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中华 北京报道
政策闸门虽开,但对于民间资本独立发起控股银行的细则却仍无定论,监管部门的态度愈发明朗“试办自担风险的民营金融机构”。7月31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
“目前尚未有细则出台。”一位银监会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政策将会非常审慎,今年将有1-2家民营银行获批,但监管机构所强调的是发起人承诺风险兜底,有能力、有实力的民资可以发起民营银行,但必须向商业化发展,地方政府信用不再做担保。
除此之外,在会议中,银监会则要求抓紧研究调整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中股比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由民资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进而取得银行牌照的渠道也越来越顺畅。
兜底风险
对于想要发起控股银行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在刚刚过去的6月、7月着实感受到政策的东风。
在7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金十条”中,就有关于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内容。其中,“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表述也令不少“民营银行家”们欢喜。
政策的变动也点燃了实业家们的热情,温州、广州、上海、泉州等,不少致力于建立真正的民营银行的人士已经不止一次递交申请。
而在7月31日,作为民间资本牵头执行机构的银监会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推动银行业转型发展项下,试办自担风险的民营金融机构。而民营金融机构则指民营银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
温州中小企业会长周德文称,目前来看,民营银行的审批以及规则的制定正在加速。据悉,银监会与央行、法制办等正在紧急制定相关的申报细则。温州也有企业上报,希望能够在首家民营银行中拔得头筹。
在会议中,尚福林对自担风险也进行了进一步阐释,“自担风险民营金融机构的要义在于发起人承诺风险兜底,避免经营失败损害存款人、债权人和纳税人利益。”
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认为,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更多强调的是市场化。银监会对自担风险的表态,是强调民营银行主要发起人必须具有风险化解能力,以及承担有限的责任。
一位银监会人士表示,虽然金十条以及银监会会议都提及民营银行,但是目前并没有制定出详细的操作细则。同时,银监会强调发起人风险兜底,也是希望民营银行能够向商业化发展,不能够寄希望于政府的隐形担保。
“除了自担风险之外,也将会制定一定的准入门槛。既然监管机构允许发起人成立民营银行,那么就是相信主发起人有一定的能力以及资本能够化解未来经营中的风险。”上述银监会人士认为。
与多数看好民间资本能够经营好商业银行的观点不同,较早成立浙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周浩军却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民间资本是很难经营好银行的。例如负债管理就很困难,如果出现风险,就会造成储户的利益受到损失。
除民营银行之外,银监会在会议中也提及紧急研究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股比的标准和条件。
周浩军认为,虽然监管机构提及调整村镇银行中民间资本的股比,但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讲,监管机构不会把主要发起行的比例降低或者去除,进而形成有民间资本控股的村镇银行。作为股东,从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起就希望能够拥有银行牌照,但是目前政策就像“玻璃门”,能够看得见对面,就是过不去。
利率市场化冲击
就在政策积极围绕民间资本发起控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同时,央行也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就目前情况来看,成立之后的民营银行,很难再享受到之前较为稳定的息差,而将会直接承受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带来的各种风险。
宗良认为,无论是不久的将来即将成立的民营银行,还是目前的大型商业银行抑或中小银行,面对一样的利率市场化进程,都会感受到强烈的压力。
从美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来看,在比较关键的上世纪80年代中,由于利率市场化最后关键步骤的影响,美国中小银行出现大量破产。
一位银行人士认为,现在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也进入到了最为关键的阶段,而在这个背景下成立的民营银行或许压力更大。例如目前商业银行存款压力以及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压力等。
周德文认为,在目前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新成立的民营银行会有一定的压力。但是随着存款利率的逐步放开,民营银行才能够与现有的商业银行公平竞争,才能够大显身手。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曾提及一枚硬币双面论,认为利率市场化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应同步推进,不能够单兵突进。同时也认为民营银行的大量出现,一定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之后。
虽然民营银行再次成立遇到利率市场化的关键阶段,但是随着监管机构推出《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以及存款保险制度之后,也将会给民营银行带来坚实的基础。
上述银行人士认为,无论是利率市场化还是保障制度的出台,都需要民营银行以及现有的商业银行进行资产端、负债端的业务合理调整,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趋势,能够拥有不同的产品进而形成不同的定价,才能够在大潮中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