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锋 赵士勇 北京、马鞍山报道
在土地价格飞升之时,侵占长江河道内滩涂空地便成为逐利商人的首选。《华夏时报》记者近日驱车在安徽马鞍山和县长江沿线看到,化工厂、碎石厂、堆料厂、混凝土搅拌站满满地占据着沿江滩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而专责长江流域管理的监管部门也将“不能填、不能围垦、不能建永久性建筑”作为长江江滩使用的“三条不能触碰的红线”。而事实上,在很多地方,红线被肆意踩踏。
一位不具姓名的地方政府官员指出,河道管理部门大都归属地方政府,因此导致了侵占长江江滩难被查处,而这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则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追求税收的冲动。
长江江滩土地遭疯抢
西梁山位于安徽和县南部,与芜湖的天门山隔江相望。李白的名诗《望天门山》即以此为景,诗中“两岸青山相对出”中的西侧之山,即为西梁山。
在西梁山沿着长江堤坝向南而行,就是芜湖江北辖区的裕溪口,这是安徽省会合肥合并巢湖后的唯一入江通道,是皖北煤炭基地南运过程中最重要的转运港口之一。
从西梁山到裕溪口直线距离仅有10公里,但是沿江驱车却要绕行弯路将近30公里。正是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因此从西梁山至裕溪口长江沿岸,密集分布着各类码头、沙石和煤炭堆场、船厂、搅拌站、碎石场。
记者在一家被当地人称为“中洋船厂”的院内,看到一家名为“金顺建材”的公司,而这个面积足有几百亩的大院内,还“隐藏着”多个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最初的船厂处于停转状态;而大院口上的几个圆柱形的水泥储存罐,显示此为混凝土搅拌站;与之紧邻的则是近十个形同小山的黄沙堆,塔吊林立,机器来回行进。江边是码头,但似乎没有建设完成,一些设施还未完工。
距离船厂最近的陈桥洲村居民区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船厂近些年没有造船了,搅拌站刚建起来不久,生产时间不长,但生产时声音大。运送沙石和水泥的车辆过去在村边的水泥道上走,因为脏和扰民,村民后来设置了限高栏杆,阻止这些车通行。
该村一位村干部表示,船厂所在地属于马鞍山和芜湖市交界的地方,现在划归到新成立的郑蒲港新区了,属白桥镇管辖。他透露,码头的老板姓虞,拿地很早,但可能是码头的报建审批手续原因,前年才开始建,去年才开始运行。
一位要求匿名的接近和县政府的人士告诉记者,这家集建材、码头、船厂、混凝土搅拌站、沙石场为一身的综合体,全部占地属长江河道管理局管辖的滩涂地。但经营业主是从白桥镇政府租得的土地,并交纳了租金。
依照上述人士的说法,长江河道管理部门有规定,江边滩涂地不允许企业建设永久性项目,但因地方关系复杂,江滩租用成本较低,而江滩监管部门权力相对较弱,与政府部门关系较近的,就能分切到大量沿江土地,而后进行违章建设。“和县长江岸线上类似违法违章建筑很多。除大量沙石场、混凝土搅拌站外,甚至建设有化工厂,类似举报很多,但被处理的不多。”他说。
江滩租地利益链
据知情人士透露,“金顺建材”所在地土地约有300亩,由虞文金早年从白桥镇政府租得,每亩每年的租金是1000元。因为码头手续问题,码头建设进展较慢,大量土地闲置,虞便将土地对外转租。
一位丁姓老板租用了其中50亩土地用于搅拌站建设,租金是10000元每亩,是虞承租价格的10倍。因在长江江滩上建搅拌站违规,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曾一度停工,直到今年开始生产。
与“金顺建材”紧邻的,是另一家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的搅拌站。据称,该土地由马某早年从白桥镇政府处承租,原打算在此兴建搅拌站,但后来因手续问题而搁置,所在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同样租地建搅拌站,为何一家成功另一家搁置?上述知情人士称,可能与政府有关。
针对相关疑问,“金顺建材”老板虞文金5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否认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他说,2009年前后他和马某及另一家公司,从政府处租得中洋船厂的土地,其中马某面积最大。虞文金称,“金顺建材”租得了242亩土地,其中码头建设基本完工,另在空置土地上建了搅拌站、碎石场、黄沙堆场。
对于搅拌站的手续问题,虞文金称,5年前获得过政府批文,因为缺钱直到现在才建起来。但他承认当年获得的搅拌站的批文是配套工程。记者查阅发现,在《安徽省江北集中区大型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建材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中,有建设年产200万立方米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及搅拌站的内容。
至于搅拌站建成后是否通过验收、环评等,虞称正在试生产,等待有关部门验收。虞文金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对1000元的租地价格置评。但对于以高出十倍的价格对外出租,他表示并不存在高价出租的情况,他以土地为条件与人合伙建设、经营搅拌站。
接近和县政府部门的人士表示,因为长江江滩土地管辖权在长江河道管理局,而非镇政府,镇政府将江滩土地租给他人曾令河道管理部门非常不满,一度准备提出诉讼。
虞文金对此表示,作为企业,他已经向政府交纳了租金。至于租金是由镇政府收,还是由河道管理部门收,则是政府部门的事,与企业无关。
