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君强 北京报道
近日一则“十八大后IPO将由审核制向备案制过渡”的传言引起市场关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短期内,IPO备案制可能性极小,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惩处机制,备案制虽然是方向,但亦难成行。
证监会发审委一位兼职委员不久前也曾对本报记者私下表示,一两年内,发行制度不太可能有大的变化。
备案制的争论
一家财经媒体近日报道称,证监会一直在着手研究IPO由审核制向备案制过渡,目前已经获得了国务院领导的首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可能在十八大后推出。
“凭常识判断不可能。”10月22日,经济学家华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中国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数以万计,如果真实行所谓的备案制,这些企业全部上市,中国的股市岂不是搞大跃进?“美国股市发展了一百多年,上市公司不过才几千家。”
华生一直是资本市场改革的呼吁者,今年他专门撰写近2万字的长文,为发行制度设计改革方案,在他看来,如果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只是简单地从审核制变为备案制,这就是“图省事的懒汉思想”。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改革,近3年来,新股发行制度进行了三轮改革,特别是郭树清担任证监会主席之后主持的第三轮改革,按照“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思路进行,最受市场关注,改革虽然在推动市场主体归为尽责、强化信息披露、抑制炒新方面取得了成效,但亦受到“不彻底”、“行政干预多”等批评。
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国内呼唤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场亦期待发行制度能有根本性的突破。
“这大概是在给股市出主意吧。”深圳一家中型券商董事长兼CEO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行情低迷,七百多家公司排队上市,或许有人认为备案制可以提高效率,增加直接融资比例。
截至10月19日,证监会在审待发IPO项目共计779家。今年7月31日以来,证监会IPO审核出现了长达2个多月的空窗期。而在证监会9月24日重启审批后,仅4家公司上会,且过会率仅为25%。
不过,在该券商董事长看来,备案制愿望虽美好,但现阶段并不靠谱,因为投行仍然缺乏自觉规范意识,一旦大量良莠不齐的公司不受限制地大量上市,最终损害的还是投资者的利益。
“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监管机构、交易所平台和其他市场中介的职责和义务,如何保证企业能够完整、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在那些实行注册制的市场,有些审查得比我们要严得多、细得多。我国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上股份公司有数万家,完全放开使其自由到交易所上市很难操作。”郭树清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夕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的表态,平息了一场关于审核制与注册制的大争论。
法制建设是关键
实际上,在业内看来,三轮改革对现行发行制度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修补,用证监会前负责发行工作官员的话说,“单就发行体制改革而言,除了法律规定的改不动以外,其它都在改。”
实行备案制涉及诸多配套政策的变更和法律法规的修改,中国当下的法制环境正是继续推进发行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
“虽然备案制或者说是注册制,是IPO改革的方向,但现在它需要一定的存在环境,特别是法律的惩罚机制要发挥作用。”上述券商董事长说。
首创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王剑辉也指出,当前环境下,IPO备案制难以实现,实行备案制所需要的法制环境,比如团体诉讼机制、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的机制还不具备。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李稻葵则建议,在上海或者北京,成立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高级法院,掌管所有和证券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案件,避开地方政府的干预。
李稻葵是在10月23日“2012年清华管理全球论坛”上作的上述表述,他为了当前中国股市股价过低鸣不平,他认为,当前的价格“对不起上市公司实际的回报率”,原因就在于上市公司违规后,投资者没有地方打官司,对资本市场失去了信心。
“各个上市公司都是地方法院管的,往往支持保护本地上市的大股东,从长远来看,没有有效法制的体系,是不可能支持我们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李稻葵说。
在华生看来,发行制度改革,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是重要的环节,“美国市场的IPO审核最少,除了因为有完善的退市制度以外,还有一套完善的相关法律制度,保护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