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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壳虫乐队“攻陷”美国50周年 是叛逆还是引领时尚

周江林 2014-10-29 22:54:00

  ■周江林

  1964年,披头士乐队雄踞英国各大音乐排行榜的榜首,但仅仅凭着他们最初的两张专辑《请取悦我》和《和披头士一起》吸引海外听众才刚刚开始。

  23岁的吉他手约翰·列侬、贝斯手保罗·麦卡特尼(21岁)、鼓手林戈·斯塔尔(23岁)和21岁的吉他手乔治·哈里森组成的披头士乐队开始欧洲首演,随后又在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巡演。尤其在40天内,“披头士狂热”席卷美国大地,首次亮相著名电视直播节目《埃德·沙利文秀》,有7300万观众观看了这场演出。这一年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到他们离开美国时,披头士已经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乐队。

  披头士暴红

  第一个把“披头士狂热”的火种引到美国的是15岁的女学生玛莎·艾伯特。她在1963年12月11日写信给华盛顿WWDC电台的主持人卡罗尔·詹姆斯,告诉他来自英国的披头士最近很流行,于是,詹姆斯火速从BOAC航空公司空乘手中得到《执子之手》的45转唱片,还邀请玛莎于12月17日到电台介绍这首歌。

  由于电台的强力推动,之前曾4次拒绝发行披头士唱片的国会唱片公司终于不得不提早在12月26日发行了这张单曲。唱片发行之后立刻暴红,从20万张猛增4倍至100万。

  然而事实上,英国当时的情况更加混乱。1963年披头士发行了三首单曲,《她爱你》为他们带来排行榜第7名的位置,但披头士从瑞典巡演归来后,这首歌又重新回到排行榜第一。而英国学校已经在禁止学生留“拖把头”,家长们讨论是否要禁止披头士从收音机里面勾引他们的女儿,而机场上也第一次挤满了疯狂的乐迷迎接他们回国,英国首相道格拉斯·霍姆都没有这样的待遇。

  《执子之手》这首单曲在美国暴红之前,在英国发行就已经有100万张订单,而且所有唱片店都派出了强大阵容去发行公司守候,当时报纸说:“这完全是一场混战。”当年年底,《伦敦晚报》写道:“披头士已经被雕刻在我们民族的心上。”

  用自我风格打败美国

  4个梳着可爱发型、西装笔挺的年轻人带着来自大不列颠的摇滚乐,悍然出现在了摇滚乐的诞生地——美国的面前。1964年2月7日,披头士抵达纽约肯尼迪机场,一万多名逃学者高分贝尖叫欢迎。

  2月9日晚,美国最顶尖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埃德·沙利文在纽约演播室里向观众直播电视节目《埃德·沙利文秀》,观众竟然占了美国当年人口的40%。

  2月11日,披头士乘火车前往华盛顿特区,举行他们第一场美国演唱会。3000名歌迷在火车站为他们送行。

  披头士在纽约还会晤了美国摇滚巨星鲍勃·迪伦,这次见面被描述成“大洋两边最富创造性见解的一次最高级会议,它将改变整整一代人的理解力”。

  1964年8月,披头士展开北美洲巡回24个城市的29场演出,北美洲整片大陆处于空前的触电状态中,极度亢奋而无法自拔。

  美国人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对他们的远房亲戚披头士,从不解、怀疑到全盘接受的历史进化历程。他们毫不犹豫地对“英伦入侵”敞开怀抱,自此,“披头士狂热”蔓延至全世界,成就了确确实实的神话。

  媒体助推披头士成功

  英国媒体最初是以通俗小报的心态报道披头士的,1963年6月,在麦卡特尼生日聚会上,列侬参与了一次斗殴,这样乐队首次成为英国的新闻头条。“披头士成员参与斗殴——抱歉打了你”,《每日镜报》的副刊上这样写道。另外,媒体迫不及待地挖掘这四个年轻人的故事,毕竟来自英格兰穷乡僻壤的这四人把年轻的英国女人们迷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

  而当披头士红起来的时候,美国《时代》杂志报道了“全新的疯狂”,三天后,《新闻周刊》发表了“披头士狂热”的文章。

  美国CBS、NBC电视广播公司都拍摄了11月15日在伯恩茅斯的演唱会。CBS在11月22日早上做了预告,披头士报道放在由迈克·华莱士主持的《CBS早间新闻》里。完整的4分钟报道将会出现在沃尔特·克朗凯特主持的《晚间新闻秀》上。但那晚晚间新闻里却没有这篇报道的身影。随着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一切仿佛都停滞了。

  12月,《生活》杂志将歌唱修女路卡碧和披头士的两篇专题紧挨着编排在一起,讲述着流行乐的现在与未来,并附上玛格丽特公主接见 “当红炸子鸡”披头士的照片。就连一向古板的《纽约时报》也发表了一篇名为《不列颠人向披头士热潮臣服》的长篇文章。

  接着,披头士来到美国,赢得埃德·沙利文的心,被大肆宣扬。

  《巴尔的摩太阳报》不想看到披头士狂热在美国得以复制而发表了一篇总结成年人观点的评论:“美国最好想清楚应该怎么应对这股入侵。答案也许就是简短的一句,‘让披头士滚回老家'。”

  这代表了当时主流美国媒体的意愿,但它们或许意识不到,受到成年人倨傲的批评正是青少年喜爱披头士的又一原因:“他们惹恼了大人们!这是属于我们的东西,和混乱的成人世界毫不沾边。”

  贝斯手麦卡特尼谈道:“我们是从小地方来的,留着好玩的发型,看上去像个提线木偶似的。我总觉得我们当时给美国人留下的印象是发型胜过音乐。不少人的老爹想把有我们出现的电视关掉,但是孩子们和老妈们还是开着电视。”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肯尼迪遇刺身亡让整个美国社会陷入了情绪低迷的恍惚状态。也许再也没有其他哪一个社群比这个国家的年轻人更受打击,对他们而言肯尼迪代表了理想和乐观。这场刺杀之后的美国年轻人,无一不感到震惊,悲伤,幻灭。符咒般的悲伤沉重地笼罩这个国家,急需被打破。

  披头士美国巡回演出的纪录片制片人的观点是,“肯尼迪总统遇刺后,美国人需要一种精神力量把他们凝聚起来。披头士出现得正是时候。”在那个时代,披头士代表的是一种纯净、率真的叛逆的青年文化,他们带着无拘无束的乐观主义精神歌出当时人们内心的渴望——这就是他们能够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

  走在时尚浪尖的披头士

  列侬在《革命》中唱道:“你说你有了个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你说你将会改变现状。好吧。这么说吧。你最好先改变自己的想法。谁也没法帮你找到你自个儿,但你知道,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其实,一个所谓的革命者,放到今天的视角来看,他就是一个时尚引领者。

  披头士的穿着并不像摇滚明星一样闪闪发光,而是更加内敛、低调而关注细节与个性。窄窄的领子、四粒扣西服搭配高领衫;衬衫配细细的领带,这些都因为是他们的典型装扮而成为了60年代穿着风格的经典。

  披头士实践了蔑视传统,废弃道德,有意识地远离主流社会,以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来表达他们对现实社会的叛逆。

  (作者系《空中生活》主编,先锋艺术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