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博海 北京报道
通过巧妙的腾转挪移,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们用资本手法吞噬中小股东的利益已是常事。“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是致使中小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的根源,一股独大的现象使得大股东在公司决策上具有决定性的发言权,目前而言中小股东能够保护自己权益的方法还不是很多。”新时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冯文锁坦言。
中国股市实际上是拷贝美国资本市场建立的,那么,在美国市场,市场监管者是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在遭遇利益被侵犯时,中小投资者又是如何进行维权的?本报为此专访了i美股网站分析师梁剑,他长期关注与研究美国资本市场。
《华夏理财》:中国A股市场往往由于在新股发行环节便存在股权集中的现象,导致中小股东在未来的维权过程中处于弱势。对比之下,在美国二级市场中,有什么相关政策和措施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呢?
梁剑:股权集中或者分散不是问题。公司制度的设计中,话语权是按股权多少来分配的,因此,公司决策上,肯定是优先考虑大股东的利益。对小股东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并且让小股东有更多可选择的投资标的,大家用钱去投票即可。除了这些,美国还有无孔不入的集体诉讼法律程序,无数的大小律师事务所热衷于牵头组织小股东发起诉讼。
《华夏理财》:在新股发行中,A股市场往往会存在询价过高从而存在内幕交易问题,美国市场如何避免新股发行价过高在日后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呢?
梁剑:如果是内幕交易的话,本身是违法的。至于如何避免因为新股发行价过高而使中小股东受到损害,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别买,没人买价格就会降了。在这个层面上,美国市场和中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由于A股的审批制度问题,长期导致新股发行价过高。因此,解决问题还是在降低上市门槛,加大市场供应量和实行淘汰退市制度。一个正常的市场,应该有大量的新股出现下调发行价,甚至发行失败。
《华夏理财》:在美国股市,一旦中小股东遇到权利明显受到侵犯时会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权?通常结果会如何?
梁剑:美国的集体诉讼,并不需要每个小股东实际参与,起作用的主要是律所,律所有可能因此获得巨大的诉讼费用,所以通常会主动发起调查和集体诉讼。
《华夏理财》:在国内的二级市场,中小股东更多来源于10万元以下的散户,机构投资者并不多。对比之下,美国市场是否更多以机构投资者充当中小股东为主?在美国,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是如何扮演各自角色的?又是怎样维护自己权利的?
梁剑:美国二级市场是机构投资者为主,普通人不像中国散户那样热衷于股市,他们主要是通过各种理财产品、基金等参与投资。
《华夏理财》:在您看来,国内资本市场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上还存在哪些问题?这方面美国市场有哪些值得国内借鉴?
梁剑:我觉得所有的股东权益都要得到保护,不仅仅是中小股东。而对他们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取消审批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市场供应量,同时严惩造假和内幕交易等行为,让优胜劣汰的规律生效。这样投资者可选择到质优价廉的公司,从而获得长期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