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网综合报道】面向非上市中小微企业的私募债终于开闸。沪深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统称《试点办法》。
与市场预期一致,以备案制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利率限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倍以下;除房地产和金融类企业外,符合工业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划定标准”的企业均可发债。
不过,《试点办法》并未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评级作出规定。《试点办法》要求企业在备案时必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同时发行人可以采用包括“限制发行人将资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商业保险等增新措施提高偿债能力。上证所并提出,对于有较强增信措施的私募债券,试点期间该所将优先接受备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该所将从今天起以书面形式接受发行人备案申请,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上交所则并未明确接受备案时间及首批上市日期。业内人士分析,首批私募债的试点地区应包括中小企业聚集的浙江和深圳等地区。
《试点办法》除了要求私募债在存续期内披露本金兑付以及付息的情况外,还要求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发行人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等,必须进行信披。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速度超过我们的预期。”一大型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说道。
根据上证所的表述,该所从今年1月份才开始起草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章制度。从着手起草到正式推出,前后仅用了半年不到的时间。
实际上,在业界频频吹风的环境下,一些大型券商、营业部以及第三方理财机构已经做好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项目储备。“我们已经确定了几家发行人和认购机构,前期销售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