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国研中心 副主任)
■许伟(国研中心 助理研究员)
■刘培林(国研中心 研究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三十多年。未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态势还能延续多长时间?我国经济潜在增速在什么时期回落,幅度有多大?这些问题不仅为国内外所关注,更是制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基础。
成功追赶型经济体经济
发展的历史经验及
呈现出的典型化事实
20世纪以来,除美国、英国等处于全球技术和增长前沿的国家外,其他成功跨入高收入行列的国家,大都经历了一个为时20年或更长的高速增长期。高速增长期结束后,增长率明显下降,并转入一个速度较低的增长平台。这种增长率下台阶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结构变化,在日本、韩国以及德国在二战后的历程当中表现得较为典型,并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特性。
(一)经济增长率通常在人均GDP达到11000国际元(注:通常,涉及到不同经济体发展阶段的对比研究,可用于国际比较的数据来源较多,如麦迪森的世界经济史数据、世界银行的WDI数据库等。其中著名经济史学家麦迪森的世界经济史数据,较好满足了长时间跨度内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比较的需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认度。麦迪森数据采用购买力平价和国际多边比较方法,以1990年为基准水平,其计量单位简称1990年国际元。本文中GDP和人均GDP的数据来自麦迪森数据库,单位为1990年国际元。)左右下台阶,从高速增长阶段过渡到中速增长阶段,增长率下降幅度约30%-40%。
日本在1946-1973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为9.4%,高速增长保持了27年。到1973年,人均GDP达到11434国际元之后增长率下台阶,1974-1992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降至3.7%,中速增长维持了18年。1993-2008年期间年均增长率进一步降至1.1%。韩国1946-1995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为8%,到1995年人均GDP达到11850国际元,此后增长率下台阶,1996-2008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降为4.6%。当时的联邦德国1947-1969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为7.9%。在1969年人均GDP达到10440国际元之后开始下台阶,1970-1979年GDP年均增长速度降至3.1%,进入中低速增长阶段。
(二)在经济增长率下台阶前后,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下台阶以前的高速增长期,工业产出比重持续上升并保持在较高水平;而下台阶后,往往伴随着工业产出比重下降,服务业比重则相应上升。日本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二战刚结束时一度降至20%,而后迅速上升,至1970年达到46%的峰值;之后逐步下降,到2007年降至不足30%。韩国二战结束时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足15%,之后持续上升,到1991年时达到峰值,为42.6%,之后开始回落,2007年降低到37%。原联邦德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1965年左右达到峰值,为53%,之后逐步下降,到2008年回落至30.2%。
(三)经济增长率下台阶以后,城市化推进速度也会相应放缓。
经济高速增长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而经济增长率下台阶后城市化进程也逐渐放缓。二战后日本的城市化率快速上升,1945-1973年城市化率从27.8%上升到 55.4%,年均增长0.98个百分点。1973年之后,城市化进程逐步放缓,2008年达到66.5%,1973-2008年期间城市化率年均增长0.32个百分点。韩国1950-1995年城市化率由20.9%提高到78.2%,年均增长1.30个百分点。1995年之后,城市化进程放缓,2008年城市化率达到81.5%,1995-2008年期间年均增长0.25个百分点。德国城市化水平起点相对较高,在“二战”前就超过了50%。1950-1969年期间原联邦德国城市化率从52.9%上升到72.2%,年均增长1.02个百分点,之后城市化水平基本稳定,2008年为73.6%。
中国经济潜在增速
转折时间窗口的测算
如果我国经济增长的轨迹与上述成功追赶型经济相类似的话,那么,我国潜在经济增速也将在未来某个时期回落。为了展望中国潜在增速转折的时间窗口,下面根据不同类型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的历史经验和呈现出的规律,采用三种不尽相同但可相互印证的方法,对我国经济潜在增长速度回落的时间窗口进行测算。
