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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万福生科

盛青红 吴君强 2013-5-17 23:41:00

文/盛青红 吴君强

    中国证监会对万福生科造假上市及中介失职做出的严厉处罚,震动资本市场,平安证券的先行赔偿制度也给行业树立了投资者保护的标杆,不过,就万福生科造假事件本身,仍有诸多未解之谜。
    万福生科如此专业的造假,是否有机构串谋?背后是否有推动力量?平安先行赔付的模式是否能成行业惯例?除了中介之外,发审委委员是否应该担责?
    “万福生科事件还远未到盖棺论定的时候,要客观分析事件影响恐怕还要等上一段时间,变数还大着呢!”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沈伟对本报记者表示。
造假背后“高人”指点
    日前,证监会对万福生科造假事件做出处罚: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严平贵等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这个惩罚中还遗忘了一位“高人”。
    3月,万福生科董事长龚永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亲口承认有“高人指点”财务作假,“只是指点他(指万福生科财务总监覃学军)的人真的把那个(业绩)做得太多了”。
    根据万福生科披露的招股意向书显示:万福生科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28亿元、3.27亿元、4.33亿元和2.32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2565万元、3956万元、5555万元和3117万元。
    而根据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企业应最近两年连续赢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赢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如果这位高人指点的目的是为了万福生科能够顺利登上创业板,那大可不必指点覃学军把业绩做得这么狠。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称,龚永福曾经痛心疾首地表示:“造那么狠的假干什么?”在龚永福看来,不造假万福生科也勉强够上市的。
    如果这位高人指点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万福生科上市,那还有什么目的,抬高发行价助长入股股东回报,抑或是另有所谋,这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的。
    不过上海证券律师吴立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人”很难被轻易查出,查出也不会轻易有证据被别人指控。“即使查出背后高人是谁,如果没有明显的利害关系指向,只是给出造假咨询意见,在法律上对其进行处罚也很有难度。”
先赔模式能否被复制
    不可否认,平安证券探索的由券商发起先行赔付的和解机制开创了内地先河,确实为平安证券挽回不少声誉,但同时也给行业产生“示范效应”,对其它券商或是一个“压力”,毕竟并不是所有的券商背后都有一个平安集团,能毫不喘气地拿出3亿元代位赔偿投资者。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除了平安证券因万福生科案已被证监会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外,民生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也涉嫌保荐项目造假上市,遭暂停受理新IPO申请,而由平安证券保荐的海联讯事件也持续发酵,被市场质疑为“万福生科第二”。万一“涉嫌”成真,平安版赔付模式是否会被复制、推演?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平安版万福生科补偿方案是以经济补偿为主的准和解方案,是一个创新,其本质是处罚与补偿并重,最终使市场走向公平与健康,可以推广。
    而券商投行部高管对此三缄其口,记者致电多位证券公司投行部相关负责人,均被以“不方便评论、没意见”等说法婉拒。
    “后续如果有类似事情发生,其他券商或不得不借鉴平安证券模式。”国金证券投行部一不愿具名的项目经理向记者表示,这就好比老师体罚学生,门口站一个小时,有人就会问老师,下个处罚是不是也这么站一个小时?
    而平安证券副总经理周强此前对记者表示,万福生科事件具有其特殊性,其解决方式的可行需要具备多方面条件,并非可以随意推行于每个个案。
   “但这个解决机制可以推演、变形。”周强补充道。
发审委是否担责?
    据证监会网站公告显示,当时参与万福生科IPO审核的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分别为:石铁军、吕超、李友菊、李文智、朱海武、陈臻和陈星辉,其中李友菊、李文智、朱海武、陈星辉四人均为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或者合伙人,都是高级会计师职称,不过就是在这四名高级会计师的审核下,万福生科成了漏网之鱼。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沈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系统性的造假,不去现场,发审委委员难以发现。
    从绿大地到万福生科,再到近日被曝光的海联讯,一次比一次更触目惊心的造假追问一个问题:发审委委员连最基本的IPO是否造假都看不出来,那到底是在审什么?
    创业板发审委一位兼职委员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发审委委员要在短期内读完成箱的文件,工作量巨大,也根本不可能去现场调研,仅仅是书面的东西,很难发现其中的作假。  
    “发审制度是该改了。”沈伟说。
    实际上,所谓的财务审核经常是走过场,财经评论员艾堂明指出,即使是发行中介,有些事情企业刻意隐瞒,也不是他们想查就能查的。比如银行的资金来往,比如和当地企业错踪复杂的关联交易“由于IPO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重点政绩,政府部门只会向着企业,让企业先上市了再说”。
    截至目前,对于暴露出了几次IPO造假事件,证监会均未追溯发审委委员的责任,所有的责任似乎都让处于“弱势群体”的中介机构来背负。     
    《华夏时报》联系上了几位万福生科的发审委委员,截至发稿,他们均未向记者反馈或置评。 
    “让造假上市公司直接退市、让造假者倾家荡产,这比审核和财务稽查有效得多,让市场而不是证监会来决定什么公司应该上市。”财经评论员陈成说。

链接

大庆联谊: 中国首个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
    2000年3月31日,大庆联谊因欺诈上市、虚报利润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对批准1997年年报的时任董事长薛永林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同时,对保荐商申银万国处以警告,没收其承销费、上市推荐费826.21万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申银万国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全志杰处以警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并没收非法所得65万元。
    2002年3月29日,京沪两地律师团代表679位投资者以共同诉讼方式起诉大庆联谊,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申银万国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近千万元。该案被称为中国首次由法院作出正式判决的投资者因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虚假陈述遭受损失而获赔的案件。案件历时5年,赔偿最终完成。

胜景山河:涉嫌造假IPO叫停
    2010年10月27日,胜景山河IPO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通过,但在当年12月17日胜景山河即将登陆深交所的前夜,有媒体发文称其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情况,监管紧急叫停,公司申请暂缓上市。随后二次冲击发审委又未获通过。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相关罚单: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示警示函,并撤销平安证券胜景山河项目两名签字保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绿大地:上市前后多次造假
    绿大地上市前和上市后都曾有过多次虚增资产的造假,在被监管机构立案稽查后,又在短期内发布五度变脸的巨亏业绩报告。在2007年上市后至2009年,累计虚增收入2.51亿元。
    2013年2月7日,绿大地被法院判处罚金1040万元;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保荐人联合证券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黎海祥、李迅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戴梦 王兆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