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庆艳 北京报道
继一手缔造大有能源(600403.SH)这只煤炭股的大股东义煤集团原董事长武予鲁去年7月遭双规后,该公司便陷入了采矿权不翼而飞的调查之中,如今终于有了初步结果:大有能源两位前高管遭上交所谴责,而大有能源和四位相关当事人均遭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但是这远未结束,公司同时陷入了接二连三的质疑漩涡之中,此前大股东豪掷66亿元增持股票却引起股价暴跌,公司前高管缘何置上市公司法规而不顾将溢价收购的采矿权零元转让,而且在貌似越来越近的大股东义煤集团以及幕后老板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组后的资产注入上也依然是未知数。
那么这个发端于资本运作的企业,如今作为义煤集团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两大股东的上市平台,如何在光环与阴影下走出是非泥沼?
遭上交所谴责和通报
虽然武予鲁时期的大有能源笼罩在资本光环之下,然而如今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却遭遇“大棒政策”。
曾经轰轰烈烈的资产注入上市行动,如今却被迫变成一个“骗局”。上交所查明,在2011年11月的70多亿元增发收购当中,大有能源使用募集资金57.27亿元购买了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下属的天峻义海100%股权,其中被评估作价23.8亿元的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在去年1月25日,便由天峻义海与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采矿权转让合同》,将其以零价格转让至木里煤业,而公司公告却在近一年后才发布。
不仅如此,天峻义海于2012年12月20日向公司上报了《关于对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采矿权变更的请示》,之后仅6天,大有能源便下发核准批复,而该批复却是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下,由义马煤业集团副总经理、公司时任董事李永久审核后做出;同时,根据相关证据资料,“签发人”一栏显示为时任董事长田富军。
“这事儿折射出上市公司大有能源高管在证券法律法规知识上的缺失。”煤炭专家李朝林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而且彼时,时任董事宋建华、武予鲁、穆洪才及总经理杜毅敏作为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主要管理者,虽未参与违规转让事宜,但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发生失灵。
当然另一个导火索则是青海当地相关政策的执行。2012年底,青海省木里煤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木里矿区“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资源整合政策为由,要求天峻义海将采矿权转让给木里煤业。
对此已调查三月有余的上交所在查明上述情况后,终于给出初步答案,1月20日,大有能源两位前高管时任董事李永久、时任董事长田富军遭上交所谴责,1月23日消息称,上交所在对大有能源公司和四名相关当事人包括时任董事宋建华、武予鲁、穆洪才,以及时任总经理杜毅敏予以通报批评。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对本报记者说,去年是国企央企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来自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使得诸多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证监会多次披露国有上市公司及其管理者的负面问题,大有能源只是其中一例。
大股东资产腾挪
让大有能源领导烦恼的是,借壳上市仅三年之久,大有能源却终于爆发其大股东义煤集团资产腾挪的“后遗症”。
在善于资本运作的义煤集团前董事长武予鲁主导下,2011年2月24日集团完成借壳欣网视讯,将旗下11个煤矿及一个供水供暖公司共计80亿元以上资产,随之注入上市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亦变更为“大有能源”。这是河南省煤炭系统的第四只A股上市股票,也是省煤炭能源系统唯一一家借壳成功上市的企业。
与此同时,义煤集团还作出了将集团旗下煤炭资产逐步实现注入上市的承诺。
于是在借壳上市一年多后的2012年11月,大有能源增发70多亿元收购大股东手中煤炭资产,其中便有被评估作价23.8亿元的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这一采矿权可能是义煤集团从青海省通过合作开发当地资源的方式借来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
去年12月31日大有能源一则公告显示,聚乎更采矿权是天峻义海核心的经营性资产,代表该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于去年5月20日变更,如今的天峻义海已无《采矿许可证》,煤炭开采业务的经营期限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已相继过期,成为了一个“三无”企业。
最大的质疑是,变身为“三无”企业的天峻义海会否影响去年的资产确认以及经营收入确认?
“这不影响该矿区的生产经营以及收益依然掌握在我们手中,木里煤业公司承诺,不仅2013年如此,这个承诺没有期限。”大有能源证券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大有能源虽然正通过不同层面积极协调青海省政府有关方面及木里煤业集团,力争尽早解决资产和经营收入确认的合规性问题。
宋智晨对本报记者说,资产转移必然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不良影响,加之来自管理层负面新闻的不断曝出,上市公司股价恐承受巨大压力,投资者信心也会随之下降。
而早在去年11月7日股价便出现过一轮“过山车”,当天暴涨8.5%后,连续两个交易日都下跌超9%。这是由大有能源去年11月7日一则公告引起的,控股股东义煤集团以及一致行动人义海能源,通过股份协议转让方式以10.45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6.2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25%,合计约65.63亿元。增持后,义煤集团以及义海能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5.32%。
这次增持被外界解读为,在煤炭行业不景气时公司却不得不尝试着豪掷66亿元兜底增持机构的苦果,因为其增持的股份都来自于2012年底参与那次定向增发的深圳平安创新资本、重庆信飞投资等7家机构,而非二级市场。
不仅如此,上述采矿权转让事件,甚至给新幕后老板、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也带来了融资变难的麻烦。
去年9月,由河南省煤化工集团和义煤集团重组而成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挂牌成立。而兴业证券研究员刘建刚分析,预计整合后的新集团必然以大有能源为资本运作平台,逐步实现煤炭资产的整体上市。
刘建刚说,两大集团未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大有能源,故预计这将有助于总市值仅200亿元的大有能源成为最具吸引力的煤炭股投资标的。然而,资产整合进程却无法把握。
“上市公司出现溢价收购、低价转让在我国能源产业较为常见,资产转移等问题的解决需要有关部门和上市公司共同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惩,并将实体经营方面多做文章,单纯的资产注入恐难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宋智晨如是对本报记者说。
作为资本运作的产物,大有能源仅借壳上市三年多便遭遇重重危机,显然新的资产注入恐难以实现及时“救火”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