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崇磊 北京报道
华澳信托和大连实德的两场官司,一场在最后关头达成和解,另一场关于河南大河新型建材委托贷款的诉讼却由于管辖权异议被延期。
中银律师行执业律师陈豪俊告诉记者,被告此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不排除有拖延时间的想法。即使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也能为被告方争取到至少一周的时间,而一旦异议成立的话,时间更长了。
众所周知,对于陷入资金链紧张的企业来说,时间是最宝贵的。一位到场的金融界人士认为,如此看来,河南大河的资金链问题,确实非常紧张。
根据记者了解,作为大连实德的关联公司,河南大河建材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初通过多家信托公司发行了以应收账款作抵押的委托贷款类信托产品,以缓解母公司的资金压力。
低风险信托遭遇不测
应收账款作为信托计划的基础资产并非鲜见,但是从过往兑付的表现来看,出问题的情况并不多。华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王汉瑾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能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企业,其信用等级一般都比较高,其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信托募集的资金都用来购买了应收账款的债权,投资者获得应收账款产生的收益,同时如果在应收账款未全额收取的情形下,信托计划的融资方一般还会对应收账款进行回购。因此这类产品的风险较低,但是收益也不会太高,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不料,相对“低风险低收益”的应收账款信托却遇上了融资方母公司实际控制人被调查,导致发生资金紧张的小概率事件,河南大河建材发行信托的几家信托公司可谓流年不利。王汉瑾认为,应收账款类信托,实质仍然是一种企业融资,企业提前收取应收账款,缓解资金的压力和降低资金流动性成本。由于年初市场上存在降息的预期,不少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较去年有所降低,这也许是信托公司发行应收账款信托的原因。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在资金链紧张的背景下,可以跟银行、信托公司合作,把自己的应收账款打包受让从而获得流动资金,当然是求之不得,但是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此类产品的风险点在于还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信托计划有无相关的风险控制。虽然在产品设计中,还款人如果到期仍未全部偿还,企业将对应收账款进行回购,但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则收益和本金也可能损失。
记者通过查询最近5年发行的信托产品发现,类似产品此前也推出过,由于风险较低,非常受欢迎。然而,由于应收账款类产品的风险在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因此这类产品的风险比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托贷款类产品略高,再加上这类资源相对稀缺,因此数量比较稀少。
实际上,由于应收账款是企业交易行为产生的债权,如果还款人信用级别不高的话,将很难获得安全保证。因此,这类信托计划多数会投向与政府有关的资产,或是类似大连实德这样背景比较深厚的企业。根据普益财富提供的数据显示,未来3个月内到期的信托产品中,只有3款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分别是方正东亚-临海工业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信信托-建信优质应收账款流动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吉信-巨元瀚洋应收账款收益权信托计划。
警惕应收账款信托风险
尽管央行在6月8日下调了存贷款利率,但是工商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在短时间内并不会得到解决,这也给应收账款类信托的发行带来了非常好的机遇。近半年来,市场上的此类信托产品明显增多。对于此类信托,投资者应该重点了解融资方的背景以及项目资金的用途,同时还要关注回购的条款。
根据记者的统计,目前市面上的应收账款类信托,主要集中在保障房建设等领域。中原信托、中信信托等公司都发行过相关产品。虽然应收账款类信托的收益相对比较低,但是受到水涨船高的影响,该类信托的收益率比前几年也高了不少。前不久,中原信托发行的芜湖新马应收账款流动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高年化收益率为9.5%。
融资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信托公司后,芜湖市弋江区保障房项目的运营方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向受托人归还信托计划本金和利息。芜湖新马将其名下366亩的商业地块为信托提供抵押担保。地块位于芜湖市弋江南路,评估值约10亿元,相对于总规模为5亿的信托计划计算,抵押率约为50%,抵押率适中,同时考虑到该公司是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100%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其风险得到了进一步的控制。
不过在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芜湖市的相关举措一直处于舆论的焦点。今年初,芜湖市以“免税、补钱、送户口”为看点的地产新政,一度引来房地产调控会否松动的议论,仅经过3天即被勒令叫停。由此可见,当地政府对于房地产行业的重视,虽然有助于保障投资者的收益,但是也存在政策方面的不确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