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国芳和江苏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刘建功主持了市值管理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大医博爱股份投资基金管理集团总裁陈向军、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付殷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邹连星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上上围绕新市值管理和上市公司治理新标准展开了对话讨论。
“有些公司赚得盆满钵满,可是投资者老拿不到红利,”刘俊海认为,上市公司一定要处理好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关系,要处理好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不仅要做能赚钱的企业,而且要做受社会尊敬的公司,这个很不容易。
证监会起草市值管理制度的时候, 刘国芳也参与了讨论。他总结市值管理制度首先要有经营理念的转变,从利润最大化上升到市值最大化;其次,要有市值战略,比如你现在是一百亿,未来三到五年做到三百亿,实现这个目标有什么样的举措来实现;第三,要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建议成立一个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委员会由董秘来牵头。第四,要有考核,如果条件成熟,就按绝对市值考核,如果条件不成熟,就按相对市值考核;第五,要实现股权激励,让核心团队的利益和股东利益一致,让他们有动力去做市值管理。
“我们原来说国有资产流失,就是出售了国有企业,或者评估过程当中低估了,或者决策失误了,但是,对资本市场来说,国资的流失或者是一瞬间的。”邹连星认为,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致力于追求公司最大化的手段。
大医博爱投资总裁陈向军认为,市值管理合适的可能是最好的,最大化可能不一定能做到。市值管理一个是股价,一个是盘子,盘子通过增发和新投资做大;那么,股价怎么做高,怎么管理,可能在于大家的预期,挺时髦的说法是预期管理,市值管理还是要回归到投资的本质,需要关注公司的成长性。
那么,是不是跟机构联合坐庄,把股价拉上去,市值增长了,这就是市值管理了呢?
“你的公司假如通过虚假陈述,或者操纵股价,那不叫市值管理。市值管理有助于促进公共股东财富的增长,但你所做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是谋求个别人利益的做法。”刘俊海教授不认同单纯拉股价就等于市值管理,他对新市值管理的定义是全面构架投资者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法律标杆。
刘建功副庭长说,第一个反应是市值管理跟操纵股价什么关系呢,市值应该是市场发现的,它怎么是通过管理实现呢,这就涉及到通过一些非法手段的行为问责。市值不是操纵股价,不是内幕交易,不是虚假陈述。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刑民司法解释,将来刑事和民事交织会对受害人赔偿力度加大,随着注册制改革,把监管权交给市场,这样的问题会越来越多,这也难以避免。
上市公司代表东旭光电董秘付殷芳表示,市值管理离不开公司基本面,上市公司首先要把自己主业做好;其次,还要有创新能力,需要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在主业衰退的时候,通过并购重组建立新的主业。国家推行员工持股计划,这是企业的员工和企业利益绑定的最好方式,这些都是有效的市值管理路径。
梁上上教授建议市值管理的内部架构、目标和执行体系纳入到现行的《公司法》框架下处理。因为中国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家族企业比较多;另外,中国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一股独大,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别的。
(本报记者 金水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