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海波 广州报道
广药再度启动“诉中禁令”,狙击加多宝最新系列广告语。
8月6日,广药王老吉诉广东加多宝广告违法,要求对之采取“诉中禁令”的听证会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举行。这是继去年12月广药对加多宝提起“诉中禁令”并获广州中院支持后,广药再次在同一个法院,以相似的诉求启动“紧急”司法程序狙击加多宝。
除此之外,加多宝有关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称,其在广州的户外广告、公交、地铁广告申请屡屡无法获得当地工商部门的审核通过;并且现有的店铺招牌广告亦被广州工商、城管等部门“选择性”强行拆除。该人士认为,此等种种现象背后是广药利用当地的司法与行政资源,全面恶意封杀竞争对手。
滥用权力打压竞争?
8月6日上午,备受外界关注的广药申请对加多宝最新广告语采取“诉中禁令”一案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偌大的听证会现场几乎座无虚席。
庭上,原告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广药王老吉)称,加多宝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属虚假宣传。原告认为,加多宝的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王老吉的商业利益,因此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
广药王老吉称,加多宝广告的依据是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2012年1月至9月的统计数据,该数据显示加多宝占据了72.96%的市场份额。但是,直到2012年5月9日,加多宝生产销售的凉茶是王老吉品牌,之后4个半月仍在销售王老吉品牌的库存凉茶。因而,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不是加多宝,而是王老吉。
对此,加多宝辩称,加多宝广告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并非指加多宝品牌,而是指加多宝生产销售的凉茶,“显而易见,对方主张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王老吉’不符合事实,因为在1-9月这个统计区间,广药王老吉公司没有生产销售一罐凉茶。”
当天听证会上,加多宝代理律师以被告主体不适格、法庭管辖权存在异议,以及本案实际情况不适用“诉中禁令”要件等程序性“杀手锏”发起狙击,试图将案件在实体性审理之前就瓦解原告的意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告不是适格的主体,法庭应对案件不予受理,或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确认该事实后终止审理。
加多宝代理律师称,广东加多宝并不是适格的被告主体,因为加多宝在全国的广告宣传均由加多宝(中国)公司统一实施。广药王老吉之前已经分别在长沙与重庆以相同的诉讼请求对加多宝进行诉讼。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案件应当合并审理,以防止滥用、浪费司法资源。
但广药集团则辩称,实际上是在三地同时起诉,但各地代理人不同,对法律理解和诉讼的策略上都有所不同,而“诉中禁令”只需要在一个地方做出即可,在广州中院一个地方请求诉中禁令,是因为和此前案件有关联,该诉讼主张在4月16日已经提出,只因广州中院立案庭对证据一直反反复复审查拖延了时间。
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认为,广药集团在半年多时间内连续对加多宝提起“诉中禁令”,是想达到“未审先判”目的,是典型的滥用当地司法资源打压竞争对手的恶意行为。
加多宝户外广告广州“空巢”
加多宝向本报记者称,在广州的户外广告中,除了机场和火车站(不归地方审核),加多宝的广告数量极少,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广药集团利用当地的行政资源对加多宝全面封杀。
据其透露,2012年7月计划将广州公交车身“正宗凉茶,加多宝出品”的画面,全面更换为“红罐凉茶更名”的画面,但一再申请都未予受理。“工商部门的理由为:加多宝现正与广药集团官司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定论,遂广告画面不予受理。”加多宝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内部人员透露,关于加多宝的广告问题,已经不是工商部门可以决定的,背后有更高层行政力量干涉,但并未下发相关文件。
加多宝表示,不仅公交广告,广州地铁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原本应该在7月就开始发布的“红罐凉茶更名信息”画面,同样审批遇阻未能按计划时间上刊。记者向广州工商局查询此事,其新闻发言人助理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而无法予以核实。
加多宝在广州出现户外广告“空巢”的现象引发了当地广告界的注意。此间知名广告人“黑马大叔”去年10月27日发微博称:广州户外是没有“加多宝”广告的,包括全部公交巴士、电车。传闻是地方政府以其红罐官司还没结束为由不予批准,但我们看到由广药集团生产的“王老吉”有为量不少的户外广告。对这一涉及到地方政府干预商业竞争的行为,明显已影响了广州作为平等竞争城市的形象,很令人不解。
据加多宝透露,其店招广告在广州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干扰。去年12月,加多宝终端店招广告(小店、餐饮、商超)开始接到辖区内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的违反通知,覆盖范围包括广州天河、花都等地区,该范围许多店招广告相继被拆除。
加多宝相关负责人称,“根据行业内的现实情况,没有哪一家店会按照正规的广告提报申请进行申报。且此次工商、城管部门的执法对象只针对加多宝店招、广告宣传物品,指向性非常明确,康师傅、可口可乐等品牌均未受到干扰。”截至发稿时,广药王老吉未能对此作出回应,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