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小小 深圳报道
作为中国改革的急先锋,深圳的步伐再次提速。
在习近平总书记南巡再次释放出改革信号之后,深圳市随即公布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进展,再砍113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幅达32%。
审批往往意味着权力,“动刀”审批权无疑会触及到某些既得利益群体。此次审改涉及到22个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的深圳市法制办对《华夏时报》记者坦承,要对部门的审批权力进行调整,改革的阻力还是客观存在的。
深圳市法制办称,尽管改革路途艰难曲折,但下一步政府继续自我革命的方向不会变,而各方人士则认为,审改成功的关键,还要看后期的实施细则和监管是否到位。
新一轮改革
这是又一次触及各方利益的较量。
日前,深圳市政府公布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调整范围涉及293个事项,其中,市政府决定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有90项,而市政府决定下放和委托区政府实施的事项为23项,这两类经清理后,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与原有相比减少113项,减幅达32%。
目录显示,户籍迁入、新生婴儿出生入户、公司注销登记等数十个事项由行政审批调整为行政服务,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小汽车定编初审等审批被取消,软件产品登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等专业性较强的审批被转移给社会组织,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市廉租房保障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等权力下放到区里。
“比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以前执业药师在从事药品经营行业之前,还需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取得《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后才能在药店工作。这次就转移给相关行业协会。”据深圳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清理的原则主要有三个,一是市场自身能调节、可以事后监管以及被实践证明无效的,一律清理掉;二是能够由社会组织自行管理的,政府放权转移给他们;三是遵守便民的原则。
事实上,深圳从1997年开始就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已是第五轮。市法制办介绍,前两轮侧重于审批事项的精简,以及办理时限的缩短,改革到第四轮开始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改革。15年前,行政审批有几千项,如今只剩不到十分之一。
“以往在某个窗口办事时,不同窗口可能会给出不同答复,你凭什么给申请人许可证,又凭什么不给?”深圳市法制办称,这次改革就是要压缩审批部门在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减少他们寻租的空间。
深圳市政协委员、著名评论员金心异也对审改寄予厚望,他甚至认为,深圳真正有意义的大改革不是大部制,而是行政审改,因为审批改革实实在在地压缩了某些部门的权力,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
而近日,广州、佛山等广东省的多个城市也在相继公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事项目录。深圳市法制办透露,今年7月,广东省做出统一部署,把2009年后新增的审批事项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共对1120个事项展开全面清理。
打破既得利益
凡是改革,势必会牵扯到既得利益方,原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既得利益集团是改革的阻碍。
而此次深圳审改涉及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22个行政部门,触及利益群体十分庞大。
第三方独立机构人士告诉记者,最初各个部门对自行清理基本上都持保留意见,很少主动提出清理,与第三方独立机构做出的意见差异较大,只好经过多轮审改,层层讨论解决。
“如果各部门不同意清理意见,第三方会动用专家力量开论证会,劝解不了,再由市里主管领导协调,如果还不能说服,再上交常务会,由市长亲自主持。最后基本上都能落实,通常会尊重第三方的意见。”
第三方独立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通常利益大、责任小的都不想放权,利益小、责任大的又都不想干。”
以校车许可审批为例,因利益小、担子重,公安局和教育局相互踢起了皮球,以前是由公安局审批,后来校车事故频发,国务院出台规定,改由教育局负责。
“一开始教育局称,他们对车辆行业不专业,没法批,而公安局则表示国务院有规定,他们无权批,最后教育局实在没办法、推脱不了,又提出意见,把这项权限下放到区里去。”上述研究机构人士说,因责任重大,最终市里并没有同意教育局的要求。
此外,如户外广告审评,市里区里的城管便争抢着想管。而第三方意见认为,从便民的角度考虑,下放到区里,更有利于企业就近办理,且可以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一个部门。
“城管局的领导不想放权,最后一轮还在和市长讨价还价。”第三方独立机构人士告诉记者。
“改革的出发点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从过去的重审批轻监管,到轻审批重监管,目的是要精简事权。”市法制办直言。
改革下一步
审改目录虽已出炉,但改革效果要如设想般理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审批改为行政服务后,是不是真的便民了,关键在于实施细则的制定。”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实施细则公示出来,对职能部门不按要求办的,百姓都可监督投诉。
市法制办告诉记者,此次审改的部分事项,是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权力转移出去,但过去政府习惯了大包大揽,导致民间组织力量发育不充分,社会组织管理的难度也有点大,不过,从去年起,深圳市民政局已开始牵头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第三方独立机构人士也向记者指出了下一步改革方向,首先应该考虑怎样更加便民,有些审批可以进一步下放到基层,“在香港、台湾,很多事项直接在社区审批,非常方便。”
其次是规范行政服务,制定实施办法,将办事程序公示,避免人为增加阻力,“有些事项明明一天可以办完,但有的部门要拖个三五天甚至十多天。”
第三是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对有数量限制的审批事项,限定一个基本条件,不需要门槛太高,也不能太模糊。
“关键是看真减还是假减。”金心异对记者说,行政服务同样有寻租的空间,要避免职能部门变相审批,必须由人民来监管,实施细则必须对外公开。而社会组织要看是官办还是民办,不少仍是选择转移给官办,也要避免他们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