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tyles.chinatimes.net.cn/css/style2019/img/logo.png
许罗德:差异化管理消费金融
杨中华
2013-3-16 00:59:00
本报记者 杨中华 北京报道
总量超过35亿张的银行卡,到底有多大作用?
根据中国银联测算,2012年我国银行卡的使用拉动全国居民消费增长1.15%,进而带动我国GDP增长了约0.44%。而银行卡仅是消费金融中的一个工具,在政府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背景下,消费金融的扩大也成了重中之重。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联总裁许罗德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产能过剩背景下消费水平的提高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正向效应。
“在目前消费金融服务体系中,降低准入门槛,才能支持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例如消费金融公司,建议监管机构适当降低如注册资本、出资人总资产等市场准入门槛,引进更多的民间资本。在引导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之外,还需要完善针对消费金融的差别化监管,同时重点要引导商业银行发展消费金融,给予商业银行发展消费金融更大的自主性。”许罗德对记者指出。
降门槛引民资
虽然消费金融公司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却也在国内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位消费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区别于其他消费金融工具,目前公司还是在试点阶段,客户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以及对这个新增加的融资渠道的了解还不够多,接受这种消费金融产品的意识不强。
许罗德指出,目前国内仅有4家专业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开展相关业务,总体规模占比不足5%,远低于国外1/3的通常水平。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的过程中,发现知道并且尝试过在消费金融公司办理过业务的消费者占到少数,一部分受访的消费者仅仅是听说过消费金融公司,对其业务没有具体了解过。而有一半的受访者表示对消费金融公司并不知情。
“除了消费者的认知以及愿意使用这种新型的消费金融工具之外,在设计产品的过程中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同时消费金融公司还存在着融资成本的问题等。虽然有一定的问题,但是消费金融则是大趋势,能够摸索出符合国内消费者需求的模式,几年之后,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一定会快速发展起来。”上述工作人员认为。
许罗德认为,为了有利于消费金融的发展,应该降低门槛。在监管手段可行、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建议监管机构适当降低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人总资产等市场准入门槛。
“除了消费金融公司之外,国内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除了降低门槛之外,还需要在这些提供消费金融的机构中引入更多的民间资本,支持不同类型的市场竞争机构,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信贷需求。”许罗德指出。
放宽监管
3月14日,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数据显示,北京市2月剔除房地产批发类交易的pos机跨行刷卡消费金额达421.38亿元,同比增长48.8%。1月份为597.3亿元。
在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消费金融快速增长的同时,银行卡的数量也出现大幅增长。中国银行个人金融副总胡浩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去年下半年,中国银行在个人信用卡方面推出了信用虚拟卡,额度、有效期都能够随意调整,保证了客户网络安全。同时,申请虚拟卡的用户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大幅增长。
在银行卡数量和消费金额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也受到了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
许罗德认为,以目前最典型的消费金融工具信用卡为例,当前对其监管偏严。如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中,信用卡未使用授信额度主要执行高达50%的表外资产信用转换系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用卡业务的发展。
对于信用卡的严格监管,许罗德也提出了差异化、放松监管的建议。
“建议银行业监管机构适当放宽对消费金融创新业务的限制,一是降低对信用卡未使用授信额度耗用资本的监管要求;二是放开对信用卡小额贷款功能的限制,使之同时具备循环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功能;三是逐步开展消费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试点;四是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对信用卡项下的消费税收进行优惠。”许罗德认为。
许罗德还建议,除了信用卡之外,建议监管层逐步给予商业银行等在消费金融的可消费限额、消费信贷利率水平以及资金使用方式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性,提高商业银行等发展消费金融的意愿和能力,完善国内消费金融的产品种类和功能。
虽然消费金融能够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转型,但是应该避免鼓励过度消费的不当营销行为和低价竞争的恶性竞争行为,防止居民消费观念引导过度而引发消费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