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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正案暂缓上会表决

作者为空的文章 2012-8-22 11:01:56

【华夏网综合报道】8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7次委员长会议召开,决定8月27日至31日举行第28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并确定了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其中,预算法修正案并不在讨论之列。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精神卫生法草案;首次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旅游法草案、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此前,预算法修正案曾两度上会审议。不过,直到今年7月,预算法修正案才以二次审议稿草案的形式对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从7月6日开始,公示了一个月,截至8月5日共征集到33万条意见。8月21日,本报记者联系到负责意见统计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律委经济法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意见统计工作仍在进行中。

  对于预算法修正案何时上会三审并交付表决,外界仍有诸多猜测。此前,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高强曾公开表示,预算法可能不止三审。

  前述工作人员表示,人大常委会何时审议或者表决预算法,都是由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法律修正案的通过,一般是经过人大常委会三次审查。此前,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均经历超过三次审议,都是特殊情况。像物权法,是因为常委会审议时,有不少常委对草案中的条文表示不同意,不得不进行多次审议。

  业内专家指出,立法事关重大,为了减少分歧,在常委会最终表决时能顺利通过,会选择在审议稿上会前,尽量解决相关争议矛盾,平衡各方利益。

  经过两次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目前仍存诸多争议,离预期有点远。

  例如,由于二审稿中缺乏相应可操作的规范,人大审议预算的权力,很有可能仍是走过场。

  此外,二审稿没有将预算公开列入到预算管理的原则中;预算公开的方法,也全权交由国务院制定;少有公众参与的字眼,这些均被外界认为二审稿更像是部门行政条例,而忘记了预算管理的是纳税人缴纳的公款,与公众联系紧密。

  而从法律上确定了财政专户的合法性,使得地方政府在统一国库之外,可以开设不受监控的财政专户,置国库资金安全于不顾,也被业内人士指称是一种“倒退”。

  施正文进一步指出,如果某部法律有颇多争议,往往会选择暂缓上会表决。人大法工委等专门委员会,会召开各部门座谈会,甚至可能下到基层调研,综合听取各方诉求,力争减少表决稿中的争议。

  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建议,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