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先知 陈宏宇 北京、成都报道
7月31日,在成都锦江宾馆内,正举行一场特殊的白酒金三角研讨会,一个众多知名酒企业参加的闭门会议,没有邀请媒体参加,却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时间回溯到十天前,贵州茅台集团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获得了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这个背景给白酒企业的闭门会议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8月1日,据参加该会议的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水井坊等多家酒企都参加了这一会议,而如何对付茅台的抢注国酒商标成为了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后,面临3个月公示期,“国酒”商标之争刚刚拉开帷幕。
未过审核先使用
“国酒茅台”商标初审的通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办的“中国商标网”上,本报记者查询获知,茅台集团于2010年6月9日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日期是2012年7月20日。公示期为3个月,2012年10月20日为异议申请截止日期。
事实上,早在2010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便出台规定,明确叫停国字头商标审批。此前,从2001年起,茅台便开始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此前的9次申请均被驳回。
尽管“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并未通过,但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茅台集团上下在对外宣传上一直使用“国酒茅台”的名号,在遍布全国的茅台专卖店也可以随处看到“国酒茅台”的字体,甚至连茅台员工的手机彩铃也包含“国酒茅台”的声音。
本报查阅茅台集团的注册资料显示,其提出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有4个,注册号分别为 “8377467”、“8377491”、“8377511”、“8377533”,属于注册商标第33类,前两个商标为汉字“国酒茅台”,后两个商标为“国酒茅台”的图文。
此次担任“国酒茅台”申请工作代理公司的是北京恒华佳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当本报记者试图采访这家商标代理公司时,其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代理公司对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事情非常低调。此外,茅台集团上下也是守口如瓶,包括茅台股份董秘樊宁屏和茅台集团宣传部部长叶远鸣在内都不愿意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
国家商标局公告称,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王科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相关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但《标准》对之前已经成功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无效,如国窖1573品牌依然可以使用。对于新申请的品牌,如果情况符合事实,也并不是完全不能申请“国”字头商标的。
同行们群起反对
事实上,茅台抢注“国酒”商标事件在白酒行业已经引起众怒。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阚秉华公开指出:“茅台申请注册‘国酒’,将影响到整个白酒行业,任何一个名酒企业都不会坐视不管。”
四川一知名酒企高层对本报记者称,茅台能注册“国酒”商标,他们也可以同样进行注册。如果茅台“国酒”商标最终获批,那么不久这个商标就会从高贵走向地摊,你会发现中国几乎所有的中高端白酒都会挂上“国酒”的前缀。
成都一家商标公司人士称,泸州老窖已经委托他们就茅台“国酒”商标事件进行应对。
此外,五粮液一位人士也对本报记者称,“国酒”应该是针对酒的品种而言的,相当于啤酒、红酒、黄酒,白酒就是中国的“国酒”,追踪到古代,那时的国酒其实是米酒。把“国酒”给予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产品都是不恰当的。
目前,五粮液虽然尚未公开就茅台“国酒”商标发表声明或提出意见,但是据该人士透露:“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行业负责的态度,在茅台国酒商标3个月的公示期内,肯定会有意见的。”
五粮液公关部部长唐伯超对外表示,目前五粮液已召开了专题会议,将对茅台欲“加冕国酒”作出回应。
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都认为茅台才是中国第一款国宴用酒,可一年前山西汾酒的董事长李秋喜对此说法就公开提出质疑。他称在63年前的共和国第一国宴上所使用的是汾酒而不是茅台,作为御用国酒,汾酒当之无愧。
除了公开叫板的汾酒外,其他同行以“国”字开头的高端白酒早已在市场铺货。1999年9月,泸州老窖酿造的“国窖1573”酒面世。随后的2004年底,山西汾酒集团强势推出“国藏汾酒”系列。面对同行“国”字头白酒不断面世,五粮液也跟随其后,2012年6月9日,五粮液首次推出了国字头子品牌“国五液”,定位为“超高端”,就在同一个月,西凤酒顺势推出“国典凤香”大师级和泰斗级两款战略新品。
此次,国家工商局初审通过了茅台的“国酒”商标,同行相似商标将面临什么命运挑动着业内的敏感神经。
业内称获批可能性小
“‘国酒’是对一个白酒群体的称呼,不该被任何一个酒企独占,否则,对其他酒厂就不公平。”白酒营销专家铁犁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茅台申请注册“国酒茅台”是企业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将考虑公平问题,加之目前现在多个酒企已对此事表达了质疑,即便通过了初审,但茅台加冕“国酒”的可能性极小。
对于茅台申请“国酒”商标的举动,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认为,如果茅台被准予注册国酒,那么西凤酒的国典凤香、汾酒的国藏汾酒、泸州老窖的国窖1573都不能用了,因为国家商标局不允许企业使用近似商标。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知名专家盛毅称,茅台申报国酒是明知不能而为之的行为,其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用“国酒”造成一种唯我独尊的影响,打造一个“国酒”是茅台酒的假象,这一方面严重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严重伤害了其他白酒企业,危害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没有变化,茅台此前的多次申请都没通过,这次通过初审很令人费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本报记者,当“国酒”被注册用在一家企业身上时,这个通用词就代表了一个国家的酒,“国酒茅台”这种称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这对其他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它不应该被某一个酒厂独占,在其他众多白酒的反对声中茅台通过申请的可能性不大。
对于邱宝昌的观点,王科峰也表示认同。他认为,“国酒”一词,未经国家有关机构认定或认证,任何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得自封,或者擅自使用,更不能作为商标注册。除了法律和标准外,还应考虑同类企业间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权和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等,防止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预计的是,在“国酒茅台”商标公示期内,肯定遭到很多白酒企业的激烈反对,茅台能否如愿以偿仍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