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海波 广州报道
7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经“日落复审”调查,决定继续对产自中国的熨衣板征收为期5年、最高税率达42.3%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6家企业获得18.1%~39.6%的单独税率,其他企业税率为42.3%。此项制裁7月24日起生效。“日落复审”是指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一类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达到5年期限后,调查机关根据国内产业的申请或主动发起日落复审调查程序,以决定该反倾销措施是否继续维持。
记者采访珠三角多个生产熨衣板的家庭用品企业,发现不少企业已经将市场转向其他国家,也有不少开始转型生产其他产品,只有极少数仍在向欧盟出口不在制裁之列的铁网板材质地熨衣板,“受制裁的为木板质地”。
据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杕律师分析,此次只有两家熨衣板企业参加“日落复审”,一是由于“日落复审”只会有维持或撤销原有措施两种非此即彼的结果,而不会对反倾销税率进行调整,所以企业应诉的积极性较小;二是大部分企业已经放弃了欧盟的市场,也不再有收复市场的动力。
一片小小的熨衣板,何以引起欧盟国家的警惕?王杕律师认为,反倾销本身并不分产品大小和出口总额的多少,只要一个出口产品对其进口国的本土企业产生低价冲击并造成损害结果,该国企业即有可能提起反倾销诉讼,这是所有国家本土企业都会做出的正常反应。
除了企业、行业协会本身自主提起的反倾销申诉,欧盟委员会也可以依职权主动发起反倾销复审。如2012年3月,欧盟委员会即主动发起了对华自行车期间复审。欧盟对中国已经进行了20年的自行车反倾销制裁,尽管中国自行车向欧盟的年出口量不到100万辆,但对欧盟来说,自行车产业既是一种环保产业,也是其文化中的一种重要价值。
王杕律师认为,中国之所以成为全球最大的反倾销目标国,与中国产品本身的技术含量也有着内在联系,低技术含量与品牌价值,导致部分企业的竞争力集中在产品价格上,这也是悬在中国出口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