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刚 北京报道
“一个饿了3天的人去守包子铺,你说他会做出什么事情?”
9月11日,当《华夏时报》记者向一位公募基金高管询问对招商基金原副总经理杨奕涉嫌“老鼠仓”一事的感受时,他用了上述语句对基金“老鼠仓”难以杜绝进行解读。
沉寂一年后,杨奕离职“真相”浮出水面。9月6日,招商基金对外证实其可能涉嫌“老鼠仓”,被监管机构调查。同日下午,针对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的“老鼠仓”案件,证监会宣布对博时采取责令整改6个月等监管措施。一周之内连续曝出的从公募到专户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案件,让整个公募基金行业的信誉再遭考问。
截至目前,公募基金行业已有12名人员因涉老鼠仓被曝光,且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份不光彩的名单中,杨奕不是休止符。
杨奕涉案金额或超马乐
9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原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事件一案的调查情况以及处理结果。就在当日,已在市场消失一年的招商基金原副总经理杨奕被证实被相关方面调查。据记者了解,经过前期取证,杨奕涉嫌“老鼠仓”的案件调查基本结束,已进入司法程序。
招商基金给记者的回复显示,2012年4月,招商基金公司高层及有关部门接到了一封关于杨奕的匿名举报信。之后就如其他涉及“老鼠仓”的基金经理一样,以杨离职的方式与基金公司“脱钩”——去年7月底,杨奕离任副总经理;去年8月初,办理完离职手续。
记者注意到,马乐从案件曝光到检察院批捕、证监会处罚,不过短短两个月时间。与之相比,杨奕案调查已持续一年。招商基金给记者的回复表示,目前没有收到杨奕案件的核查结果。
相关信息显示,杨奕2003年8月进入招商基金,主要负责专户业务的投资工作。在此前招商基金的5个社保组合中,杨奕负责2个,分别是股票型、混合型产品。
一家深圳机构部总经理也告诉记者,离职前,杨奕有管理自己的投资组合、客户关系维护以及审批其他基金经理投资三大权限。“杨奕管理了多只产品,规模均不算小,总计大约百亿元。”
在他看来,有审批权限就意味着,杨奕可以提前知晓基金经理买卖个股的情况,这也让杨奕案情比较复杂、行为更具隐秘性。
“零容忍”更要“善后”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8年上投摩根唐建因“老鼠仓”遭到处罚以来,已先后有12名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被监管部门披露。其中韩刚、许春茂、郑拓和李旭利因此获刑(李旭利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元,目前其二审延期)。
和之前的基金公司一样,招商、博时也表示,始终坚持对“老鼠仓”零容忍原则。然而,表态归表态,对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何挽回才是关键。
记者注意到,杨奕、马乐在被曝光之前都已从基金公司离职,马乐在今年6月,杨奕离职是在去年8月初,而招商基金获知杨奕有问题的信息是在去年4月,距今已17个月。
数米基金研究员郭寅指出,各家基金公司都有“老鼠仓”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她建议,对基金公司很多信息,尤其是公司或公司任职人员违法违规的信息要有一个相对严格的规定,基金投资者有权及时知道关于基金经理离职的真实原因,并据此做出对自己所持基金最有利的判断。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基金分析师也指出,去年8月杨奕离职招商基金时,招商基金相关高层对外称杨奕离职是个人压力较大,离职后应不会再回到公募基金行业。在他看来,事发后基金公司没有做出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仿佛杨奕的犯案与招商基金及其持有人没有任何关系,“这实质上和此次光大‘乌龙指’事件中光大证券董秘误导投资者是一样的,也有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的嫌疑。”
在郭寅看来,相对于“老鼠仓”的巨大收益,基金经理的违法成本还有待提高,否则难以有效惩戒此类犯罪行为。但更重要的是,要重视此前缺乏的基金公司追责问题,“基金公司不能仅仅是换人了事!”
她强调,“老鼠仓”之所以积弊已久,与基金公司在风控等多方面的管理漏洞有很大关系。从基金持有人角度看,买基金选择的是基金公司,首先是出于对基金公司的信任。“要改变基金公司无需为‘老鼠仓’担责的状况,让其付出连带责任,相信在压力之下,基金公司才会有更好的办法。”
上述不愿具名的基金分析师也指出,单靠监管部门对“老鼠仓”事后打击,必然疲于奔命、事倍功半,必须加强事前防范并突出基金公司管理责任。对基金公司,也需像券商一样建立分类监管制度,一旦有违法违规行为,基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给投资者作为保护基金,给权益受损的基金投资者进行赔偿。“由于取证困难,同时投资者跟基金公司地位不对等,目前‘老鼠仓’民事赔偿是一个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