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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召开通气会研究具体改革方案 煤炭资源税改革即将落地

吴建华 2014-10-11 00:16:00
华夏时报记者 吴建华 北京报道
    千呼万唤终出来!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10月9日财政部就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具体问题召开个别省份通气会,山西、陕西等主要产煤省份的财政部门被召进京。“资源税改革方案在会议结束后很快就会推出。”陕西省财政厅相关部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外界普遍预测的2%-10%的税率范围,该人士表示,此次会议可能会研究进一步缩小税率范围,最终税率应该会靠近中间数。
清费立税
    继2011年10月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之后,煤炭资源税改革终于启动。
    一位参加上述财政部通气会的地方财政官员告诉本报记者,会上各省把自己的情况和问题都向财政部做了汇报,但并未形成方案。目前国务院已经决定实施税改,不过还需要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文落实,可能过几天就会有消息出来。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表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早在2011年起就已经提出,之所以拖到最近才决定实施,是因为以前行业景气度高的时候,改为从价计征税负上升明显,煤企较容易将压力转移到电力、钢铁等下游产业。而目前煤炭价格处于低位,是适合推动从价计征改革的理想时机。
    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也指出,因目前CPI和PPI都比较低,煤炭处于买方市场,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下游产业的影响较小,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最好时机。
    不过,沉重的税费负担一直是阻碍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拦路虎。据统计,目前全国19个税种里面,涉及煤炭企业交纳的税种有16项,在全国主要的3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里面,不同地区的煤炭企业都有收费。
    据中煤协估算,煤炭企业各种税的负担占销售收入的21.03%,各种行政性收费的负担占到14.01%,加到一起是35.04%。
    另据2013年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发布的报告——《加快推进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研究》统计,目前中国涉煤的税费不少于109项,除21个税种外,还有不少于88项的各种规费。其中政府的收费已占到了煤炭企业净利润的43%。
    即使目前煤炭价格处于低位,改为从价计征后很可能仍将提高企业税负。
    按照现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煤炭资源税按量计征,焦煤每吨8-20元,其他煤炭每吨0.3-5元。按价计征后,假设按油气资源目前采用的5%的税率和目前482元/吨的秦皇岛5500卡动力煤价格测算,吨煤的资源税额将提升至24.1元/吨,企业税负将大幅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税改国务院强调了要清理涉煤收费基金,总体不增加煤炭企业负担。
    去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也曾明确提出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这意味着推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前提是要先清理整顿各种涉煤行政收费和基金。
    上述陕西省财政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国务院已明确税改实施时间,相关工作时间紧迫,该省已多次出台清理涉煤收费的政策文件。今年6月,该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企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明确陕西省涉煤收费和基金项目共10项,同时停止征收5项和公布取消11项不合理及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
    在另一产煤大省山西,6月23日省政府提出,通过今、明两年的两轮涉煤费用清理,全部改革到位之后,吨煤减负可达14.3元,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51亿元。
行业短期难乐观
    即将实施的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究竟采用什么样的税率,答案尚未揭晓。
    9月2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但并未言明规定幅度范围。
    据了解,此前一些产煤大省上报的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中确定的税率区间在2%-10%,有的省份将范围设定在5%-10%。
    上述陕西省财政厅人士表示,最终税率方案可能不会太靠两边,应该靠近中间,不同省份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差别。
    在煤市低迷的当下,各省会不会争相制定较低的税率,帮助本地企业争夺市场?对不同煤种的资源税是按照焦煤和其他煤炭来区分征收,还是要对其他煤炭进行更为细致的区分?该人士认为,这是财政部通气会将主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林伯强表示,税率有可能按照焦煤和其他煤炭来区分征收,但不太可能划分得更细,如果那样实际征管过程会变得非常麻烦。“税制改革更多是从理顺财税体制的角度出发,税改多收的部分会通过清费等方式返还给企业,短期来看对煤炭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长期而言,税负会随着煤价的波动而变化。”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表示,因为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产品,价格从长期看呈上升趋势,资源开采企业的资源税负担将不可避免地增加,税负上升有可能促进资源产品价格上涨,但能否涨得上去,还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
    对于目前煤炭市场的行情,林伯强并不乐观。“主要是需求不旺,从目前公布的发电量数据就能看出来,发电用煤占我国用煤总量的50%左右。”他认为,煤炭行业应对这种局面主要两种方式,一个是促进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其次就是控制产能。
    面对跌跌不休的煤市,各种若隐若现的“救市”政策已悄然出台。中煤协近期组织14户特大型煤企主要领导座谈会,力争将今年的煤炭产量压减10%以上,同时将争取限制进口劣质煤。
    8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4〕226号)要求,全国煤矿企业签订《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保证严格在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范围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近日,国务院还调整了煤炭进口关税,取消了多个进口煤炭品种的零关税。
    按照资源税改革的部署,今后会继续将从价计征扩围至金属矿原矿、非金属原矿、水资源。王冬生表示,从资源税改革选择的资源种类来看,无论是石油、天然气,还是煤炭,都属于大宗商品,对经济影响较大,价格波动大,根据这些特点,下一步迫切需要改革的可能是铁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