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IPO发行被叫停,不仅是因其73元/股的畸高发行价和67倍高市盈率引发的市场对新政质疑。尤为令市场和投资人不能接受的是,在其募集的40亿资金中,家族企业第一大股东的直接减持套现竟高达32亿之多,而上市公司的融资却只有7个多亿。出现这一扭曲现象尽管有政策的原因,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可流通量不少于总股本25%,而这一规定已被“三高”超募所绑架。在“三高”超募的背景下,发行公司只发行少量的股份就可达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以奥赛康为例,仅发行了1000多万股,在73元/股的条件下就达到了7个多亿的筹资目标。而在新股达不到25%比例的借口下,老股减持、增加可流通量到25%,这种行为就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套现的大雅之堂。发行人在券商的策划下打着融资、发展生产的旗号上市,结果大股东倒套现了32个亿,是上市公司融资的4倍之多。这一令人震惊的案例引发了市场的公愤和对IPO新政的质疑,也引起了高层领导的直接关注。这是一个既让监管者下不了台,也是一个足以让监管者下台的恶劣案例,不叫停它随后就会出现接二连三的“奥赛康”。
这一案例直接引发的恶果:一是大股东暴富与二级市场股民亏损累累形成鲜明对比,市场进一步失去公平;二是上市公司融资资源优化配置直接被大股东套现所取代,32亿来之如此轻松。这种暴富的资本神话足以把发行公司及其创业者引入歧途,而这一案例的始作俑者——承销商中金公司败走奥赛康绝非偶然。
谁是股市 “上帝”
2013年9月中旬,在监管部门召开的一次有关IPO新政方案的询证会上,笔者提到IPO改革的指导思想必须建立在投资人是股市的“衣食父母”和“上帝”的基础上,必须把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中小投资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因为他们作为出资人承担着发行者、融资者的经营风险,而他们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又是弱势群体,因此要扭转股市低迷就必须在IPO融资和二级市场的监管政策上保护他们的利益,从根本上改变不把投资者当“上帝”,而当做被教育对象的扭曲的股市政策。
令我想不到的是,出席会议的中金公司负责人居然当场质疑我的观点,说“IPO发行公司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才是他们的大客户和‘上帝’”。显然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中金公司把奥赛康及其大股东当做“上帝”,无论是七八十元钱发行价的“三高超募”还是32亿的大股东直接套现,对他们来说都是合理的。而这套现的32亿中很大一部分是“上帝”要给承销商“仆人”以回馈的。在这种情况下,中金公司助奥赛康这个“上帝”高额融资也好,直接套现也罢,也就不足为怪了。
从更高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把谁作为股市的“衣食父母”和“上帝”,这个市场更应该保护谁的利益,是保护融资者的利益还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决定着中国股市到底是一个融资圈钱的市场,还是一个能给投资人带来收益、保护其利益的市场,进而也决定了必须彻底扭转发行人教育投资者、监管部门动辄以开展投资者教育说事的传统理念。
长期以来,无论是在股市文化上,还是在政策上,监管者只把投资者作为教育的对象落在了实处,而“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却变成了一句空话。这是中国股市监管政策出现偏差的实质所在,也是中国股市的悲哀。
显然,奥赛康绝非偶然事件,它是长期以来监管部门教育对象错位导致的恶果,这也给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中国真正需要被教育的不是投资者,而是发行人。发行人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发行人教育是当务之急
发行人就是以IPO融资公司为“轴心”的发行公司、券商、律师、会计师和交易所等一系列相关机构。尤其券商作为保荐人和承销商,是整个发行环节最重要的牵头人和组织者。但他们对作为“主人”的中小投资者却难以具体负责,而对圈钱的发行主体却奉为上帝,某种意义上还和他们利益均沾。
就券商自己的队伍来说,无论对保荐代表人还是对投行的业务经理,在管理上如何让其成为符合职业道德的经理人,在这样扭曲的股市文化下也是一道难题。长期以来,总是发行人以“师爷”的身份来教育股民投资人,而投资人一方面要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另一方面“主人”还得接受“仆人”在融资过程各环节一系列的再教育,恰恰缺乏 “仆人”在融资过程中应对“主人”尽职尽责的教育。
长期以来,“一切以发行者为中心”的服务定位使我国券商在服务立场和方向上一直存在偏差,将上市公司作为“上帝”和“衣食父母”,而缺乏对投资人最基本的保护。正是在这样思想的指导下,券商和上市公司结成利益同盟,成为上市公司重要利益关联者,收入与上市公司融资额挂钩,上市公司募集到的资金越多,其收益就越高。在券商和上市公司的合谋下,资本市场“三高”超募、过度包装、业绩粉饰造假现象屡见不鲜。股市演变为单一的圈钱市场,股民从资本市场的主人沦为了被剥夺者,岂不悲哀?
因此无论是全社会对承销商,还是承销商内部对保荐代表人和投行业务经理人,开展对他们的发行人教育,让其在第一线上把保护投资人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和发行者利益关联、勾勾搭搭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发行环节的第一线把对以券商为代表的发行者教育落到实处,作为“上帝”的投资人利益才能得到保护。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股市才能体现公平,股市公平得到保障才能体现股市的效率。因此在开展发行者教育中,对券商及其经理人的教育尤为重要。
只有把对发行人教育放在首位,教育好融资圈钱者及相关机构,正确树立投资者至上的理念,才能把保护投资者落到实处,重燃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刘纪鹏,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沙玉兰,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