地方利益令查处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而专门负责长江流域管理的长江河道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对长江江滩的使用,有三条不能触碰的红线:不能填、不能围垦、不能建永久性建筑。
而事实上,侵占长江江滩的案例屡禁难绝。公开报道显示,安徽省水利部门近年来针对在长江滩地上的大量违章建筑进行了多次查处,但违章行为仍层出不穷。
此前,无为县二坝船舶工业园内,一家名为“顺风”的船厂在长江外滩上擅自修建实体围墙和管理房,长期未被纠正,最后在安徽省水利厅挂牌督办下,该处违章建筑才被拆除。
长江无为大堤水家楼附近江滩一沙场违章修建围墙,被安徽省河道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后责令相关河道局进行了查处。
违规经营黄沙堆场、建化工厂、高尔夫球场,甚至是开发楼盘……侵占江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现实的尴尬是,有些地方的河道主管部门虽然对违章情形了解,但受制于体制、部门关系等原因,存在查处不力的情况。
一位县级水务局干部向记者表示,在体制方面,长江河道管理委员会将监管各地江段的权力下授给地方水利部门,沿江县市虽然设有长江河道局,但一般都由当地水利水务部门代管。企业往往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租用江滩,而地方政府对于政绩、税收、就业的看重,会对水利或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管产生掣肘。
另外,很多和政府领导关系近的老板,通过打招呼的方式,“临时性”利用江滩经营囤放沙石等建材。而事实上,这种临时性停放往往变为长期占据经营。前述干部表示,有的地方下发了书面通知,要求经营业主限期清除堆放物,停止占用滩地,但经营业主往往置之不理。
十八大之后,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全面强化对涉河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活动的行政执法,严禁违法侵占河湖,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行为。对涉河重大违法案件,要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华东某市一位河道管理局官员表示,按照规定,长江江滩禁止兴建永久性建筑,也不允许开办经营沙石场、碎石场。但在很多地方,监管部门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级部门若督办,违法违规才有可能被查处。
记者致电和县水务局(长江河道管理局)办公室,一位陈姓主任强调,在江滩上建设永久性建筑涉嫌违规,该局已经对占据江滩建设搅拌站及沙石堆场等行为进行调查,安徽省河道管理局5日下午已会同县局前往现场查处,调查和处理结果未来会公布。
链 接
近年查处的侵占长江江滩案例
1.长江巴东段:
侵占长江主航道建楼盘
2014年2月,有媒体报道称,巴东县一公司开发的项目“滨江花园三期”中的两栋建筑和一处圆形景观建筑涉嫌侵占长江主航道。随后巴东县有关部门组成专班进行调查,湖北省水利厅也联合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此事进行调查。5月,违规楼盘被拆除。
2.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拆除违章设施
2013年1月,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强化长江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的同时,还对重点违章建设项目进行了拆除。
3.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
拆除滩地违章建筑
2013年11月18日,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水政执法人员执行巡江任务时,发现无为大堤水家楼附近江滩一沙场违章修建围墙,随后及时责令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进行了查处。经查,违章当事人王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长江滩地上建设围墙100米,严重影响了长江行洪安全。针对违章情况,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否则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4.扬州长江泄洪道
建高尔夫球场被查处
2010年,两家外资企业以“建设湿地生态旅游和体育休闲项目”为名,获取当地政府的越权审批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在扬州的长江行洪区里,违规修建并经营起了两个合计面积达3160余亩的高尔夫球场。此事被报道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对于该违规项目的处理,长江河道管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行为必须要纠正,一是高尔夫会所等永久性建筑必须拆除;二是建设高尔夫球场有问题,必须纠正。需按照报批方案进行施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