意企业金融业务与消费金融业务之间的消长、中小企业的贷放业务和台资企业的融资需求这三个方面。
林建甫建议,台资银行登陆初期,应设法与当地银行、外资银行保持合作关系,而非互相竞争,要利用当地银行据点拓展自身的营销通道。
台湾媒体报道,各家获准登陆的台湾银行已开始着手考虑未来布局,第一银行、合作金库表示正在对第2家分行进行积极评估,华南银行预计在3年内于中国大陆环渤海、长三角、海西区、珠三角及成渝区等五大区域选定3个区域,完备大中华市场布局。
此外,尚未获台金管会批准赴大陆设立分行的台新金、永丰金、兆丰金等银行金融机构也陆续与中国大陆金融机构签订MOU策略联盟,期望能在第二批中跟上脚步。
中过银监会表示,此次四家银行获在大陆筹办分行,是两岸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备忘录》后,两岸银行业交流与合作历程中取得的又一历史性突破,标志着两岸银行业的交流与合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