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国企改革方案正式进入倒计时。
“原本可以更早一些出台,但七八月份的股灾打乱了之前的部署,大家都忙着救市。”8月13日,参与相关方案研究制订的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国务院日前已批准国企改革方案,今年下半年,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将会密集发布。
据悉,国企改革方案将会以“1+N”的形式发布,“1”是指先出台一个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N”是指十几个与之配套的分项改革实施方案。本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财政部和国资委目前正打算改组或新建更多的平台公司,目的在于改革国资管理体制,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这些平台公司是以新加坡国有投资公司淡马锡为蓝本的。”
改革信号
国企改革整体方案将出,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8月3日,发改委发布《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称,今年以来,企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配套文件基本形成。
“国资委主任张毅去年5月便给中央领导写信请求加快改革试点工作,中央同意国资委‘先行先试’,最终促成了7月份的央企‘四项改革’试点。”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委官员向本报记者透露。
自国资委宣布6家央企启动“四项改革”试点以来已经一年时间,虽然具体改革方案尚未正式公布,但包括中国医药、中国建材、新兴际华等在内的6家央企已经自主开展了包括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等在内的多个改革尝试。
除了央企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外,地方国企改革也在加速布局。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5个省市的国企改革方案相继出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注意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企改革的表述只是提纲挈领地点题,并没有说得特别清楚,现在的改革方案超出了以往,很多改革思路原来都没有,中央高层在大路子和大方向上已经明确。
“深改组上半年开了几次会议,其中加强党的领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两份文件,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奠定了基础。”李曙光对本报记者说。
今年6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更为明确的严格要求和规范。
对此,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打比方说,就像先提出了路线,确定了目标,修好了保障安全的栏杆,汽车即将驶向高速公路。
湖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肖毅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以往不同,这次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是一个全面、系统、完整的改革方案,它不是一个点或一个方面,而是以国有资产管理市场化为主线,进行的全面改革。
中国式淡马锡?
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进行调研考察时,第一次提出国企改革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在李锦看来,“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国企改革之“魂”,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肖毅敏表示,现在的国企改革是以前改革的延续,主线就是国资管理不断市场化的过程。
据了解,财政部近年多次赴新加坡考察淡马锡,并在去年下半年提出改革时间表,要求在2015年启动几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
改革一旦实施,新的淡马锡式公司就将为国企提供资金并迫使后者盈利。作为回报,国企将获得更大的业务决策权,其董事会也将能招聘和解聘经理人。但是,中央派出党务负责人的政策将保持不变。
对于国企改革采取淡马锡模式,李曙光有所质疑,因为在新加坡,国企被叫做“政联企业”,即与政府关联的公司,其唯一目的就是盈利,但我国的国企往往负有多重目标、多重任务,非市场因素很多,改革不能一刀切。
李曙光提出两条路线:一条是保持国有企业的独资性和控股性,另一条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行员工持股。前者体现了新国家经济主义的精神,后者属于技术性改革。
分歧弥合
早在今年6月,坊间便有传闻称,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中关于央企分类、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四个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
“随后突如其来的股灾打乱了主持改革部门的部署,原本负责国企改革文件起草工作的国资委、财政部和发改委,都投入到了救市中。”上述人士称。
李曙光则认为,选择此时点出台改革文件,更是因为部门之间关于改革理念和细节的分歧已基本消除。
之前,国企改革整体方案迟迟未出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各部委权力分散,使得改革方案长期处于交换意见和磨合阶段。李曙光举例说,国资委和财政部在国企改革思路上不一样,前者主张在增量上做文章,而后者更希望盘活存量。
本报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是,此前国企分类一直存在两分法和三分法的争论,现在已经统一,国企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国资管理体制实行三层架构,国资委为最上面的第一层,第二层是国资委管理下的多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第三层则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控制的各类国企。
在这样的新体制下,对国企所有权将由国资委转移至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对不同类别企业的管理权限也将有所不同:对商业竞争类国企,国资委只需要履行与“管资本”密切相关的公司章程、审计、信息披露、派出董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等7项职能,而对其他类别国企,则相应增加国资委的管理职能。
不过,也有人士并不赞同现在出台国企改革方案,他们认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目前出台为时过早,参与改革的各个部门还需要协调一致,进一步沟通,改革一旦开始就不能回头,所以应该慎重,反复斟酌后再择机出台也不晚。
“我不是特别强调时间点的问题,国企改革没有终点,改革一直在路上。”李曙光称。