第一种方法:把我国作为一个整体,采用国民经济的总体数据,比照日本、韩国以及德国等成功追赶型经济体增长速度普遍下台阶的经验进行测算。按照1990年国际元计算,2010年我国人均GDP达到7864国际元。假定今后几年我国GDP还能延续过去30年高速增长的态势,并结合联合国对我国人口增长的预测,那么到2016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11608国际元,与国际上成功追赶型经济体增长速度普遍下台阶时的发展水平大体相当。2016年之后,比照成功追赶型经济体经验,如果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与过去高速增长期相比降低30%左右,则GDP增长率降低约3个百分点。
这样,我国经济潜在增长速度下台阶的年份预计在2016年,对应的人均GDP约11608国际元。预计GDP年均增速“十二五”期间为年均9.7%,“十三五”期间降至6.5%(我国官方统计口径)。
第二种方法:考虑到我国大部分省级行政区从人口规模上看与国际上一个大国或中等规模国家相近,把我国每个省级行政区作为一个单独经济体,根据不同的省情选定国际上不同经济体的历史经验和规律相比照,预测各省级行政区潜在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之后再进行加总,推算出全国经济增长速度。
比如,北京和上海可以比照香港和新加坡两个城市经济体的经验,经济增速在人均GDP达到19000国际元左右下台阶,时间是2004年;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可比照日本、韩国等追赶型工业化经济体的经验,并根据人均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工业比重)、城市化水平、分工的专业程度、资源禀赋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经济增速在人均GDP达到11000国际元左右下台阶,时间是2006年。而内蒙古和山西等资源性省份在人均GDP达到10000-15000国际元左右的时候下台阶,出现下台阶的时间分别为2013年和2019年;青海、甘肃、云南、贵州和西藏等自然地理条件相对较差、不适宜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省份,可以比照拉美地区若干曾经有过较高速度增长、但未跻身高收入行列的国家的经验。具体测算过程中,以各省份目前人均生产总值水平为基数,假定各省生产总值保持其过去30年的平均增长率,并结合各自的人口预测,估算出各省人均生产总值达到所比照经济体增长率下台阶水平时的时间,以云南为例,在2015年,人均GDP达到5884国际元的时候出现下台阶。
在这之后,假定各省生产总值增长率降低30%左右;最后加总测算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这样,按1990年国际元计算,到2014年我国人均GDP预计达到10680国际元,之后潜在增长率降至8%以下。预计“十二五”期间GDP潜在增长率为年均8.2%,“十三五”期间为年均7.3%。
第三种方法:通过大宗商品的消费量(或产量)和人均GDP水平之间的关系,预测我国经济增长率下台阶的时间点,以便与前两种方法的结果相互印证。
具体方法是:(1)以2009年我国人均电力消费量(2742度/人)、千人汽车保有量(48.7辆/千人)、人均累计钢铁产量(3.9吨/人)、人均汽车年产量(10.3辆/千人)以及人均钢铁年产量(0.5吨/人)等五个实物量指标为基数。(2)假定今后这些指标仍能按其过去10年的年均增速继续增长,测算出我国这些指标达到日本、韩国、德国等经济体GDP增长率下台阶时对应水平的时间点,以此作为我国GDP潜在增长率下台阶的时间点。(3)进一步假定我国增长率下台阶之后,也如日本、韩国和德国那样降低30%左右,即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
这样,基于大宗工业产品产量或消费量指标的预测显示,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大约将在今后3-7年的时间内放缓,“十三五”时期可能明显下一个台阶。
2015年左右我国
潜在增长率可能降低
2-3个百分点
本研究在发展阶段比较中主要引用麦迪森按购买力测算的GDP数据。上面报告的结果均是基于该数据而进行的。
为了相互印证,研究还采用了另一个被广泛引用的世界银行的WDI数据库进行测算,但由于分析方法类似,限于篇幅,只报告了相关的分析结果,而略去具体测算过程。虽然具体预测数值和采用麦迪森数据库的测算结果有所出入,但也得到了2015年左右我国潜在增速下台阶的结论。
综合以上测算结果,预计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有很大可能性在2015年前后下一个台阶,时间窗口的分布是2013-2017年。按照各种方法预测结果的算术均值,“十二五”期间我国潜在经济增速为年均9.1%,“十三五”期间将降为7.1%。(本文改编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研究”课题组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