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时,就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问题发表了讲话,这也是十八大以来,有关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住房保障问题上,迄今为止,最高规格的讲话。
仔细分析和学习上述讲话精神,笔者发现,其中重点提到了: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发展中阶段。
这一论断之后,讲话中又肯定了房地产市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经济地位。习近平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那么,房地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在哪里?
自从1998年实行房改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15年历程当中,已经建立了房地产市场流通制度、房屋销售管理制度、金融抵押管理制度、土地出让和开发管理制度、房地产及税收管理制度等等。
过去的15年所取得的成绩是需要肯定的。但是也要关注到,过去的15年,是房地产行业粗放增长的过程,在城镇化带来的巨大住房需求刺激下,房地产行业成为暴利行业。在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当中,政府部门层层征税,最后造成了房地产行业背负巨额税负,而实际上税收征管却不严的问题。
如果将房地产行业从土地出让环节来细细解剖,那么房地产行业则存在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造成高地价问题、土地增值税管理不到位问题、房地产开发资本金管理疏漏问题、金融管控一刀切的问题、房屋预售管理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预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公积金制度仍有法律缺陷的问题、居民住房保障不到位等等问题。
从这些问题出发,下一步的房地产改革的方向很明确,就是要整合和废除不合理的政府行政干预和减轻房地产行业税负,激发房地产市场的活力,让房地产市场重回供需关系主导价格的市场定价机制,而非目前政府行政干预定价的问题。
若要进一步改革房地产市场,首要就是要改革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房地产行业产业链比较长,在整个产业链过程中,只有土地出让这个生产要素是垄断的,政府垄断了土地出让,在地方政府负债规模庞大的情况下,政府想尽办法抬高地价和控制土地出让节奏,有意制造高地价的行为很多,若要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到一个理性状态,必先让土地市场回归到理性状态。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可能提出的土地出让和流转制度改革的话题,让市场看到了一线希望。
若要进一步改革房地产市场,释放市场活力,就需要将房地产行业的税负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整顿。目前,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的税负加起来,占到总房价的30%左右,不但加大了居民购房负担,而且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地方政府随意减免,造成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也蕴藏了权力寻租的隐患。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税负问题,急需调查清楚,进行整合,只有减税,才能加税,在清理整顿和废除一批房地产行业税收之后,才有理由出台房产税政策,促使房地产行业从流转环节征税向持有环节征税转变。
若要进一步改革房地产市场,释放市场活力,就需要彻底划清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由于房地产开发暗藏了巨大的牟利空间,有的地方政府干预房地产开发过程过多,有的打着调控房价的旗号,行谋私利之实。新的房地产市场改革当中,必须明确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将住房保障写入地方政绩考核和社会保障责任当中,在政府保障的范围之外,房价由市场调节,但是短期内,尤其在一线城市,仍需要有房价考核指标,地方政府必须加大住宅供地才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之后,再过15年,我们希望看到中国房地产市场步入一个成熟发展的阶段。届时,我们已经实现了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标,同时,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房地产开发告别了暴利,开发商真正专注产品,同时,房产税等持有环节税种合理有效发挥作用,居民告别炒房赚钱的投机心态。
我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作者系本报编委、房地产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