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夏楠 杨中华
尽管争议不断,“互联网金融”还是在这一年成为让很多人耳熟能详的词语。
如果梳理被列入互联网金融范畴的一些业务,很容易就会发现它们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如商业银行的B2B平台,电商企业的金融平台和金融产品,移动运营商的第三方支付,由民间借贷演变而来的P2P借贷,完全生于互联网的虚拟货币……
虽然一看之下并无规律,这些新事物却以其创新和活力迅速成长为不容小觑的势力,闯进了昔日壁垒最为森严的金融行业;虽然一些业务形态尚未获得监管的认可,它们依然在监管的缝隙之间旺盛地生长。
“猛兽”的面目
“我们很少有人不因为自己的某种品质或者其它什么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不管这种品质是存在于真实中,还是仅仅存在于想象中。”
如果以《傲慢与偏见》中的这个论断描述金融行业或许不会有人反对。就在今年,这些“高大上”的金融行业正在失去一些傲慢的理由。
金融搅局者中最受关注的当属6月13日正式上线的余额宝。
余额宝诞生之初,就有基金业人士正式声明,余额宝不过是可随时赎回的货币基金,所谓创新无从谈起。
然而事实胜过一切。余额宝上线18天便突破250亿用户规模;截至2013年11月,对接余额宝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成为国内基金史上首只规模突破千亿关口的基金。
在余额宝的业绩感召之下,百度、搜狐、网易、京东等也都纷纷推出金融销售平台,开卖贷币基金或保险等产品,个个都喊出了高收益。
“互联网金融首先要让全民对金融有个感觉和认知,最后才是利用互联网手段的创新。”
在12月20日百度百发“团购金融”产品上线的当天,百付宝总经理章政华就曾表态,“百发产品,首先愿意让用户尝试用,怎么帮用户建立信心、降低门槛,这个是很关键的。”
而IT企业做金融或许是门外汉,但对于如何实现用户体验则是轻车熟路。
购买余额宝的人不一定知道什么是货币基金,但每天打开账户有可见的收益就是硬道理。这种逻辑就如同不懂计算机运行原理,一样可以在界面上获取最终数据一般自然。
而除了理财,互联网金融打开的另一个缺口就是借贷。其中包括基于大数据的征信,也包括P2P。
提及大数据,最为典型的还是阿里小贷和京东的供应链金融。基于商户在电商平台上的行为数据来判断还款能力,让注册资本金只有16亿元的两家阿里小贷公司在今年三季度时累计完成贷款150万笔,投放贷款208亿元。7月时还实现了首单小额信贷资产的资产证券化。“大数据”这一概念也因阿里小贷而迅速得到普及。
至于P2P网络借贷,在今年则是因为一批平台的快速扩张和一批平台的快速倒掉而被推向了公众的视野。一般来说,P2P网络借贷就是通过平台审核、引入担保之后,将民间借贷延伸至网络之上。另外也有债权转移等其他模式。一端对接出借人的理财需求,另一端对接借款人的资金需求,P2P的业务对准的正是银行不屑一顾的小额贷款。
虽然围绕着P2P依旧有许多无解的争论,但包括平安集团、招商银行等传统金融的进入还是体现了市场的力量。
在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中,商业银行的电商平台虽然被视为金融业的反击,却又似乎最不被看好。在今年8月,兴业银行宣布关闭信用卡网上商城,成为首家主动退出网上商城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解释是由于规模有限、特色不鲜明等原因,商城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从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下海”到民生电商,尹龙曾经这样评价:“由于文化的差异和监管规则的差异,传统银行模式不太可能承担起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职责。”此言既出不到一个月,尹龙便辞去了民生电商董事长一职,越发突显了银行系电商的发展窘境。
因为互联网金融的门类之多,梳理时总有挂一漏万之虞。诸如金融垂直搜索、握有首张互联网保险牌照的众安保险、微信支付等概念也在今年一波接一波地袭来。商业银行的手机客户端、微信服务平台也在不遗余力地扩张。
然而虽则气势凶猛,诞生不久的互联网金融依旧只是个“小”动物。不知假以时年,传统金融业能否一直处之泰然?
迟来的监管
在央行发布的《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曾为“互联网金融业”留下专门的篇幅,称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
报告中指出“互联网金融业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和保险代销、信用卡还款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渗透”,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断完善电子银行和网上商城等平台”,推出更加多样便捷的金融服务。
由此可见,在央行眼中的互联网金融基本体现为两种势力,一是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技术手段革新,二是“草根”金融的攻城略地。
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做起来顺理成章,后者则不得不考虑在监管的条条规则之中寻找合适的落脚之处。
现在除了第三方支付和小贷业务之外,另一些形态的“草根”金融依旧名不正言不顺。
因为触及了金融的核心业务,P2P受到的争议最大。进入国内六年,P2P依旧没有“名分”。这不仅使得各种业务形态林立,也给了一些骗子以可乘之机。
2013年下半年,由央行牵头、九部委共同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已经完成了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的调研。P2P正是调研中的重点。这期间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两次表态,不得突破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两条底线,成为监管少有的直接表态。
除此之外,创业公司向大众进行股权融资的众筹模式同样在国内遇到法律瓶颈。虽然美国已经在2012年通过的《创业企业融资法案》中对众筹采取了豁免,但在中国一旦涉及承诺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就已然在非法集资的红线边缘。
由于众筹项目不能以股权或是资金,而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目前国内的众筹项目大多已演化为商品的预售。
对于去中心化的互联网虚拟货币比特币,监管的表态更像是一言决生死。央行态度未明时,行情曾攀上近8000元的高点。而在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继而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停止与比特币交易所的业务合作之后,行情随即出现了两次大幅下跌,最低时跌至2500元。
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看来,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快速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监管也是其中一环。
“随着数字化的推进、实体经济积累大量的数据和风险工具,同时正规的金融机构又缺乏对小微企业、三农、民间融资的覆盖。金融行业的管制使这一市场被慢慢推给了互联网金融,而互联网金融一下出来之后监管不知道该怎么管,也没有办法监管,所以就发展起来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