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 赵士勇 南京报道
2013年3月,“中融信佳9.22亿巨额违规担保案”以波及面之广、风险敞口之大震惊了业内。如今一年半过去,《华夏时报》记者最新获悉,该事件主要责任人、中融信佳原总经理俞勤,已于年初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7年,这也是截至目前,此事件中已披露的唯一获刑的责任人。
在此之前,江苏省内担保业资金链断裂频发,但多集中于民营公司,而中融信佳却是江苏大型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截至2012年9月,江苏省经信委共查出该公司9.22亿元关联担保出现代偿风险。
时至今日,该事件的处理结果仍未对外界公布,但是已经引发了江苏担保业的大规模整顿。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江苏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已从2011年的863家缩减至2014年6月底的413家,这意味着两年时间里有超过50%的担保公司被“摘牌”。
代偿危机
资料显示,中融信佳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3亿元,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是王健英和俞勤,控股股东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下称汇鸿集团),持股比例为52%;另外还有江苏顺天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天海运)、江苏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新农村)两家民营法人股东,和南京供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新城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公司三家国有法人股东。
其中汇鸿集团为江苏省属国有企业,为江苏最大的进出口贸易集团,同时还兼营房地产、金融等多种产业。
通过工商资料查询得知,持有中融信佳4800万股的顺天海运,其大股东就是长城物资。据了解,长城物资主要从事钢材、煤炭销售,2011年末,公司总资产超过16亿,主营业务收入约19亿元,利润0.9亿,法定代表人为濮锦道。而江苏新农村的注册地址与长城物资的办公场所在同一栋楼,据公司内部人士称,两家实际控制人都是濮锦道。瑞桓建设的两名自然人股东为刘建军和王京,但记者并没查出两人与中融信佳存在关联关系。
2012年12月,江苏省经信委在其发布的《关于我省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中披露,2012年3月起,中融信佳为其股东关联方江苏长城物资集团(下称长城物资)、江苏瑞桓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瑞桓建设)等企业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共计9.22亿元。
事实上,中融信佳的担保风险早已引起了江苏国资委的关注。早在2012年4月,江苏国资委巡视员黄佩华在中融信佳调查时就指出,要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注意压缩投资规模,加强行业形势判定,谨慎担保一些国家限制的行业。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密切跟踪一些可能产生风险的业务,切实防范风险。
然而中融信佳管理层依然故我,直至覆水难收。
2012年9月,国内钢贸长城物资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连带导致其有互保关系的瑞桓建设同时陷入经营困境,中融信佳遂陷入巨额代偿危机。而据了解,仅长城物资一家就波及22家银行。
责任人获刑
“这可能是江苏有记载以来最大规模的代偿危机。”一位参与处置该事件的律师称,中融信佳危机主要是因为关联担保严重超比例、风险集中度过高,而外部难以对关联担保业务进行监控,而且往往都存在利益输送。
但是此事曝光逾一年半,却未看到相关部门公布处理结果。近日,记者得知,中融信佳事件原总经理俞勤早在2012年9月29日,就被江苏省公安厅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刑拘,同年11月1日被正式逮捕,今年1月8日被判处7年徒刑,没收财产60万元。
不过记者获得的该案判决书显示,俞勤最终获刑的罪名并非骗取贷款罪,而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俞勤利用职务之便为瑞桓建设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收受瑞桓建设价值约185.92万元的财物。
俞勤的受贿行为共有三次,发生在2011年7月-2012年9月,包括2万欧元现金和价值78.75万元的百达翡丽运动手表一块,另外俞勤还主动以价值低廉的三件玉器冲抵向刘、王二人90万元的借款。
“这个案子用骗取贷款罪的确不好认定。”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崇斯杰分析,“骗贷罪首先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借了不想还;另外是否用欺骗手段,比如伪造贷款材料等,法院并没有查出这两个事实,所以受贿的认定是恰当的。”
判决书中还称,瑞桓建设责任人刘建军和王京的问题另行处理,但至今尚未有官方披露,而此事件的另一主角长城物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濮锦仓同样没有看到处理的记录。
另外,在中融信佳事件案发时,曾有媒体报道称,汇鸿集团多位高层被“双规”,但是该公司办公室一位人士向记者否认有公司高层被问责。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中融信佳目前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仍为王健英,当时还兼任汇鸿集团总会计师,但据汇鸿集团内部人士透露,目前王健英已调任集团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不过在今年4月份,汇鸿集团召开干部大会,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时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赵永贤宣布了该集团主要领导人员调整的决定,原连云港常务副市长唐国海接替冯全兵任汇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剑接替范迪康任集团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担保业整顿
对于债权人来说,对责任人的处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拿回借出去的钱。
记者从南京市多家法院了解到,与中融信佳事件相关的各种民事诉讼已经有数十起,相关债务公司的资产也已被多次冻结。而除去民间借贷自然人和供销企业债权人外,卷入中融信佳事件的银行和小贷公司就有数十家。
据了解,由于债务重整困难重重,一些金融机构债权人已经积极寻找接盘方,如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将其对瑞桓建设的剩余213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邦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持有的3000万元债权也正在急寻买主。
“这个事比较敏感,领导还是要求低调处理,另外对相关公司债务重整也比较复杂,希望能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对于中融信佳事件的“后事”,江苏经信委相关人士表示还不便透露。
尽管官方对中融信佳案三缄其口,但是由此引发的担保业大规模清理整顿已经开始。
江苏经信委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江苏省具备资质的融资担保公司数量高达863家,但是2012年和2013年,分别有252家和127家公司被取消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其中就包括中融信佳等近两年“出事”的担保公司。
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仅剩下413家(含34家分支机构),较2011年剧减50%以上。
而担保业的整顿潮并不止于江苏。以江西省为例,截至2012年末,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197家,比2011年末减少106家。
“2009年到2011年,是我国担保业发展的一个高峰期,这其中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基础,但是监管工作政出多门,导致担保公司利用法规漏洞,进入高风险的灰色地带。”崇斯杰认为,“经过一段野蛮生长期后,担保公司开始退潮,其中既有担保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而被查处,又有因资金使用违规、经营亏损而退出市场。”
8月13日,全国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关联担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函》称,近期,一些地区陆续发生多起因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关联担保等问题引发的风险事件,经当地监管部门初步核查,这些风险事件大多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关联方通过另设理财类公司或P2P平台等方式向社会集资,再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关联交易或民间借贷等活动,因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不能到期支付。
文件称,上述风险事件中存在大量关联担保、“自担自用”的问题。而与多数出事担保机构是民营公司不同,中融信佳为省属国资控股担保公司,因此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一些出事公司以前都是地方龙头,甚至是国有控股,因此监管比较宽松,但是这些机构担保规模庞大,一旦出事影响面也更大,因此对于行业内经营时间长、业务量大、社会声誉好的机构,不能放松监管要求。”江苏省经信委人士表示。
但对于目前担保业危机频出的原因,江苏经信委人士也坦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高风险、低收益行业,担保机构仅靠担保费收入来维持经营和代偿赔付十分困难。”
而无锡一家融资担保公司风控负责人也抱怨称:“只要担保就要承担代偿责任,贷款风险实际上是都转嫁给了担保公司,银行就不需要再去负责任了。”
为了解决担保业这一发展桎梏,上述江苏经信委人士认为,除了国务院和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需要在提高担保公司资金效率上有所放松,还应该鼓励银行在贷款利率上与担保公司平衡收益和风险。另外还要大力发展信用再担保公司,降低中小担保公司的代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