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七条”有点让人看不懂。
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大规模建设自住型商品房,今年年底前落实2万套,明年落实5万套。
注意,是“落实”。也就是,政府把这么多房子的用地出让出去。
不可忽视的是,里面有两个变数:第一,自住型商品房供地的利润率很低,甚至是亏本,房地产企业不愿意做,如果开发商拒绝参与投标和建设呢?还要压给北京住总、城建这样的国企做政治任务吗?这几年,北京国有房企的业绩有多差,就可以知道干保障房这活儿,背后有多苦。第二,房地产开发需要周期,从供地到形成房屋供应量需要2年,2年以后,市场会是怎样的情况?
当然,上述的推论可能只是“假设”。下面,我们说说不是假设的情况。
明年提供5万套自住型商品房用地供应,政府的目的是想通过大量增加这类商品房供应,将商品房价格拉下来。
政府算了一个简单的算术题,北京市每年商品房销售量在14万-20万套之间,如果政府提供5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则意味着四分之一的供应量,而且这些房屋的价格比周边同品质的低30%的价格,加权平均,会拉低整体房价。
这是政府的算法,下面是我自己的算法和看法。
第一,文件里面明确写的是,这些自住型商品房比“同品质”的商品房价格低30%,这个定语,有很大的问题。试想,周边即便是有其他商品房项目,品质一定比这类房屋高,两者怎么比?你是毛坯卖2万一平米,人家精装卖5万一平米,这就不是同品质,你怎么定价?你怎么拉低人家的房价?
第二,做过房地产销售的人都知道,在做项目之前进行市场调研,一个区域的房价,是由该区域最好的楼盘决定的。例如,这个区域有万科一个盘,是最高档的,卖3万,其他开发商的稍差,卖2万5,如是排序。而不是由区域里面最差的房子决定的房价。更何况,自住型商品房是定向供给,根本影响不到大量排队买商品房的人群,如何拉低区域房价?
第三,“京七条”里面提出将给自住型商品房等带有特殊功能房屋的供地不低于50%。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的解释,未来形成20%是保障房,50%是自住型商品房、限价房等,30%是高端,形成三位一体的住房构成体系。上述种种,总结一句话,就是可以供给商品房开发的用地会大规模减少,不带有这样那样限制条件的商品房用地,只要出让,就会被疯抢,成为地王。
2014年,房地产市场肯定发生的一个变化就是,二三线市场风险集中爆发,开发商如同遇到狼的羊群一样,被驱赶到一线城市来,尤其是那些上市公司们,又要业绩,又要利润,又要生存。前几年,房地产市场过度繁荣,养活了太多的房地产企业,如今大家都要为生存而战,遇到的却是,北京市这样的对土地的供给限制,没办法,肯定会拼个头破血流的,就会产生更多的地王。
简而言之,2014年,北京等一线城市的土地市场供需矛盾会更大。而这个时候,政府突然改变供地结构,结果就是会造就新的矛盾。很可能出现的一个情况就是,2014年,北京市的房价出现更大幅度的上涨。
回到正题。抑制和解决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在于政府要放弃一部分土地利益,目前来说,各地政府都在疯狂加价卖地,偿还和化解地方债务危机。而对于北京这样的特殊大城市来说,房屋供给远远不能满足人口规模化需求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应该考虑适当少收土地利益,将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和对象明确、公布。
同时,政府切实加大商品房供地需求,阶段性加大供地规模,同时,对于房地产企业的乱涨价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也是“京七条”里面的精神,文件中除了对自住型商品房这个事情提出以外,更提出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措施。
单就土地增值税清算这一条,其实都让房地产企业畏惧。因为,大部分开发商的项目都靠土地升值,如果真要清算,基本上会“流血”。可惜的是,当前政府仅以1%-3%预缴了事。
如此监管性手段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前面又规划出若干花样,又有何用?房价被拉下来,在于执行,而不在于画饼。
(作者系本报编委、房地产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