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薇 北京报道
布鲁塞尔法律大街200号贝尔莱蒙大楼前——数十人抬着一口特制的白色棺木游行至此,在棺木上还覆盖着一些太阳能电池板。当他们在大楼前站定后,有的人开始吹奏哀乐,另外一些人则手持玫瑰表示哀悼。这座从空中俯瞰成X型的大楼正是欧盟委员会总部。在到达这里前,游行队伍还穿过了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的办公大楼。
人们之所以抬着棺木选择这条路线游行是为了“悼念”因欧盟委员会可能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而失去的20多万个欧洲就业岗位。
这场“追悼会”发起人是英国的平价太阳能联盟(AFASE),该联盟代表着超过570家欧洲光伏企业,涉及工作岗位达6万个。“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7%-69%不等的惩罚性关税是一个错误的提议,同时也未能考虑到欧洲光伏产业界的整体利益。”该协会新闻发言人托尔斯滕·普罗伊格沙斯在出席“葬礼”时说。
6月6日,欧盟就将对其历史上金额最大的“双反”案作出初步裁决。然而,横亘在欧盟内部,以及中欧之间关于“光伏”的分歧却显示出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贸易纠纷。
中欧“呛声”
5月27日,中国与欧盟之间关于“双反”的贸易谈判在相互指责中结束。在这场由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和欧盟贸易专员卡瑞尔·德古赫特参与的会晤不欢而散。
在会后发布的声明中,中国呼吁欧盟不要向太阳能电池组征收关税,并警告中国政府不会坐视不管,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利益,希望欧方克制和配合。“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是中国不能接受的。”钟山补充说。
德古赫特则通过其新闻发言人回应表示,欧委会的责任就是保持独立立场,抵御任何外部压力,并完全依据证据来维护欧洲、欧洲企业和工人的整体利益。5月28日,德古赫特亲自开口表示,他不会放弃向中国太阳能面板征税计划,并强调中国方面的动作是“浪费时间”。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中欧双方在涉及光伏双反问题谈判时“谈崩”。5月24日,中欧“光伏案”首轮谈判就是在双方的各持己见中不欢而散。代表中方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宣布谈判破裂后表示,中方已经提出了务实可行的价格承诺方案,但欧方直接回绝了中方企业的谈判方案,也不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
早在2011年9月和11月,欧盟就分别启动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提议在6月初开始向中国征收反倾销关税。此后,中欧双方曾在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多个层面进行过多次沟通但并没有取得进展。
光伏产品是中国向欧洲出口的最大宗商品之一,中欧光伏的“双反”诉讼不仅关系到中国对欧210亿欧元的出口额,甚至关系到业已危机四伏的中国光伏产业的存亡。因此,诉讼案不可能不引发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5月23日和24日,在瑞士和德国进行访问的中国总理李克强多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表态:欧盟的对华“双反”措施“损人又不利己”,中方坚决反对。
虽然在5月27日声明的最后部分,中方表示这场会晤是有“建设性”的,但是双方在语言上的多回合强烈交锋却暗示着案件的解决并不容易。
目前,中国商务部仍有官员留守布鲁塞尔,随时准备与欧委会再次进行谈判。
密集轰炸
中国与欧盟之间就光伏“双反案”摆出的激烈姿态,表面上看是一场金额巨大的贸易博弈,然而,实质上则有着更深的战略意义。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的主要经济体都在寻找着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带动全球经济从衰退的漩涡中走出来。而在各国已经描绘好的未来发展蓝图中,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新能源正在成为主要背景。欧盟和美国的新能源战略已经制定到了2020年。
出于战略考量,光伏产业已经远远高于一般市场产品所含有的意义。各国对于新能源的高度重视也直接导致了他们对于中国光伏产品的频频发难。
2010年,美国启动了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的301调查,并于同年向WTO起诉中国风电补贴;2011年,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发起“双反调查”,2012年12月作出最终裁决,向中国出口太阳能电池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2012年9月,战场转移至欧洲,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出口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然而,正当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轮番轰炸之际,出于对未来战略产业保护的“私心”,欧美却在加紧制定着各自对于新能源行业的扶持政策。
在欧盟提出的《能源2020》中,发展新能源,尤其是合理利用太阳能成为了其替代核能的最佳备选。为了顺利推广新能源,欧盟各国对于太阳能和新能源行业都制定了相关的补贴政策以及税收减免。在美国总统奥巴马一直所倡导的新能源革命中,也同样存在着对这些企业的政策倾斜。作为此次欧盟对中国“双反”诉讼案的主要发起方——德国最大的光伏生产商Solar World公司从欧美得到的补贴就已经超过了1亿美元。欧美对于新能源企业的“暗中帮助”也成为了其在对中国光伏产业发起“双反”调查时“底气不足”的主要原因。5月24日欧盟委员会的非正式投票中,18国对于向中国光伏产品临时征税的反对票,也正是他们这一立场的反映。
欧美对于战略行业——光伏产业所发起的责难,与其说是一场保卫贸易自由的诉讼,不如说是各自为了掌控战略行业话语权,而实施的一次反自由贸易制裁。在制裁之下,暴露出来的欧盟各经济体对于诉讼的不同态度,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在欧债危机的背景下,欧盟愈加分化的现实。
按照欧盟法规,2013年12月5日,欧盟将要对中国光伏“双反”诉讼做出最后裁定。而12月6日,世界各国的贸易部长就要齐聚巴厘岛,就扩大世贸组织协定的范围进行谈判,以期望达成一项全球性协议。这起牵涉中欧两大贸易体的诉讼案能否顺利解决,或将成为考验世贸组织在后危机时代是否仍有效运营的最佳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