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钱秋君 两会报道
2015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向政协提案组递交了十一项提案,内容重点聚焦经济金融领域,特别是他长期关注的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的发展等问题,同时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城镇化建设、消费金融等热点问题。
作为连任两届的政协委员,闫冰竹委员的提案敏锐地感受到目前经济、金融、社会领域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前瞻性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关注经济金融改革、关注社会民生的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将始终心系金融报国的责任和梦想,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国民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智慧。”闫冰竹委员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持续六年关注中小银行发展
不能否认,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今时代的鲜明主题,正在引领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开创新局面。
“其中,中小银行在深化金融服务层次、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化解地区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系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加大中小银行支持力度,有助于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闫冰竹委员告诉记者,“我连续六年持续关注中小企业发展。”
此次两会闫冰竹委员带来关于加大中小银行支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为使提案问题更加充分、建议更具代表性,在撰写过程中,我向全国120家城市商业银行征求了意见与建议,中小银行在监管分类、业务准入、税收政策、融资渠道等方面的问题受到普遍关注。”闫冰竹委员坦言。
针对上述问题,闫冰竹在借鉴往年经验基础上,结合今年经济新常态的特点,提出了多项建议。
首先,建议进一步推动科学动态的市场化分类监管方式。“建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以资产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监管评级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为主要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管方式。”让各类银行都拥有“出彩”的机会,促进银行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其次,建议进一步构建公正、公平的市场化竞争环境,并给予中小银行一定的税收优惠。从国际经验看,政府更加关注和支持中小银行,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对此,他建议从巩固银行业改革成果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制定更为市场化的准入标准,相关部门应尽快取消现行政策中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的不公平规定,并给予中小银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及差异化的政策扶持,让中小银行拥有共享“中国梦”的平台。
同时,要进一步支持中小银行探索市场化改革,加快“走出去”步伐。顺应扩大对外开放格局,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三大区域战略。此外,他认为要进一步明确有针对性的中小银行上市融资政策。
“支持中小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补充资本金,更好地支持‘三农’企业、中小微企业,激发金融市场竞争活力。”闫冰竹委员坦言,同时要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也有利于中小银行完善自身治理架构,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是,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渐突出。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扶持小微企业,极大提高了小微企业的活力。”闫冰竹委员表示,但目前“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一个突出问题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存在自身融资条件有限、信用担保体系有待完善、融资渠道不畅。针对以上问题,闫冰竹委员的建议是:一是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其中建立小微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评级发布制度,完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闫冰竹委员表示,同时完善抵押制度、规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抵押登记办理办法,开拓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资产转让渠道。降低破产风险及损失。在《企业破产法》中增设简易程序,缩短破产案件的办理周期,加快债权人的损失补偿速度。
其次是完善担保体系。增加中央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适当降低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进入门槛,加大优惠力度。加强担保行业监管,严格落实风险准备金制度。
最后是疏通融资渠道。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规模,为小微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及免费或优惠的金融服务。逐步简化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在风险可控、规范经营的前提下,不断扩展民营银行的规模和数量。“同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股权、债权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的财务准入要求,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闫冰竹委员表示。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除企业自身规模小、盈利能力弱、风险水平高等因素外,社会融资结构、银行结构和资金投放结构等问题,也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原因。
为了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闫冰竹委员的建议是:一是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二是改善金融机构市场结构,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三是优化资金投放结构,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严格约束预算软约束主体的投资行为,降低无效融资需求,减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挤出效应”。
不仅如此,闫冰竹委员还拿出了除此之外的多项提案,涉及关于促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的提案,关于调整财税政策、促进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关于促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提案,关于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加快征信市场发展的提案,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的提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良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
“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并全力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受到举世瞩目,被誉为中国经济改革新征程的‘一号工程’。”闫冰竹坦言,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通过在这一区域搭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配置“大市场”,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对此,闫冰竹委员建议通过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引导京津冀地区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和金融资源的协同:一是以金融政策协同,强化协同发展顶层设计。二是以金融监管协同,引领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三是以金融资源协同,提升区域合作战略层次。
“应当鼓励北京、天津的高端金融资源向河北输出,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改善三地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现状,整体提升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的层次,使金融业能够更好地支撑产业转移、城市布局优化、环境保护等,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闫冰竹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