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钱秋君 两会报道
“存款保险制度”终于明确推出时间表。两会期间,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今年年内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将成为“板上钉钉”的硬任务。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推出会比较快。当记者问及上半年是否能推出,潘功胜点头称“有可能”。同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外部监事梅兴保也向本报记者透露,中国存款保险规定或将在5月1日前后发布。
历经22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终于有望落地。早在2014年11月20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将覆盖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高偿付额为50万元人民币,能够为99.5%以上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的全额保护。而在大的框架公布之后,市场的关注点投向制度的具体落实:保费费率怎么定?存保基金如何监管?
起步阶段费率单一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格外强烈,当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随后几乎每年都会被提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表述,终于由“建立”演变为“推出”,历时7年时间。
潘功胜表示,中国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上,一方面充分考虑中国现实情况。另一方面吸收了国际上,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主要的一些经济体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在核心要素方面,首先是强制保险,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加入存款保险制度。”潘功胜坦言。
存款风险有制度兜底了,那保费是不是得自己出,恐怕是业内人士以及中小储户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在去年11月20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存款人不需缴纳保费,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缴纳的保费,且覆盖境内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
由于保费缴纳关系到经营成本,费率究竟该如何设定是相关金融机构比较关心的问题。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通俗一点讲,也就是由一个基础费率和一个以金融机构风险为主要衡量指标的差别费率共同构成。
央行此前也强调,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和现行水平,对金融机构的财务影响很小。对此潘功胜表示:“在开局起步时候实行单一费率,所有存款机构费率相同,但是会很快过渡到差别费率,根据存款保险的风险水平,对不同存款机构执行不同的费率水平。”存保基金由央行管理
事实上,在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和费率明确后,由谁负责监管则是另一个亟待明确的焦点。依据此前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由国务院决定,其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等。
一部分人认为,存款保险基金应托管于银监会,因为后者的主要职能就是统一监管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另有一种声音认为,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一直由央行主动推进,存款保险基金可能会先置于央行的管理之下。
对此,在3月4日政协小组讨论间隙潘功胜向《华夏时报》记者独家回应:“存款保险基金设在央行下,由央行管理。”潘功胜此前也表明,存款保险基金是“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存款保险基金缴费的主体是所有存款金融机构,在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上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来合理界定投资范围。
事实上,在去年11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在履行职责方面,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被明确赋予的职责包括: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归集保费;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
如此,央行也正在备战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
事实上,关于存款保险的官方表述最早可追溯至二十年前。不过,与现在全部存款性机构参保不同,那时的思路是要研究和筹建“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构”。
随后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曾经历三次加速,又经历三次搁置。
最近一次提速是,央行在2013年底将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例方案提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央行行长周小川于当年7月份发表署名文章称,将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位曾参与央行存款保险内部论证会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央行2013年、2014年曾召开数次内部论证会,邀请与央行观点一致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至此经过22年的长跑 ,由央行牵头设计存款保险制度,负责初期运作,后期存款保险公司成立后,其监管权、定位和具体运营等制度框架都有望在上半年落地实施。
潘功胜坦言,存款保险制度是中国目前正在推进的一系列改革,比如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发展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等的一项重要前置性改革项目。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也有利于推动和促进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