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 吴建华 北京报道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已经走到了实际操作阶段。
《华夏时报》记者近日获悉,9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部76号文)之后,一份财政部相关机构起草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操作指南”和一份协议示范文本正在进行征求意见。
一位中部省份财政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该省正在根据财政部76号文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将从财政补贴、风险防范、项目选择、绩效评价等方面对财政的要求做进一步细化。而随着政策的日益明晰,江苏、安徽、福建、重庆等众多省份纷纷推出投资额千亿级别的PPP试点项目。
政策日益明晰
2014年,无疑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的“丰收年”。
据专业人士统计,2014年1月10日至今,共有将近40个法律规范性文件提到PPP模式。通过财政、住建、发改等部门的合力推动,PPP模式相关政策规范正日益明晰。
PPP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政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后者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该模式旨在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弥补地方财政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不足,同时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9月23日,财政部发布76号文,表明财政部门已为PPP大开绿灯。据了解,住建部原计划6月推出的“关于在城镇市政公用领域推广和规范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指导意见”,也将在近期推出。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最近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两文件也多次提及PPP模式。
前述中部某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除了该省外,目前还有多个省份的财政部门都在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意见。“地方细则的原则和框架与76号文一致,具体内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会有差别。”他表示。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对于财政部76号文评价甚高。他对本报记者指出,财政部将利用现有专项转移资金的渠道投入示范项目,地方财政也可结合自身财力补贴示范项目,文件这种表述意味着会有中央财政资金、省市资金直接投入PPP项目。
此外,文件要求财政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意味着政府购买服务会加强,同时有助于缓解近期地方财政偿债压力。通过中长期财政规划考虑补贴机制,有望解决财政资金每年都做预算,对PPP的不利影响。
记者还注意到,福建省政府已于9月11日发布《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政府也在9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样在9月份,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操作指南》,为目前首个发布操作指南的省份。该指南从PPP基本概念、项目分类及应用方式、承接主体准入条件、基本流程、法律文本要点等微观层面对PPP项目的选择、实施给出了详细的指引。
项目明显增多
这样的政策力度,对于通过PPP方式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相关企业无疑也是重大利好。
10月16日,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TOT)项目10周年经验介绍会座无虚席,吸引了远自辽宁、吉林等地政府相关部门人士参加。
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是中国第一个以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方式实施的污水处理项目,以政企双赢、运营规范在业内享有一定名气。
该污水厂原是合肥市政府通过国外贷款和国债资金建设。市政府于2003年决定以TOT模式,通过国际公开招标转让该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实施特许经营。最终德资水务巨头柏林水务从7家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终以4.8亿元受让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全部资产,获得23年的特许经营权。
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梁军告诉记者,通过10年的专业运营,如今4.8亿投资中35%的资本金已经收回,预期整个项目的收益率在8%-9%的水平,属于政企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回报。
近日,安徽发布首批城市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共42项,总投资达710亿元。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供水设施、城市交通设施、生态环境项目等方面。
梁军称,2014年以来随着政策力度的加大明显感觉到项目多了,柏林水务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安徽新推出的项目,我们正在积极争取。”他表示。
据了解,柏林水务在安徽池州的一个污水项目,近日将在财政部的一个内部经验交流会上做汇报,有望成为财政部试点项目。
此外,其他省份也纷纷推出相关项目。比如,福建省9月17日发布了28个项目推荐开展PPP试点,项目总投资共1478.9亿元,涵盖交通、市政、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
除了企业和地方政府积极,财政部也有意在近期总结各地项目经验,推广一批PPP示范项目。
财政部76号文提出,“财政部将统筹考虑项目成熟度、可示范程度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的项目进行示范,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完善制度体系。”
大岳咨询项目总监毕志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10月17日财政部将召开PPP内部经验交流会,近20个省份参加,每个省将上报1-2个项目,总计30多个项目有望参与财政部试点,将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九大领域。
不过,毕志清对于地方政府大规模上PPP项目不无担忧。他认为,地方政府可能与财政部的想法并不一致,其主要动机是上项目、出政绩,而不太关心哪些项目适合做,哪些不适合,“比如说纯公益性项目,其实地方政府发债券建设更合理,融资成本也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