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桂兰 北京报道
俗话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去年阿里巴巴就上市问题与港交所有过多轮沟通,最终由于港交所不支持同股不同投票权,没能留住这个内地大型网络企业。看着阿里出走美国并成功上市,港交所除了惋惜之外开始积极思变。
港交所作为交易所当然希望有更多的优秀企业来上市,这是一个交易所的竞争力所在。而内地优秀的网络企业普遍存在同股不同权的上市需求,如何截住这部分企业成为港交所的关切点。
阿里巴巴是2014年全球最大的一单IPO,同年9月港交所开启了第一轮对同股不同权的公开咨询,先征询业界意见,之后再向香港证监会提交建议草案。而香港证监会于6月25日公开表示,“证监会董事局一致决定不支持。”港交所随后也发表声明表示知悉,并会继续与证监会沟通。
这些网络企业扰动的不只是港交所的春心,加入竞争的还有深交所,深交所最近一次对此的表态是在6月15日,称抓紧制定未盈利互联网企业上市机制。阿里巴巴这颗巨石激起了交易所的千层浪。
港证监会注重公平
“联交所于2015年6月19日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发表的咨询总结概述了建议草案的部分相关特点,以便就不同投票权架构进行第二阶段的咨询。证监会研究过该建议的更详尽版本。该建议草案涉及公司以不同投票权架构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证监会董事局一致决定不支持。”这是香港证监会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提议的同股不同权上市草案的回复。
联交所提交的草案中,对这类企业有所要求,主要包括要有高市值和行业领导性。针对这两点,证监会认为都无法支持。
“公司规模庞大并不能保证它会公平地对待其股东。市值大的发行人如有任何企业失当行为,将可能影响更多投资者,并对我们的市场造成更大的影响。举例来说,这些发行人有更大机会成为指数成份股,令指数基金及其他利用公众资金进行投资的‘被动式’机构投资者,在即使基金经理并不赞同这些发行人的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情况下,被迫买入并持有它们的股票。”证监会表示。
对于行业领导性这部分,证监会则表达了对主观判断的担忧。“由于在适用这些要求时只能依赖主观判断,故有其内在的不明确性。一个依赖监管机构主观判断来厘定哪些上市申请人可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制度,不但会导致监管上的不确定性,亦可能导致决策的过程不一致和不公平。证监会不赞成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
此外,证监会对于只对新上市公司实施同股不同权也不认可,认为这对老的公司和同期新上市的其他未采用同股不同权的其他公司都是不公平的。“证监会在执行其监管职能时,会考虑长远及短期目标,致力维持公平透明等核心原则,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同时,证监会认为持续监管的难度很大,举例来说,根据建议草案,只有新申请人才能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这意味着目前已上市的公司及日后并非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发行人均不得采用这种架构。“要使这一限制发挥作用,必须设立有效的措施,防止不合资格的发行人利用分拆、资产转移或其他形式的企业重组等安排去规避此项限制。证监会对于联交所建议的反规避条文是否有效,表示重大关注。”
对此,港交所的表态是会继续沟通,并未打算就此放弃。
深交所加入争抢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港交所在推动和内地合作方面是比较积极的,除了为内地网络企业希望的同股不同权公开咨询外,在沪港通这个重大事项上已经取得了成果,接下来还会和深交所展开合作,计划推出深港通。
目前沪港通的交易随着A股的上涨变得更加活跃。A股上涨时外资和香港本地资金通过沪股通积极参与。在沪港通开通的初期,一直是外资参与A股的资金比较多。随着上证指数一路上涨,累积的下跌风险令A股投资者开始着手南下,通过港股通买入涨幅较少的港股。
根据最新的交易数据,A股在经历了两周的下跌之后,外资通过沪股通体现出来的交易是卖出额大于买入额。Wind数据显示,6月24日、25日,沪股通卖出额超过买入额,净卖出额分别为30.39亿元和35.56亿元。此前的两个交易日即6月19日和23日,沪股通有外资进入迹象,当日净买入额分别为78.04亿元和70.66亿元。
同时,从交易统计数据来看,沪股通前十大活跃个股基本都是大盘蓝筹,且偏重金融,体现出了外资在A股市场的偏好。6月25日,沪股通成交金额排名第一的是中国平安,累积成交金额为7.17亿元。排在之后的分别为招商银行、华丽家族、大秦铁路、中国重工、中信证券、工商银行、南京银行、南方航空和中国银行。
除了沪股通之外,深交所和港交所之间要合作的深港通也在积极推进。深交所和港交所在地理位置上比较临近,他们既是合作关系也是竞争关系。
香港证监会在这个声明中提到,“对不同投票权架构讨论的一个焦点,是与美国就中国内地业务的上市地的竞争。香港的营商及竞争环境受多项因素影响,并可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出现重大转变。”
确实,近期深交所也在积极想办法把内地的实力网络公司留住。这在竞争上可谓是一个重大变动因素。6月15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互联网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大会上表示,深交所正在努力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包容性,抓紧推出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机制,留住优秀互联网企业。
如果深交所也加入竞争,以A股的属地优势和估值优势,即便港交所将内地大型网络公司做同股不同权的特殊对待,也可能还是没能获得更多网络企业来上市。近日一些在美国上市的网络公司,开始拆除VIE架构并私有化,不可谓不觊觎A股的估值吸引力,为将来在A股上市做好准备。
如果是这种情况,港交所对内地网企的特殊安排就显得更加没有必要,香港证监会上述表态似乎正是关切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