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刚 北京报道
无论基金是赔是赚,基金公司都能旱涝保收的现状,让独自承担亏损的投资者不满已久,实行管理费与投资业绩挂钩的浮动费率的呼吁近年来不断高涨。
5月7日,证监会基金部发布《关于创新基金产品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也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评审规则(试行)》,这使得创新产品的评审方法得以明确。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在随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内,监管部门相继召集富国、华安两家基金公司就其申报的创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入京答辩,公募基金实施了15年的固定费率格局,有望就此被打破。
费率改革破冰
今年以来,公募基金创新产品审批几乎停滞。直到5月7日“新规”出台之后,创新产品的审批工作方得以快速高效地推进。
记者了解到,5月9日,富国基金接到相关创新产品将在第二天答辩的通知。此番答辩的创新产品是在去年底申报的“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基金”和“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基金”。
5天之后,华安基金也上京答辩。参与答辩的产品为今年1月上报的“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基”。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品都属于实行浮动费率的创新债基。它们进入答辩阶段,意味着费率改革迈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步。相较以往的基金产品创新主要集中在投资标的、投资策略、收益分配模式方面,此次富国、华安上报的创新产品设计了“按照为投资人的业绩贡献高则收费多,业绩贡献低则管理费比较低”的收费模式。
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2007年至2011年5年间,基金仅为持有人创造了不足百亿元的利润,但同期基金公司累计提取了超过1400亿元管理费用,是其为持有人创造利润的10倍以上。浮动费率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局面。
在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看来,浮动费率可以使基金公司有更强的动力做好收益。从海外经验看,采用浮动费率的基金一年业绩平均要高出固定费率的1%左右。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公司提出的浮动费率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对管理费设置起收点和最高点。以一年期产品为例,假设起收点和最高点分别为4%和9%,则该基金一年期满后,若收益率低于4%,则基金公司不收取管理费;若达到或超过9%,则最高收取一个固定比例的管理费。对介于4%和9%之间的收益区间,划分二到三档的管理费收取比例。
另外一种浮动费率模式则是实行业绩提成。基金公司首先为产品设置一个提成基点,与目前专户产品的管理费收取模式相似。
5月14日,富国基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第一种收取模式更受监管层认可,投资者也更易理解。
权益产品按兵不动
富国基金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目前还没听到有基金公司上报波动较大的权益类浮动费率产品的消息。记者了解到,从目前各公司上报信息看,由于管理费计提要与相应时期内的产品收益挂钩,为方便计提,目前准备实行浮动费率的创新产品主要选择在封闭式管理的定期开放类债券基金中。
在基金分析师王群航看来,管理费率浮动的产品可能不会成为大趋势。这是因为,对基金公司而言,发展此类产品有成本压力,业绩不好时就没有管理费收入,在海外,坚持使用浮动管理费模式的产品在共同基金中也不多,主要是有实力的大公司才会运营此类产品。
王群航告诉记者,权益类产品业绩波动巨大,实行浮动费率比较困难,如何实行还需要长时间的研究和摸索,尤其是偏股型开放式基金的规模具有随时可变性。
“创新”已成主旋律
据富国基金上述负责人透露,这两只实行浮动费率的债基应该很快就会诞生,产品审批节奏快于预期,“我们的产品目前答辩已经结束,只等批文。”在他看来,这也可看出监管层对产品创新持非常积极的态度。
据证监会5月14日公布的新基金申报公示表显示,有103只新产品获得受理,行业ETF、多空分级货基、正反向ETF及港股指数分级基金等创新产品均在其列。
记者注意到,新基金申报公示表中,排在最后的是5月9日由申万菱信基金公司申报的沪深300指数期货两倍杠杆指数基金和沪深300指数期货反向两倍杠杆指数基金。申万菱信是业内第三家申请受理正反两倍杠杆基金的公司,但目前,尚未有公司获批发行该类产品。
市场的低迷,无疑更加激发了基金公司创新的勇气。随着创新在管理费率浮动产品的破冰,又一轮创新热潮正在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